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环卫信息化监督调度指挥平台深化建设项目、环卫信息化监督调度指挥平台深化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凤娇185106388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环卫信息化监督调度指挥平台深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1-27 09:1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72****200007247-XM001

项目名称:环卫信息化监督调度指挥平台深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73.03277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73.03277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最高限价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环卫信息化监督调度指挥平台深化建设项目

463.757624

1

作业车辆采集设备、整体场站智慧监管设备、加水点防偷水装置、加水点监控设备、倾倒证制卡及读卡设备、耗品耗材赋码设备、场站内测速设备、物联网池(含流量)应用软件开发等详见采购需求

02

环卫信息化监督调度指挥平台深化建设项目监理

9.275153

1

1)全过程监理,包括四控(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等;

2)工程竣工后直至全部投入使用前,项目整体试运行期间监理单位应配合的工作等;

3)竣工后已交全部监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规划、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移交证书、监理工作总结等;

4)保修期间监理单位应履行的监理职责;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单位应履行的监理职责等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01包环卫信息化监督调度指挥平台深化建设项目: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02包环卫信息化监督调度指挥平台深化建设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综合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1-07 至 2023-11-13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1-27 09:10(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8层开标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6)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街65号        

联系方式:崔震,68881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层1606室            

联系方式:杨凤娇,18510638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凤娇

电 话:  1851063888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