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lc-jnhg-2023-001
预算金额230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老师0531-6869690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彦莉0531-8319188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招标编号:SDLC-JNHG-2023-00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中标人:济南牧易商贸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中标费率:折扣率(%):95
一、项目编号:SDLC-JNHG-2023-001(招标文件编号:SDLC-JNHG-2023-001)
二、项目名称: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济南牧易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辛祝路17号好兰朵大厦301室
折扣率(%):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
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
时间 服务
标准
1 济南牧易商贸有限公司 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磊、翟亚锋、赵雪梅、解强先、郭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须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前向代理单位交纳代理费(按预算金额记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网站(jinan.customs.gov.cn)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288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 0531-68696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10室 联系方式:王彦莉 王婷婷 0531-55562419 83191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彦莉 王婷婷
电话:0531-55562419 83191887
十、附件
1.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济南市英雄山路288号
联 系 人:于老师
电 话:0531-686969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济南市经十东路与奥体西路交界路口、奥体中心西北 面)成城大厦A座2221室
联 系 人: 王婷婷 王彦莉
电 话: 0531-83191887
电子邮件: lcgczx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 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服务类)
项目编号:SDLC-JNHG-2023-00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附表..........................................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1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和服务方案要求.................................27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33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36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2 第八部分 附件....................................................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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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鲁成招标 有限公司22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13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LC-JNHG-2023-001
项目名称: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3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 如下:
就餐人数服务范围
路288号每日就餐合计约650人次1.食材配送: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水产、肉类、副食等。 2.配送时间:接到日常食材需求后应于次日8:00前送到指定地点。 3.应急食材配送:接到应急食材配送需求后,2小时内配送到指定地点。 4.食材质量要求:供应商需保证提供的食材质量合格且溯源清楚,能提供产品的 5.食材价格:配送食材的价格不高于配送地当日市场销售价格(具体参照济南发
路5812号每日就餐合计约100人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②监狱企业政府采 购政策;③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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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③具有有效的食 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且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行政法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210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期限内联系代理机构,告之 邮寄招标文件地址,并提供投标人登记表及项目确认(投标人登记表格式自拟,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等;邮箱:lcgczxb@163.com)。缴 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为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济南分行;银行账户:15110101040001136;行号:103451011106,汇款须注明:工程咨询部+项 目简称。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
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层)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网站(jinan.customs.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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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288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 0531-68696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10室 联系方式:王彦莉王婷婷 0531-55562419 83191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彦莉王婷婷
电话:0531-55562419 8319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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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采购人名称: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288号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531-68696906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 资格证明材料及商务 文件一、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3.★按照“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 扫描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书 面声明。 二、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及其它商务文件 7.投标函; 8.★开标一览表; 9.分项报价明细表及承诺函; 10.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
4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 文件三.技术文件 12.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1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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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目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15.偏离表; 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5投标人应单独提交的 文件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1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单独密封的电子U盘1份,不得用电子光盘代替(内容为可编辑 的Word格式及加盖公章扫描件的PDF格式)。 单独密封的正本1份和副本4份。
6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 目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交由他人完成不允许
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9是否安排现场踏勘
10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 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关于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 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招标 文件评审方法和评分细则。 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上述小微企业应为依据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享受上述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的优惠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 通 知 》 (财 库 〔 2020〕 46 号)规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揽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函的真 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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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 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 责任。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7.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报价进行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仅用于评 审过程的报价得分计算或评审价格的比较,不作为最终的中 标价格。
11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 政策1.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对监狱企业提供服务价格给 予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见招标文件评审方法和评分细则),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狱 企业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证明须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报价进行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仅用于评 审过程的报价得分计算或评审价格的比较,不作为最终的中 标价格。
