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食堂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工185555799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5
公告正文
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的委托,对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食堂服务单位进行比选。比选内容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内容
1、项目名称: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食堂服务单位
2、招标范围:本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食堂日常的食材加工和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验收、清洗、加工、烹饪、分装、餐具和场地清洁等相关服务工作)。
3、招标人名称: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招标方式:比选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7、最高投标限价:25万元/年
8、服务期限:365 日历天(其中合同前一个月为试用期,若综合评定满足不了服务需求,立即终止中选人服务,比选申请人不得索赔。服务期满后,按考核办法考核,经考核达标,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
二、比选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同时具有: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合格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在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网站。
2、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 6 月 16 日至 2023年6月 20 日,(获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3、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联系人、联系电话。
4、报名方式:将其完整报名资料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2378075528@qq.com,并在报名时间内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人:魏工,电话:18555579955;(如未报名 ,开标现场将拒收其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文件售价:0元。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交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宿州市磬云南路与淮河路交口东南角市重点工程局(原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开标及评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宿州市磬云南路与淮河路交口东南角市重点工程局(原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三楼会议室。
3、比选保证金提交形式: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现金现场递交,现金须用信封密封并盖公司公章,若用现金形式现场递交,未中选单位当场退还,中选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比选保证金为:/元整。
帐户名称: 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纺织路支行
账 号:2510901021000010768
(1)比选申请人须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比选保证金”),并确保在2023年/月/日12时00分前到账。
(2)比选申请文件中须附有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比选保证金”。
(3)在比选文件约定比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未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待确定中选人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退还保证金申请单”(见比选申请文件格式附件)后按原渠道退还其比选保证金;中选企业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合同原件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提供给招标代理公司后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4、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五、其他相关说明
1、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2、比选人不统一组织比选申请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进行踏勘与测量,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与测量现场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理,参选单位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文本费、税金等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澄清者,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招标人: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南路46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7-3969029/19955767739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质检中心8楼
联系人: 魏 工
电话:0557-2399978 手机:18555579955
2023年6月16日
一、项目概况与内容
1、项目名称: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食堂服务单位
2、招标范围:本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食堂日常的食材加工和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验收、清洗、加工、烹饪、分装、餐具和场地清洁等相关服务工作)。
3、招标人名称: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招标方式:比选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7、最高投标限价:25万元/年
8、服务期限:365 日历天(其中合同前一个月为试用期,若综合评定满足不了服务需求,立即终止中选人服务,比选申请人不得索赔。服务期满后,按考核办法考核,经考核达标,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
二、比选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同时具有: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合格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在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网站。
2、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 6 月 16 日至 2023年6月 20 日,(获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3、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联系人、联系电话。
4、报名方式:将其完整报名资料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2378075528@qq.com,并在报名时间内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人:魏工,电话:18555579955;(如未报名 ,开标现场将拒收其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文件售价:0元。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交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宿州市磬云南路与淮河路交口东南角市重点工程局(原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开标及评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宿州市磬云南路与淮河路交口东南角市重点工程局(原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三楼会议室。
3、比选保证金提交形式: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现金现场递交,现金须用信封密封并盖公司公章,若用现金形式现场递交,未中选单位当场退还,中选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比选保证金为:/元整。
帐户名称: 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纺织路支行
账 号:2510901021000010768
(1)比选申请人须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比选保证金”),并确保在2023年/月/日12时00分前到账。
(2)比选申请文件中须附有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比选保证金”。
(3)在比选文件约定比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未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待确定中选人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退还保证金申请单”(见比选申请文件格式附件)后按原渠道退还其比选保证金;中选企业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合同原件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提供给招标代理公司后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4、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五、其他相关说明
1、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2、比选人不统一组织比选申请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进行踏勘与测量,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与测量现场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理,参选单位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文本费、税金等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澄清者,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招标人: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南路46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7-3969029/19955767739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质检中心8楼
联系人: 魏 工
电话:0557-2399978 手机:18555579955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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