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负责产品的运输、保管及保险;
2)我公司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我公司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我公司负责所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4173-2008)
2、《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381-2007)
3、《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07)
4、《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6、其他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强制性文件。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采购货物和服务验收单后,才视为验收合格。
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质保一年。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除特殊安装资质要求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