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马泥沟历史遗留石煤矿废渣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勘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zy-2024-12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明明0915-319722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马泥沟历史遗留石煤矿废渣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勘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Y-2024-12
项目名称:马泥沟历史遗留石煤矿废渣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勘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马泥沟历史遗留石煤矿废渣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勘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马泥沟历史遗留石煤矿废渣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350,000.00
1-2
地质勘测服务
马泥沟历史遗留石煤矿废渣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勘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马泥沟历史遗留石煤矿废渣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勘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马泥沟历史遗留石煤矿废渣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勘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勘察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应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岩土工程或环保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提供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和网页截图);
(9)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或截图。若存在与响应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均响应无效。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2110976,报名成功后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840192520@qq.com 邮箱,在规定发售时间内未提供完整登记资料的,报名无效。。
2、投标供应商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206)》,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请各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须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地址:兴安中路64号
联系方式:17772953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2号楼2单元1001室
联系方式:0915-3197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明明
电话:0915-3197229
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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