1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1.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 通 知》(财 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见招标 文件评审方法和评分细则),用扣除后的评审价格参与价格 得分的计算及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 策。 2.投标人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只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 真实性负责。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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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随中标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 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 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 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服务。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报价进行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仅用于评 审过程的报价得分计算或评审价格的比较,不作为最终的中 标价格。
13信用查询 及使用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 方式。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 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上对投标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 6.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投标人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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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 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 他目的。
14报价范围本项目要求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含本次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15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为230万元 招标控制价:以济南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的济南市农贸市场平均 价格的100%折扣率为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预算,高于此预算的,将被视为 无效报价。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投标有效期从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18投标保证金额无。
19律师见证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预算金额的1‰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 见证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 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0履约保证金无。
21招标代理 服务费中标人须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代理单位交纳代理费(按预算金额记取)。
22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 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 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审 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进行 综合评分,推荐三家中标候选人。
24付款方式每月十号前,乙方提供上一月度每日送货单,与甲方核对无误 后,按折扣价格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和明细单。
25争议的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6备注做好防控同时保障项目及时实施,本项目开标会议每家投标人 允许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2人参加。

注:1.招标文件中加★条款若有缺失、无效或未加盖单位公章,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
在开标后补正。
2.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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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四部分中所述服务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采购人”指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2“采购代理机构”指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成。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 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确定的投标人。
2.6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2.6.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2.6.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2.6.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6.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6.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2.6.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供货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 均可参加投标。
3.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 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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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
3.4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的资质条件。
3.5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 报价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的实施或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承担与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相关的所有 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担负这些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 邮件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电 子邮箱和电话(手机)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 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 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 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 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组成
6.1招标文件由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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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和服务方案要求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附件
6.2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 楚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一次性 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 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cgczxb@163.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 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 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6.3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 地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质疑文件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代理和采购人提出,并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Word版的文本,给采购代理机构发电子邮件(l cgczxb@163.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答疑文件的方式予以解答。
7.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 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 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 知。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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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
7.4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 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 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三、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 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 印章等可以是外文,须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 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 投标予以拒绝。
