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人民检察院聘用派遣制书记员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4-210124-00102 二、项目名称:法库县人民检察院聘用派遣制书记员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人民检察院聘用派遣制书记员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德盛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1272 1273) 中标(成交)金额:426,800(元) 评审总得分:94.0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人民检察院聘用派遣制书记员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法库县人民检察院聘用派遣制书记员采购项目(二次)(C03040000人才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依据相关文件,法库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拟通过第三方采用派遣制方式招录书记员。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录工作由法库县人民检察院采购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第三方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对聘用派遣制书记员的招录及管理等负责。 服务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检察工作的聘用派遣制书记员。 招录聘用派遣制书记员7人(具体派遣岗位与资格条件等由甲方最终确认)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冶、刘长全、戴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人民检察院聘用派遣制书记员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按预算金额收取,由成交人承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47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法库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0号 联系方式:024-62703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联系方式:024-8123152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继尧 电 话:024-81231520-8009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二次-定稿-磋商-法库县人民检察院聘用派遣制书记员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人民检察院聘用派遣制书记员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德盛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候选人得分排名.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