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金额小写:2928424.18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玖拾贰万捌仟肆佰贰拾肆元壹角捌分
合同期限:2年
1、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到甲方指定账户,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前述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按本合同约定须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的,甲方可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充抵,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3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并缴足违约金、赔偿金等。合同终止,经甲方确认乙方无任何违约及没有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应退之履约保证金。
2、服务费用按月结算,甲方每月15号前支付上一个月度的服务费用,不足整月的服务费用按日计算(日费用=月费用÷30日)。
3、乙方应于每月5号之前,向甲方提供月度付款申请单、月度考勤表、增值税发票及经甲方评核的《保洁服务质量考核表》等必要资料,因乙方未按期提交资料导致甲方没有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所有付款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双方约定,甲方将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下列账号(若有变更,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对该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湖南逸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沙银行星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810000169800000001】
1、乙方应严格执行员工考勤管理,杜绝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考勤管理按照甲方要求实施。
2、乙方员工提供服务时间以甲方项目实际情况为准,清洁人员如需调休时,乙方应合理安排,保证每天的在岗人数。
3、除非双方另行议定,否则乙方派出的清洁服务人员不能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清洁服务。
4、乙方所使用的设备及清洁中使用一些毒性和各种可燃性清洁剂,按要求存放在固定区域。做好相关标识、标签,并向甲方报告存放品种、数量,甲方有权随时检查。
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使用相关规定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药品。
6、在清洁用水资源的管理方面,乙方承诺实施专人管理,注重节约用水;经常性检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榔梨公租房一期项目红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公共地方、车道、停车位、绿化地、道路设施、其他公共设施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范围)的日常清洁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室内公共区域:所有公共通道、包含地面及墙面、通道地面墙面、电梯(扶梯)、消防通道、楼梯、公共洗手间、各管井、强电井、弱电井、标识牌、指示牌、门、框、玻璃门、天花、风口、垃圾桶、地下停车场及天花管道、排水沟渠、垃圾房、物业办公管理用房等。
2、室外区域:楼顶天台、包含外围广场、小区所有道路、消防通道、绿化、停车位、球场、公用设备设施、排水沟渠、商铺一线(含后街)等。
3、生活垃圾及零散建筑垃圾收集:公共区域垃圾收集及清运至垃圾站。
4、垃圾站的垃圾处理:由乙方负责联系县环卫局指定车辆及时清运垃圾。
5、垃圾站(相关配套)的清洁、管理:根据情况清洗,保持整洁;爱护设备,防止人为损环。
6、乙方须按照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标准、规范、制度和计划,安排、实施各项清洁服务。
7、如遇迎接上级单位检查或参观等,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行突击性服务,积极配合各项相关工作;如遇火警、水管爆裂等特殊情况,乙方须立即组织人员做好相关清洁工作;台风、暴风雨、冰冻、大雪天气前后,乙方须组织人员做好卫生应对准备和过后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大型活动结束后能随时完成卫生清洁。
甲方:
1、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监督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议定的要求履行义务。同时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及当班实到人数。有权对乙方清洁服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管理,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清洁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敦促乙方处理,乙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乙方合理的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支持。
2、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适量的住宿及办公场所,水、电、气、员工用餐等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不能提供适量的住宿及办公场所,则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提供场所供乙方存放工具、材料、设备及员工工作期间作息之用,乙方若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和翻新,需经甲方同意后进行,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使用上述场所时,不得擅自扩大使用场所的范围。
3、要求及教育甲方人员自觉维护项目的清洁卫生,对破坏项目清洁形象的行为应给予及时制止与纠正。
4、如遇大型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时,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5、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的用水及用电,有权监督和考核乙方用水、用电的情况,控制其使用量,对屡次不改的浪费水电的乙方员工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罚款由乙方承担。
乙方:
1、乙方须严格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违法违规或违反项目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进行教育,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更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费用。
2、乙方保证派驻甲方的保洁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说话口齿清楚。确保其保洁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操作规程等培训,熟练掌握各种清洁操作流程。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纹身,未患传染性疾病及精神性疾病等,凡患作业禁忌症、生理缺陷或者不宜从事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该项目。不得从事酗酒、打架斗殴、黄、赌、毒等影响社会安全的行为。
3、要求及教育乙方员工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要求、自觉维护项目的清洁卫生,对破坏项目清洁形象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4、乙方需指定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保洁管理人员联络工作,如发生变更,双方须提前知会保持信息畅通。
5、乙方自备符合工作需要物料、工具及设备,按本合同规定的清洁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完好率达到100%,统一规定式样设置明显标识,设备只能在本项目范围内作业,不得随意调动。