8.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规范、严谨投标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 完整性,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分为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 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 件。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中规定提交资质资格证明 材料、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无效或未加盖单位公章,将导致投 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由于编制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 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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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投 标 文 件 一 式 5份 ( 1份 正 本 、 4份 副 本 、 U盘 保 存 的 电 子 版 1 份)。投标人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 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9.3电 子 版 投 标 文 件 份 数:1 份(介 质 为 USB 接口的移动存储设备);电子版内容应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资质资格、商务、报价、技术 内容及技术资料,其中有英文资料的还应提供中、英文对照文本。
10 投标报价
10.1投标报价应包括所供产品的成本费用(含损耗)和产品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 服务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检验费、疫情防护费、招标文件技术和商务条款所列 所有内容及为完成本次配送的所有税、费,并开具本公司正规有效发票,投标人应充分考 虑招标条件,不得在中标后无故增加任何费用。
10.2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投标人根据服务内容及食材市场行情自行测算成本,根据 济南价格监测网发布的济南市农贸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竞报折扣,且统一适用于配送的 所有食材品种。中标后,中标折扣不再调整。济南价格监测网未发布所需食材的价格,供 货折扣价执行采购人随机选择三家商超同品牌同型号货品所报价格的平均值基础上的折扣 价。注:供货价格=基准价格×折扣。如投标人所报折扣为80%,食材基准价为100 元,则供货价为100*80%=80 元。
10.3投标人应对本次投标做出报价并填报开标一览表。
10.4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 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0.5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
10.6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 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10.7投标的报价优惠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 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 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
10.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 投标文件有效期
11.1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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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 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 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 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2.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 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 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2.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为(A4),技术文件应与正文一致,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投标 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 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 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 绝。
12.3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或副本、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12.4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2.5
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标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 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 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标中 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标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2.6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或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 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12.7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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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 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其他要求
13.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规定。
1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 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3.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投标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以及单独密封的 1份 开 标 一 览 表 上 加 盖 公 章,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上签字或盖章。
13.4
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顺序统一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 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装形式,双面 印刷,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粘贴。
四、投标保证金
1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投标文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代表人联系电话及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 封字样;(格式详见附件)
2)需单独密封以下内容:①正本②副本③开标一览表④电子U盘⑤投标人认为有必要 提交的其他资料,每个信封封口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注明所含内容如“正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于2023年6月13日09:00之前不准启封等字样。(格式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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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 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 回投标人。
16.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7. 投标文件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 面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 机构,同时在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六、 串通投标
18. 串通投标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七、 开标
19. 开标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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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采购人授权代理人、投标人授权 代理人、见证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9.2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授权代理人必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9.4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 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 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 认可开标结果。
19.5见证律师对开标过程进行见证。
八、评标步骤和要求
20. 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 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 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20.2 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
20.3评审专家的抽取
20.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 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0.3.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20.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 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20.5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推 荐中标候选人。
20.6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 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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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0.7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20.7.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20.7.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20.7.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0.7.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0.8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20.8.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0.8.2 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20.8.3 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20.8.4
