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水利局2020年度城市防洪站维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8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9.5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县水利局2020年度城市防洪站维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JZ-20200818002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水利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金虹水工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2020年度城市防洪站维养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818002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水渡河闸坝、上下堵口涵闸、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维养项目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备品备件必须符合清单要求,能与闸坝、泵站相应设备各项功能指标相匹配,维养按要求施行。 1、本次防腐蚀前处理需喷砂清理有锈蚀的部分,清理干净之后再进行防腐处理。 2、本项目涂料的涂装施工、防腐按《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07)执行,所用材料严格按照附表要求施工; 3、支架梁、闸门、闸门槽施工:制作挂篮,由两人从两边分开作业; 4、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备应有的所有安全设施。 1 895000
 合计金额小写: 89500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玖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 水渡河闸坝、上下堵口涵闸、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维养项目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备品备件必须符合清单要求,能与闸坝、泵站相应设备各项功能指标相匹配,维养按要求施行。 1、本次防腐蚀前处理需喷砂清理有锈蚀的部分,清理干净之后再进行防腐处理。 2、本项目涂料的涂装施工、防腐按《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07)执行,所用材料严格按照附表要求施工; 3、支架梁、闸门、闸门槽施工:制作挂篮,由两人从两边分开作业; 4、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备应有的所有安全设施。 1 895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0-14 —— 2020-12-20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我公司负责产品的运输、保管及保险;

2)我公司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我公司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我公司负责所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502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合同签订后,中标人组织项目施工完毕,由中标人提出申请,投标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支付合同总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所有产品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周内无息付清。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金井支行(长沙金虹水工科技有限公司:8201040000008670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4173-2008)

2、《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381-2007)

3、《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07)

4、《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6、其他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强制性文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采购货物和服务验收单后,才视为验收合格。

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质保一年。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除特殊安装资质要求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7.违约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地址: 金井镇脱甲社区东风路130号
法定代理人: 高新良 法定代理人: 张洋
委托代理人: 李海洋 委托代理人: 杨立新
电话: 0731-84012136 电话: 0731-86220097
传真: 0731-84012136 传真: 0731-862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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