6、乙方派驻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身着工作服,着装整齐有序,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渍、破损。保持个人卫生清洁。
7、乙方应定期对派驻人员进行清洁和消防方面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培训,并有义务参与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
8、乙方派驻人员进场前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确保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良好、无重大疾病、有劳动能力、能胜任保洁工作的方能上岗。体检报告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9、派驻人员作息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乙方必须依法与派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派驻人员提供劳动安全保障,购买社会保险等。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10、乙方须为派驻人员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工资不得低于地方政府最低工资标准。
11、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在项目重点区域进行清洁服务时,应放置或悬挂“正在清洁中”或“小心地滑”等标识(标识牌由甲方提供)。否则,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12、乙方须要求派驻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在工作中由于乙方或乙方派驻人员责任造成甲乙双方及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13、乙方派驻人员因意外伤亡、工伤、劳动争议等引起的任何法律争议,均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的要求规范用工,如果由此与员工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5、乙方员工在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办公场所、会议室等房间进行室内清洁时,不得翻阅、查看上述资料,亦不得向外传阅。
16、在甲方创优、接受社会考评、重大活动和应急的情况下或如遇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方必须配合做好清洁工作并保证清洁工作检查合格。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清洁事项(如自然灾害、水渗、火灾等意外情况等),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相应工作。
17、乙方现场员工有责任向甲方反映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在甲方管辖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8、乙方须遵守安全用电、用气、用水等相关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等仪表及管线等设备设施。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及电的荷载相匹配。如违反规定导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规范水电等设备及管线、仪表、物品等的使用方法,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识。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19、禁止在项目范围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危化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及烤、电取暖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及一切明火设备。
20、不得将保洁服务工作转包、分包。在服务期间,自负盈亏,自担所有风险。
1、如果乙方的保洁服务质量、人员配置标准未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不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限期整改(人员限期更换);如果整改(更换)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因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均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均须给付对方总承包服务费20%的违约金。
3、乙方严重违反合同所规定的乙方责任,影响项目环境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2次书面警告仍未整改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因人力不可抗力即自然灾害、非人为恶意破坏等因素所引起的环境脏污,不在此列)。
4、如无特殊情况甲方应按期付清保洁服务费,甲方拖欠服务费超过一个月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当月欠款总额的0.5‰支付滞纳金给乙方作为经济赔偿。
5、若乙方所承包的保洁服务在省、市、国家卫生检查中不达标,或因清洁问题影响甲方创优和其他各项不达标,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承包服务费,并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6、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保洁服务质量不达标,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的罚金,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并扣除乙方当月承包服务费的50%。
7、无论任何原因,乙方员工不得在项目范围内发生争吵或打架斗殴行为,每发生1次争吵,扣除当月服务费的2%;每发生一次打架斗殴行为,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如争吵或打架斗殴行为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8、乙方在岗人数缺编,连续三次或累计5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9、乙方不得有任何馈赠或贿赂甲方人员的行为,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有权追究责任并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0、乙方在甲方组织的考核中,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次得分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承包服务费20%的违约金。
11、乙方须派指定的主管进驻,除非该主管离开乙方公司,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该主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1个月的承包服务费。
12、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向顾客索取小费或财物的,或私自入户为业主开展家政或清洁服务的,乙方应当更换当事工作人员,甲方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1%作为违约金。如影响非常恶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投诉或负面影响由乙方负责消除,有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13、乙方严重违反合同所规定之乙方责任,影响甲方管理的项目环境或导致甲方其它方面的严重损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总承包服务费20%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
14、履约保证金抵扣违约金或损失后,乙方未按约定补足,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承包服务费20%的违约金。
15、如乙方存在转包或分包情形,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承包服务费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