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上级财政部 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20.8.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0.8.6 参与并审定评标报告;
20.8.7 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0.8.8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0.8.9 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处理投诉。
20.9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排除:
20.9.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0.9.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0.9.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20.9.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 事处罚的;
20.9.5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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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初步评审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招标 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第2条中要求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 标人是否具有投标资格。
21.2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第13条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3
对于通过资质资格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 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 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服务质量、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 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 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表”第 3 A、招 标 文 件 第 二 部 分“投 标 人 须 知 附
条“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带“★”号部分的证明文件不全、无效的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未按规定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D、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
E、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F、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G、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H、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I、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1.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 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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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1.5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如果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 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 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外来证明。
22. 投标的澄清
22.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2.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2.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 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 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 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3. 综合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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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方法、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和评分 细则”。
24. 确定中标候选人
24.1
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 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书面报告,采购人依法确定 中标人。
24.2
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参与并审定评 标报告。本项目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不再以书面 方式通知未中标人。
25. 评标过程要求
25.1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 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 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27. 采购项目无效投标
2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无效投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综 合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经财政部门批准更改为其它采购方式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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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废标公告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采购代理机构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九、履约保证金
28. 履约保证金
无。
十、见证费
29. 见证费
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十一、签订合同
30. 中标通知
30.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 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 到该通知。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 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签订合同
31.1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2
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1.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中标人签 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1.4违反31.1条、31.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处罚、询问和质疑
32.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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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6)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3. 询问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4. 投标人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质疑。
34.1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质疑应当由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34.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 或 者 应 知 其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之 日 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质疑程序提出。投标人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将被 视为无效质疑。
34.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办理签收手续。
34.4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4)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 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
5)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 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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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 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 具体权限和事项。
34.5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质疑书:1)质疑人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投标人的;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质疑期限的;
4)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4.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 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4.7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质疑:
1)质疑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2)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3)其他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34.8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期列入不良记录 名单。
十三、保密和披露
35. 保密和披露
35.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 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5.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 员披露。
35.3在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 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 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 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 保密责任。
