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南浔区VOCs和NOx总量核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2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仁皇招字2022086号
项目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南浔区VOCs和NOx总量核算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南浔区VOCs和NOx总量核算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南浔区VOCs和NOx总量核算服务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污染源地图绘制:2022年7月底前完成
VOCs、NOx总量及减排核算: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2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投标人须使用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 CA 锁,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投标人,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人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7)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地 址:南浔镇向阳路6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667196
质疑联系人:王靖
质疑联系方式:0572-2667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619010
质疑联系人:翁淑芸
质疑联系方式:0572-26155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附件信息:
附件:南浔区VOCs和NOx总量核算服务采购项目(定稿).docx附件:南浔区VOCs和NOx总量核算服务采购项目(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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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南浔区VOCs和NOx总量核算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 | 65万元 |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南浔区VOCs和NOx总量核算服务采购项目 |
2 | 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壹万贰仟肆佰元由相应中标人支付。在确定中标人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全额支付,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 |
4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
5 |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6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
6 | 1、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 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 (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加密,允许制作成一个U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 |
7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14:30时; 投标地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 |
8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2日14:30时; 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 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 因疫情原因,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7层703室],联系电话:0572-2619010。邮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2年7月11日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投标人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注:(1)投标人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投标人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2)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启封并进行解密;(3)若投标人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
9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附后 |
10 | 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后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发布网址如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
11 |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
12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3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无 |
14 | 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 |
15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16 | 在确定中标人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二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 |
17 |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 | 技术分 | 73分 | |
1 | 总体思路 |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总体开展思路(0-8分)。 包括目标定位、工作方法,以及对具体技术方案和技术路线的阐述情况综合评议。工作方法科学、总体思路明确的得7-8分;工作方法正确、技术方案较好的得4-6分;思路一般、技术方案有欠缺得0-3分。 | 0-8分 |
2 | 服务方案 | (1)投标人对南浔区工业污染源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了解程度,如行业类别、企业数量及VOCs排放量等,能制定名单筛选方案(0-8分)。 对南浔区工业污染源情况熟悉,并提供VOCs排放企业筛选名单的得6-8分;对南浔区工业污染源情况较熟悉,能提供VOCs名单筛选方案,但不能提供筛选名单的得4-5分;对南浔区工业污染源情况了解一般,且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得0-3分。 | 0-41分 |
2 | 服务方案 | (2)投标人对南浔区中心城区国控站点周边的扬尘源、餐饮企业等的了解程度,如数量、分布等(0-5分)。 对南浔区中心城区国控站点周边的工地扬尘源、道路、餐饮企业分布等情况熟悉,提供污染源清单的得4-5分;对南浔区中心城区国控站点周边的扬尘源、餐饮企业分布等情况了解一般的得0-3分。 | 0-41分 |
2 | 服务方案 | (3)投标人熟悉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及氮氧化物减排核算方法,提供的计算依据充分,符合国家、省、市要求(0-8分) 提供详细核算说明及证明材料的,得6-8分,仅提供详细核算,无证明材料的,得3-5分,计算说明不够详细也无证明材料的,得0-2分。 | 0-41分 |
2 | 服务方案 | (4)重点难点分析(0-6分):投标人根据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把控,拟采取的解决措施进行综合评定。重点、难点分析把控到位,合理清晰的,得4-6分;重点、难点分析把控一般,基本合理清晰的,得0-3分。 | 0-41分 |
2 | 服务方案 |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总量核算报告编制提纲,并附要素说明(0-6分)。 提纲编制符合本项目要求、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5-6分;提纲编制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基本合理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3-4分;提纲编制一般、针对性不强得0-2分。 | 0-41分 |
2 | 服务方案 |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中心城区污染源分布地图,并附图例清单(表)(0-8分)。 污染源分布地图涵盖工业源、扬尘源、餐饮油烟等,且能清晰显示标注点位所属镇、街(开发区)的6-8分;污染源分布地图一般的得0-5分。 | 0-41分 |
3 | 质量、进度 控制方案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内容综合评议(0-5分)。质量控制方案详尽、全面完善、科学可行得4-5分;质量控制方案较详尽、完善、科学可行得2-3分;质量控制方案一般得0-1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时间进度、工作程序和步骤的情况综合评议(0-5分)。 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合理、项目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健全得4-5分;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能满足项目需求、有项目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得2-3分;计划进度安排不合理、保障措施较差的得0-1分。 | 0-10分 |
4 | 人员配置 | 1、拟派项目负责人(0-6分): 具有环保相关专业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环保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 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 2、拟派团队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0-8分):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8分。同一人只计一个证书。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清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提供不予认可。 | 0-14分 |
二 | 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 | 17分 | |
5 | 售后服务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是否全面周到综合评定(0-3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点是否能提供快速响应及便捷服务、技术人员安排情况综合评定(0-3分)。 注: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百度距离截图、人员安排说明。 | 0-6分 |
6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采购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0-1分 |
7 | 企业荣誉 | 投标人获得过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课题研究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课题研究市(厅)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上述相关奖项有效证书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0-5分 |
8 | 企业认证 | 1、投标人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注:以上提供相关证书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0-3分 |
9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主持过市级及以上VOCs或NOx计算方法编制的,得2分。 注:须提供编制文件及发布单位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0-2分 |
评分项目 |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 | 自评分 | 投标文件页码 |
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 | |||
…… | |||
姓名 | 近3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学历 | ||
资质证书编号 | ||
其他资质情况 | ||
联系电话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本项目中的职责 |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或优化方案 |
服务期 | |||
付款方式 | |||
其他要求 | |||
.....(自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方 | 签订时间 | 使用方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报价(元) | 小写: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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