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扬州市广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机关) 代理机构 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 280(万元) 公示时间 2022-05-26
采购公告
更正公告
中标公告
成交公告
终止公告
合同公示
扬州市广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徐凝门、江都路等7座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污水处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受扬州市广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关于扬州市广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徐凝门、江都路等7座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污水处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徐凝门、江都路等7座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污水处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JHCG-2022009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徐凝门、江都路等7座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污水处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280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单价: 垃圾渗滤液处理费为70元/吨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3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 2022年6月6日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资料费300元,开标时统一缴纳。
截止时间: 2022年6月9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01开标室)
时间:2022年6月9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01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468288094@qq.com,联系电话:15751675800)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7.6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
7.7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地 址:扬州市江都路施井北巷18号
联系人:左祖荣
联系方式:18352761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01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5751675800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配合扫扬城一码通、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中高风险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