十四、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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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专利权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应保证用户免受第三方主张的任何权利的义务。“第三方主张 的权利”包括产品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债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等权利。由此而引起 的法律纠纷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
十五、解释权
37.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的书面 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对此所做解 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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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和服务方案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总预算为230万元。合同 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投标人的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种、同质量产品的市场 零售价,市场零售价参考济南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的济南市农贸市场平均价格。
二、服务范围
就餐人数服务范围
路288号每日就餐合计约650人次1.食材配送: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水产、肉类、副食等。 2.配送时间:接到日常食材需求后应于次日8:00前送到指定地点。 3.应急食材配送:接到应急食材配送需求后,2小时内配送到指定地点。 4.食材质量要求:供应商需保证提供的食材质量合格且溯源清楚,能提供产品的 5.食材价格:配送食材的价格不高于配送地当日市场销售价格(具体参照济南发
路5812号每日就餐合计约100人次

二、食材配送内容
★各分类食材相应的标准如有更新,按照最新修订的现行标准执行;附表中未列出的 产品也需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再一一列举。每种明细产品必须标明品种、规 格 、 等 级 、 生 产 厂 家 等 内 容 。 所 有 产 品 必 须 符 合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爽。必须保证食用安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附至响应文件中,如缺少视为无效响应。
各分类食材要求(采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产品):
品名食材质量要求备注
大葱新鲜青绿, 无空心, 无枯、焦、烂叶,葱株粗状匀称、硬实, 无折断,扎成捆,葱白长,管状叶短,干净,无泥无水,根部不产品标 准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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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烂GB2763—2021
姜块完整、丰满结实,无损伤,辣味强,无姜腐病,不带枯苗和泥 土,无焦皮、不皱缩、无黑心、糠心现象,不烂芽
个头大、瓣少、瓣大、整齐坚实、用手掂量感到分量重,蒜瓣不发 芽、无臭味、干燥、不发霉、大小均匀、不皱缩
大白菜色泽鲜爽,外表干爽无泥,外形整齐,大小均匀,包心紧实, 用手握捏时手感坚实,根削平、无黄叶、枯老叶、烂叶,心部 不腐烂, 无机械伤, 无病虫害、棵大邦小、外表破损率低于 50%
菜花有机菜花, 根短(以叉根为标准) ,花球洁白,脆嫩, 色泽 好, 花球紧实, 握之有重量感, 无茸毛, 可带四 五片嫩叶, 菜形端 正,近似圆形或扁圆形, 无机械损伤, 球面干净无玷污;无虫害,无霉斑,无发霉
油菜色绿鲜嫩,杂质、水分少
西红柿大小均匀、光泽亮艳、有弹性、八成熟、疤痕少
青椒、尖椒表面光泽鲜绿,富有弹性,外皮硬脆,不发软,皮肉较厚, 大小基本均匀
土豆2-3 个/斤,大小基本均匀、表皮光滑、无发芽(季节性)
黄瓜鲜绿色 瓜条较直、瓜形端正、果实硬实、外观良好
冬瓜皮薄肉厚、表面基本光滑
胡萝卜肉质紧密、条直匀称、硬实不软、水分大、无病虫害、皮色光滑。
芹菜色泽鲜绿,叶柄厚,茎部稍呈圆形,内侧微向内凹,菜叶翠绿而稀 少,杆部易折断
冬笋个头大体均匀、水青、无异味
南瓜表面伤痕少、硬实
紫茄子颜色纯正、紫黑色,果蒂鲜绿 ,无空心
菠菜主杆不能过长、过粗、叶绿、菠菜用叶小的
洋葱无破损、个头大、无青苔、红皮洋葱
青豆干净、无杂质、颗粒均匀、丰满
蒜苗颜色青绿、根部易折断
莴笋条顺直、叶少、质地脆嫩、叶折之处有白汁
苹果80mm 左右,富士苹果,果形端正,果型光滑有光泽,无虫害,无伤痕,无伤冻黑斑。
库尔勒香梨, 大小均匀, 无畸形果, 果面清洁,无虫害、伤痕无压痕。
草莓大小均匀, 无畸形果, 果面清洁,无虫害、伤痕,无压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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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果大小均匀, 无畸形果, 果面清洁,无虫害、伤痕,无压痕。
桔类、橙子砂糖桔(大),果面无裂口、无病虫害、无腐烂
香蕉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无病虫害和伤痕
西瓜条纹清晰、果皮无伤痕、无虫害病斑、水分大
冻玉米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产品符合相 关国家标准
玉米粉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淀粉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白糖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红糖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腐竹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豆腐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五花肉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里脊肉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排骨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鲜牛肉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鲜羊肉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鲜鸡肉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鲈鱼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鲫鱼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鲤鱼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草鱼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鲢鱼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鲜虾正规品牌,有质量保证,检验合格产品

三、供货要求
1.投标人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任何 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食材后,由该投标人 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有 材料应具备采购溯源条件。
2.投标人供货时须提供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否则,采购人 有权拒绝接收货物。报告检测项目不能低于采购文件中列明的技术指标项目。投标人不及 时提供产品的最新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中检测项目与采购文件中列明的技术指标项目不符 30 / 78
,采购人有权将产品进行送检或相关部门抽检,抽检费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 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不得供应以下产品,一经发现,除 全部退货外,采购人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由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 健康有害的;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8) 超过保质期限的;
(9) 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10)
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的;
(11) 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12) 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4.投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做好各相关部门抽样检测工作。
四、服务保障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二次搬运的能力。投标人具有固定的配送网 点服务能力。
2.若采购人发现在供货过程中,所供产品不满足食材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 标人更换满足要求的产品,如投标人拒不更换,采购人有权拒付不合格产品的费用。
3.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 的物资,如投标人拒不更换,采购人有权拒付不合格产品的费用。
4.保证在发生诸如货源紧张、物价突涨时投标人应顾全大局,确保供应。应保持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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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在未出现紧急议价调价情况下,不得以无货为由拒绝供货。
5.应配合采购人定期对投标人生产现场、配送流程进行审核,若采购人在审核中发现 与投标人投标承诺的食品安全保证和配送要求严重不符合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存 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采购人有权向属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其违法行为。
6.投标人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因投标人所供货的 食品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投标人责任的,投标人须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
★7.投标人所配备的项目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并熟悉办公软件,在配送时间内到采购人指定场所处理食材配送相关工作等业务(投标文件中提供学历证 书、开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承诺函)。
8.
投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五、配送要求
1.所供货物须根据采购人要求配送到指定区域和位置。特殊采购需求,投标人需随时 保障。
2.供货使用的配送车辆必须为食材专用车辆,不得与其他货物共同或交叉使用同一运 输车辆,同时确保生、熟产品不混装运送。
3.每车须配备不少于一名跟车人员,负责搬运、记录等各项工作。
4.配送时间安排:要严格按照采购人供货要求和时间供货。遇到货物短缺紧急特殊情 况时,必须及时供货,将货物按照指定时间,送到食堂指定位置。
5.初级农副产品应保证安全、无毒、无污染,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6.肉类制品等加工产品需有正规包装,并能够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全国工业产品许可、本批次产品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报告等相关证明,调理品需提供本批次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 证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相关要求,有合法的产品溯源性。禽蛋类产品需提供营业 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
