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乡村建设项目
金额
4306.94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gc-20230810
预算金额4306.94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万志
招标代理机构中石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776789683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GC-202308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乡村建设项目已由长绿发改审批字[2022]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一般债券,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乡村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拟对红民村主街路两侧人居环境改造、红民池塘整治、红民水库整治、双龙南北沟护坡改造、乡俗文化体验活动广场、老村委会外墙保温改造、村部广场改造等进行统一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
2.5计划工期: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7项目投资额:4306.94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2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C类)。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包括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职称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由牵头人委派。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意见》(吉建发【2019】3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长春市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加强预拌砂浆生产、进场检验、现场施工管理、检验批验收等环节质量监管,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并明确相应的专项施工计划措施。
3.10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所有人员资格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8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18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完善信息后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 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4-A26。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8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18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 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4-A26。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7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推送)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8.2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排名前3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877号
联系人:万志
电话:13166885078
招标代理机构:中石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555号中海紫御华府22号楼60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76789683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招标编号:ZSGC-202308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乡村建设项目已由长绿发改审批字[2022]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一般债券,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乡村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拟对红民村主街路两侧人居环境改造、红民池塘整治、红民水库整治、双龙南北沟护坡改造、乡俗文化体验活动广场、老村委会外墙保温改造、村部广场改造等进行统一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
2.5计划工期: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7项目投资额:4306.94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2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C类)。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包括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职称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由牵头人委派。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意见》(吉建发【2019】3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长春市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加强预拌砂浆生产、进场检验、现场施工管理、检验批验收等环节质量监管,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并明确相应的专项施工计划措施。
3.10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所有人员资格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8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18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完善信息后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 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4-A26。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8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18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 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4-A26。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7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推送)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8.2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排名前3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877号
联系人:万志
电话:13166885078
招标代理机构:中石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555号中海紫御华府22号楼60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76789683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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