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平古墟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品质提升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服务)
金额
140.2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440306-48-01-010568
预算金额140.22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欣广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春春0755-825592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30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清平古墟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品质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2020-440306-48-01-01056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清平古墟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品质提升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020-440306-48-01-010568006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清平古墟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品质提升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服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3-11 09:00 至 2024-03-3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3-20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3-25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招标人本次将同时进行“新桥街道丰达三路(新荣路-新仁路)新建工程等四个项目(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服务)”、“清平古墟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品质提升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服务)”两个工程的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两个工程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工程,即中标上述两个工程的其中一个工程后,自动失去其他工程的中标人资格(兼投不兼中)。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曾工、曹工
办公电话:0755-82559205
传真:
手机号码:13510599612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欣广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吴春春、卢蕊、陈悦、车辕
办公电话:0755-8255920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020-440306-48-01-010568006001
标段名称:清平古墟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品质提升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服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3-30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40.2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清平古墟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品质提升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移交时的BIM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①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③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⑤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⑥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⑦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⑧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不设置霸王条款承诺书.pdf2024-03-08 10:51:04

温馨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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