7.油、米、面类以及其他定型包装产品,需提供产品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安全生 产许可证、产品流通许可证和质量检测部门产品检测证明。
8.原料的重量应足斤足两,每个包装的重量误差不超过标准的1%,抽检时出现误差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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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数量不得超过抽检数量的3%。
9.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1)保证采购人疫情防控或管控期内的原材料的应急供应。
(2)疫情防控期间防控措施清晰、详细、人员管理完善,车辆消毒管理与配送用盛器消 毒管理合理、防护措施健全、有针对性。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疫情防控管控。
六、验收工作
1.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进行验收;如有不符,采购人有权要求 退货或换货。投标人以采购人的收货情况为依据据实进行费用结算。
2.供 货 产 品 不 符 合 合 同 或 清 单 要 求 的 , 投 标 人 必 须 在 2 小时内退换完成,以保证用餐人员按时用餐的需要。若拒不更换或更换不及时导致用餐人 员用餐延误或无法用餐,将对投标人作出相应处罚。
七、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内如出现任何因食材质量问题导 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情况发生、所提供服务未满足采购人要求或服务不到位、投诉率 较高等情况,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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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 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向采 购人推荐三家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二、评分细则
评分项评分因素评分内容满分
价格部分(10分)总投标 报价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折扣率中最低的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分取小数点后两位,余数按四舍五入 法计算。其他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10分
商务分 (24分)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案例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1分,本项 满分4分。注:需将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相应文 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均不得分。4分
人员配备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数 量、专业、分工、项目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配备齐全、分工合理、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 缺欠,扣0.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注:拟派配送人员须提供健康证,并将健康证复印件附至投标 文件中,否则本项不予计分。10分
售后服务 方案投标人依据本项目要求及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售后 服务方案及承诺,有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对售后货品替换措 施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描述清晰、详细、准确、合理可行的 得10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缺欠,扣0.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 分。10分
技术分 (66分)服务方案评标专家组针对投标文件整体方案内容进行评审,对于A.采购 流程;B.分检储存流程;C.供货价格的执行力,共3部分,单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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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满分得5分,共计15分。单项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具体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分析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描述清晰、详细、准确、合理可行的得5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缺欠,扣0 .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配送方案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配送服务方案:A. 专用配送车辆;B.配送方案;C.控协调服务能力综合评分;D. 配送人员安排,共4部分,单项满分得5分,共计20分。单项方 案内容完整全面、分析准确、方案详细、符合招标文件的采购 要求,得5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缺欠,扣0.5分,若此条缺项 不得分。20分
质量保证措 施响应文件中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方案:A.有保证货物 质量的相关保障设施、设备及能力;B.能够提供产品来源(批 发市场或生产基地,生产基地须注明基地主要产品品种名录,生产基地的相关信息及资料);C.供货质量管理措施;D.产品 验收标准;E.日常管理措施,共5部分,单项满分得3分,共计 15分。单项方案内容完整全面、服务保证措施合理、保证项目 按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采购要求,得3分,每出现一处瑕 疵或缺欠,扣0.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5分
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根据各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A. 包含食材腐烂、变质退换方案;B.因食材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 全 事 故 的 处 置 方 案 ; C.不 能 及 时 供 货 处 置 方 案 ; D. 验收不合格产品的调换处置方案,共4部分,单项满分得4分,共计16分。单项方案内容完整全面、应急方案处理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4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缺欠,扣0.5分,若此条 缺项不得分。16分

注:1.上表中涉及加分的证书、证明文件等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按上 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三、评审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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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 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揽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本项目按照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划分标准,行业为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2.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评审价格的计算: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扣除幅度)。
(二)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监狱企业服务合计报价/总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否 则不予认定。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合计报价/总报价)>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评审时不享 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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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采购合同
(供参考,正式合同在确定中标人后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签订)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 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 方: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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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甲方)所需
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经 以
方式进行采购。经招标小组确定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 如下:
就餐人数服务范围
路288号每日就餐合计约650人次1.食材配送: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水产、肉类、副食等。 2.配送时间:接到日常食材需求后应于次日8:00前送到指定地点。 3.应急食材配送:接到应急食材配送需求后,2小时内配送到指定地点。4.食材质量要求:供应商需保证提供的食材质量合格且溯源清楚,能提供产品 5.食材价格:配送食材的价格不高于配送地当日市场销售价格(具体参照济南
路5812号每日就餐合计约100人次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进行食材配送,甲方按 %
折扣率与乙方据实结算。每月十号前,乙方提供上一月度每日送货单,与甲方核对无误后,按协商价格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和明细单。
三、付款途径
银行转账
四、服务期和地点
1、服务期: 12个月
2、配送地点: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88号、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812号。
五、甲乙双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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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
2、乙方接到所需食材清单后应于次日8点前送至指定地点,应急食材采购应在2小时内 送至指定地点。
3、乙方配送食材符合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 爽。
4、乙方必须保证食用安全,交付甲方前必须经过除害、清洁处理。
5、乙方必须保证至少两人配送食材,其中一人熟悉Excel等基本电脑操作。
6、甲乙双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六、违约条款
1)因发生乙方供货质量、服务不达标等问题的或因乙方供货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或乙 方触犯法律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该批次货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损害及带来的损失。甲方有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合同。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供货影响甲方食堂生产经营,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 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合同。
