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4年8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5529933 通讯地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5529933 通讯地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阳曲县鑫锦威混凝土有限公司鑫锦威建筑用石加工项目 |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黄寨镇小屯庄村 | 阳曲县鑫锦威混凝土有限公司 | 山西锦枫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建一条石料加工生产线,预计年生产建筑用石20万吨,主要建设一座钢结构生产车间。 | 1.采用全封闭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在车间顶部设置高压喷雾除尘系统,对原料堆存区、卸料区和上料区进行喷雾降尘;给料机、破碎机和振动筛均设置在全封闭厂房内,在给料机受料斗与破碎机上料口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在振动筛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收集的粉尘进入同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皮带机进行全封闭围挡,与破碎机出料口,振动筛上料口、出料口均密闭连接,各物料转载点采用溜槽设施进行无缝对接,减少物料输送过程、转载环节产生的粉尘,接入现有砂石料场内皮带机采用缓坡式输送,降低石子、石粉的落料高度,减少产品落料粉尘。 2.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除尘灰作为生产原料使用;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由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4.本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