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乘坐上下班交通车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
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乘坐上下班交通车
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对乘坐上下班交通车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有服务能力的法人参加响应。凡在广州市注册并具备汽车租赁(客运)服务资质要求的公司均可参与响应。
一、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乘坐上下班交通车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的内容:海珠厂区至南沙厂区、越秀区至南沙厂区、南沙区龙珠新村至南沙厂区、南沙区白藤滘至南沙厂区乘坐上下班交通车服务
(三)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日程安排
本采购不另行召开专门采购会,响应单位可于2024年12月4日17:00分前直接联系采购单位获取采购文件。
本采购不另行召开专门答疑会,响应单位可直接联系采购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咨询。
响应单位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7: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新广一路2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3570342162/李先生13560478646
具备以上条件并有意响应的企业,请与我司联系。
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对乘坐上下班交通车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有服务能力的法人参加响应。凡在广州市注册并具备汽车租赁(客运)服务资质要求的公司均可参与响应。
一、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乘坐上下班交通车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的内容:海珠厂区至南沙厂区、越秀区至南沙厂区、南沙区龙珠新村至南沙厂区、南沙区白藤滘至南沙厂区乘坐上下班交通车服务
(三)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日程安排
本采购不另行召开专门采购会,响应单位可于2024年12月4日17:00分前直接联系采购单位获取采购文件。
本采购不另行召开专门答疑会,响应单位可直接联系采购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咨询。
响应单位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7: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新广一路2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3570342162/李先生13560478646
具备以上条件并有意响应的企业,请与我司联系。
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986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响应单位资格:
1.响应单位应具备《中华单位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合法单位,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资格。
3.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查询日期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期间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响应单位之间不能有利益关系。
(三)无论报名结果如何,报名响应单位自行承担因报名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国家法律制约和保护。
(五)凡参与此项目的供应商,除采购单位有特别说明外,均视为接受并遵守本采购文件。
(六)响应单位需具备汽车租赁(客运)服务资质要求。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响应公司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同时,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含有包车客运经营范围。
响应公司提供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具备运管部门和交警部门所要求的一切证件,驾驶员必须符合法定的资质要求,且购买全额的保险后方可参与响应。
响应公司车辆未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公司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处罚期内。
(七)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1.响应单位应具备《中华单位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合法单位,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资格。
3.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查询日期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期间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响应单位之间不能有利益关系。
(三)无论报名结果如何,报名响应单位自行承担因报名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国家法律制约和保护。
(五)凡参与此项目的供应商,除采购单位有特别说明外,均视为接受并遵守本采购文件。
(六)响应单位需具备汽车租赁(客运)服务资质要求。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响应公司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同时,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含有包车客运经营范围。
响应公司提供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具备运管部门和交警部门所要求的一切证件,驾驶员必须符合法定的资质要求,且购买全额的保险后方可参与响应。
响应公司车辆未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公司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处罚期内。
(七)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7:00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70342162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广一路29号
采购方: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乘坐上下班交通车服务项目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