3)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按规定提供所供食材的票证,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的供货送有 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因乙方索证索票不规范给食品安全造成影响的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甲方送检或相关部门抽检,发现货物不符合有关质量标准或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害及损失。
4)乙方未按规定定价或私自变更原料价格,甲方有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合同。
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
七、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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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88号 地址:
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和电话:
邮箱: 邮箱:
开户单位: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帐号:376010100101196009 账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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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食材配送内容:
品名要求备注
大葱新鲜青绿,无空心,无枯、焦、烂叶,葱株粗状匀称、硬实,无折断,扎成捆,葱白长,管状叶短,干净,无泥无水,根部 不腐烂产品标准 符合 GB2763—2014
姜块完整、丰满结实,无损伤,辣味强,无姜腐病,不带枯苗 和泥土,无焦皮、不皱缩、无黑心、糠心现象,不烂芽
个头大、瓣少、瓣大、整齐坚实、用手掂量感到分量重,蒜瓣 不发芽、无臭味、干燥、不发霉、大小均匀、不皱缩
大白菜色泽鲜爽,外表干爽无泥,外形整齐,大小均匀,包心紧实,用手握捏时手感坚实,根削平、无黄叶、枯老叶、烂叶,心部 不腐烂,无机械伤,无病虫害、棵大帮小、外表破损率低于50 %
菜花有机菜花,根短(以叉根为标准),花球洁白,脆嫩,色泽 好,花球紧实,握之有重量感,无茸毛,可带四 五片嫩叶,菜形端正,近似圆形或扁圆形,无机械损伤,球面 干净无玷污;无虫害,无霉斑,无发霉
油菜色绿鲜嫩,杂质、水分少
西红柿大小均匀、光泽亮艳、有弹性、八成熟、疤痕少
青椒、尖椒表面光泽鲜绿,富有弹性,外皮硬脆,不发软,皮肉较厚,大 小基本均匀
土豆2-3个/斤,大小基本均匀、表皮光滑、无发芽(季节性)
黄瓜鲜绿色 瓜条较直、瓜形端正、果实硬实、外观良好
冬瓜皮薄肉厚、表面基本光滑
胡萝卜肉质紧密、条直匀称、硬实不软、水分大、无病虫害、皮色光 滑
芹菜色泽鲜绿,叶柄厚,茎部稍呈圆形,内侧微向内凹,菜叶翠绿 而稀少,杆部易折断
冬笋个头大体均匀、水青、无异味
南瓜表面伤痕少、硬实
紫茄子颜色纯正、紫黑色,果蒂鲜绿 ,无空心
菠菜主杆不能过长、过粗、叶绿、菠菜用叶小的
洋葱无破损、个头大、无青苔、红皮洋葱
青豆干净、无杂质、颗粒均匀、丰满
蒜苗颜色青绿、根部易折断
莴笋条顺直、叶少、质地脆嫩、叶折之处有白汁
苹果80mm左右,富士苹果,果形端正,果型光滑有光泽,无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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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伤痕,无伤冻黑斑
库尔勒香梨,大小均匀,无畸形果,果面清洁,无虫害、伤痕,无压痕
桔类砂糖桔(大),果面无裂口、无病虫害、无腐烂
香蕉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无病虫害和伤痕
西瓜条纹清晰、果皮无伤痕、无虫害病斑、水分大

配送食材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表中内容。
要求:
1. ★必须符合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 爽。必须保证食用安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附至响应文 件中,如缺少视为无效响应。
2.以上相应的标准如有更新,按照最新修订的现行标准执行;未列出的产品也需达到相 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再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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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 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 投标文件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 力。
5.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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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
,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扫描件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 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授权委托书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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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 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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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加盖公章;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编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
专业技术能力
序号技术人员姓名职称/岗位证书数量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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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2.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处罚。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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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提供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或扫描件;
A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投标人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种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或扫描件;A投标人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 法缴税凭据复印件或扫描件;
B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 收的凭据。
③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或扫描件。A投标人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或扫描件;
B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 险的凭据。
④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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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如无,请填写“无”:(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与上述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应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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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商务文件
(七)投标函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编 号为的(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 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 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等。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投标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 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 和利益关联。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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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 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 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 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并 承担相应的后果: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 导致该响应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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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总报价以济南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的济南市农贸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优惠率 为 %。
合同履行期限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程度 (是否完全响应)

说明: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
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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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分项报价明细表及承诺函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价格单位:元
123
序号服务项目内容技术指标价格
单价数量小计
1
2
3
4总报价

注:1.如果此表中所列内容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或者与投标人在技术文件中提供 的内容不一致,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2.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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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承诺各分类食材相应的标准如有更新,按照最新修订的现行标准执行;招标文件附 表中未列出的产品也需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每种明细产品必须标明品种、规格、等级、生产厂家等内容。所有产品必须符合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 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爽。必须保证食用安全,交付采购人前经过前期处理。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投标人应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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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承诺中标后拟派所有服务人员工资发放不低于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且按有关规 定缴纳社会保险。
