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冶辽宁德龙钢管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老线等设备
金额
737.9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冶辽宁德龙钢管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老线等设备
挂牌日期:2021-07-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0094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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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冶辽宁德龙钢管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老线等设备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中冶辽宁德龙钢管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鞍山市 |
挂牌价格 | 737.98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1-07-17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21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返还。 2、本次转让标的的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实物资产转让清单》仅供参考。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质量、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赴转让方处,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 4、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实物资产移交,并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 5、自资产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标的的保养、保管、拆除、运输、清理、安全及保卫、消防、现场管理等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应自资产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标的资产拆除、清运工作,标的资产拆除、清运工作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待正常拆除、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7、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向北交所提供与转让方已签署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 8、受让方应按照成交金额的1%支付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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