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油分公司善门口油库地埋管线抬升改造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石油分公司善门口油库地埋管线抬升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以《分公司代表专题会议纪要》(石化销售津办〔202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天津石油分公司善门口油库地埋管线抬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腾飞路518号善门口油库。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686.3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批复范围内详细工程设计、部分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工程验收以及工程保修等。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以下资质证书: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GC1级、GCD级覆盖GC2级)),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GC1级覆盖GC2级));
③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④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及以上(GC1级、GCD级覆盖GC2级))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GC1级覆盖GC2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业绩:
①2019年以来有油库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
②2019年以来有油库工程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5万元;若单项合同中同时包括基础和详细工程设计,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
③2019年以来有油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分工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及部分工程采购工作,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施工、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及对外协调等工作;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第3.1(1)、(2)款下①②和(4)(6)资质条件,并具备第3.1(5)款下①②业绩;
(5)联合体施工成员(1名)应符合第3.1(1)、(2)款下③④和(3)、(4)、(6)资质条件,并具备第3.1(5)款下③业绩;
(6)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化工或油气储运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油库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油库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或油库工程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万元;若合同中同时包括基础和详细工程设计,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油库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或油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50 万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4)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9年以来有油库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油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5)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9年以来有油库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或油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9月30日20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20时00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9时00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6日9时00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38号;
邮编:300000;
联系人:刘征;
电话:022-27201822;
电子邮箱:liuz.tj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214室;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
电话:010-69341750;
电子邮箱:liping01.yssh@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22年9月30日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