2.我方承诺所配备的项目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并熟悉办公软件,在 采购人指定场所处理食材配送相关手续办理等业务。
3.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投标人应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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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承诺对我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声明,保证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 效。若上述材料出现虚假、伪造等违法、违规的情况,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2.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投标人应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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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均须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1、小型、微型企业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①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揽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揽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以上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相关内容在中标公告中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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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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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 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 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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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 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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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 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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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 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 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 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 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 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 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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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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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2020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同类型采购项目案例一览表及完整的合同复印
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1)2020年4月1日以来同类型采购项目案例一览表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元
序号项目 内容合同 金额项目单位 名称项目单位 地址合同签订 日期项目单位的有 效联系方式

说明: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
(2)完整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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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分细则”中所需提供的证书及其他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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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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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部分
(十二)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服务方案;
2. 运输、配送方案(含配送车辆证明复印件,自有车辆提供行车证,租赁车辆提供行车证 及租赁协议的复印件);
3. 质量保证措施;
4. 应急处理预案;
5. 食材腐烂、变质退换方案;
6. 因食材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案;
7. 拟派服务人员情况;
8. 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团队构成情况、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配送 服务人员的健康证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等);
9. 偏离表;
10. 售后服务;
11.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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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学历
资格证书毕业院校
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履历
服务单位项目名称规模实施周期实施进度担任职责

备注:其他人员简历表参照本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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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目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拟针对本 项目从事 岗位执业资格/ 资格证书从事工作年 限

1.根据项目情况应附相关人员加盖公章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等证明资料。
2.已完成注册程序但未取得注册证书的,提供足够证明资料亦可。
3.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人员情况一览表中人员须与实际服务人员一致,更换项目组人员时须征 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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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偏离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差备注

注:1、如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规范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偏离表》;如无偏离,写明“无”。如不填写或填写不清晰所造成评审得分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如投标人有任何偏离的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偏离条款进行逐条应答。投标人 未明确表明是否偏离的条款,均视为完全满足。若投标人存在对招标文件条款不满足的同时 又不在本表中进行体现,将被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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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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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附件
附件:封面格式(以下内容均需单独密封)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正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 电话: 邮箱:投标文件(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 电话: 邮箱: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U盘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封口格式:
………………………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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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牧易商贸 热情、周到、优质、诚信、高效
2.4 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均须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4.1小型、微型企业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2.4.1.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单位名称)的济南海关后勤
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1.济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济南牧易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_,
从业人员 38 人,营业收入为 1832.398784 万元,资产总额为
1241.209644 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徼型企业);
2.无(标的名称),属于无(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无(企业
无 万元,资产总额为无万元,属于无(中型企
名称),从业人员无人,营业收入为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济南牧易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23 年6日,21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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