中标
大龙湾片区源头排水单元雨污排查整治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70sz24ep32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大龙湾片区源头排水单元雨污排查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WH070SZ24EP3205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40686号
标段名称大龙湾片区源头排水单元雨污排查整治项目
标段编号WH070SZ24EP320501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789号
联系人及电 话赵敏 0553-5881272
招标代理机 构名称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407室
联系人及电 话刘欢 1829750715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11-13 9:15:00
第一中标候 选人单位名称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南京市市 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甲级)
投标报价65.85%
项目负责人姓名:万祥义(设计负责人:黄敏)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给排水类正高级职称证书)
资质证书编号: 皖1342020202102185(233201002071120158)
工期(天) 60
质量承诺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投标人业绩资格业绩:镜湖区保兴垾水环境整治提升及海绵化改 造EPCO项目
加分业绩:1、镜湖区金马门排区雨水排水系统升级改 造及袁泽桥补水泵站源水水质提升改造EPCO项目;2、主城区水环境提升项目
项目负责人 业绩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奖项投标人: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项目负责人:无
单位名称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悉地(苏 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67.74%
项目负责人姓名:李楠(设计负责人:陆敏博)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给排水类正高级职称证书)
资质证书编号: 皖1342019202003309(223205002231120037)
第二中标候 选人
工期(天) 60
质量承诺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投标人业绩资格业绩:高店乡长镇片区老街污水支管网建设项 目(EPC)项目
加分业绩:1、安庆市迎江区四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项目-安庆市迎江区城市更新综合提升工程;2、合肥 市包河区雨污分流工程一老城区及十五里河片区一期 工程总承包-1标段项目
项目负责人 业绩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奖项投标人: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项目负责人: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江苏飞跃道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长江 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 级)
投标报价66%
项目负责人姓名:鲁发红(设计负责人:张志胜)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给排水类正高级职称证书)
资质证书编号: 苏1322006200701174(CS104200019)
工期(天) 60
质量承诺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投标人业绩资格业绩:宝应县城市污水管网达标区建设及改造提 升工程(2023年达标区物业小区雨污管道改造项目一标 段)工程总承包
加分业绩:无
项目负责人 业绩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奖项投标人:无
项目负责人:无
评标被否决 单位及原因山东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资审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资审业绩不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资审业绩不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公示项 基准价:66.48%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
提示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 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 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5)对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的,无法提供合法来源 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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