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庆油田油气工艺研究院2024年小直径连续管排液复产与排采测试技术试验技术服务合同非招标选商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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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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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xa705-tpfw112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油气工艺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陈晓丽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邵磊029-6893452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油气工艺研究院2024年小直径连续管排液复产与排采测试技术试验技术服务合同 |
选商编号: | FZBXS20240628-0034 |
项目编号: | ZY24-XA705-TPFW1123 |
选商方式: | 谈判采购 |
项目概括: | 针对现有复产排液技术不成熟,复产作业效率低、技术适应范围窄,无法满足快速复产需求,复产有效时间短等技术难题,需开展高效排液复产和持续排采技术探索性研究与试验,本研究主要基于建立小直径排液复产和持续排采通道来实现快速复产,目的是开展小直径管快速排液工艺方式对比、排液效率测定、技术参数优化确定,以及持续生产过程中排采性能测试等。 |
项目单位: | 油气工艺研究院 |
项目性质: | 服务 |
项目分类: | 其他 |
选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2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岗职工,在岗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在职证明材料),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井控证和HSE证和H2S证,或承诺现场施工时取得相应证件(承诺格式自拟,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5设备要求:供应商具有小直径(外径≤1英寸)连续管及高压气举排液相关设备,提供设备照片、购置发票,若为租赁,则同时提供租赁合同。 3.6财务要求: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供应商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有效说明文件(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7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如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 3.8供应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供应商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一项目竞争性谈判。 3.9供应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不足半年;②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不足一年;③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不足二年;④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不足三年。供应商失信分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 2024-07-09 至 2024-07-11 |
采购文件获取: | 详见附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陈晓丽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组织形式: | 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朱邵磊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68934523 |
其他: | |
创建时间: | 2024-07-08 14:26:47 |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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