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青年教师周转公寓(1-9层)公开招租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17fczz243428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N0117FCZZ243428
项目名称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青年教师周转公寓(1-9层)公开招租
资产类别房产
转让方名称常州信息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30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24-11-28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一、承租方在进场后自行安装的监控数据设施设备,安装完成数据成功接入学校平台后,一次性支付给学校50000元监控维保单位,按规定存储至学校服务器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二、青教公寓目前尚不具备对外经营条件,承租单位负责经营所需证照的办理,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违规经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单位负责; 三、承租单位负责1-11楼层的物业维修、公区保洁、水电费抄取、入住人员管理及学校活动、接待配套等服务以及青教公寓室内外安保及监控室二十四小时值班、周边卫生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上各类工作所需费用由承租单位支付; 四、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五、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六、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七、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八、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十、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十一、房屋租赁用途:人才创业、住宿、餐饮服务,不得超经营范围,禁售充值储值卡,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十二、风险告知: 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对出租方经营环境做充分了解,对经营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要有充分理解。主要风险有: 1.根据出租方教学计划,每学年第二学期大三学生外出实习,学生人数减少。教学计划可能根据国家、社会、企业要求调整。 2.出租方可能会根据学生创新创业培育、教学实训项目的需求设立相关经营项目以及满足有关要求。 3.邻近出租方的周边市场发生变化。 4.出租方开学及放假时间、在校生的人数规模、校园管理模式等均存在不确定因素。 5.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成交后需注册分公司负责本项目各类经营活动。 6.学校不承诺承租单位为独家经营,后期会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新增各类经营网点项目。承租方需充分考虑此项因素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7.其他不可抗力可能造成的影响。 出租方不对以上几条可能出现的校内及周边市场变化做出任何承诺,不会因此给予供应商优惠减免政策,出租方不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任何损失。承租方不得以此为借口不服从管理或违规经营,不得以此向出租方提出赔偿、延长服务合同期限等要求。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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