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1-210100-00144
预算金额8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3/01
公告正文
   (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二期应用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二期应用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0144
项目名称: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二期应用系统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10,000.00
最高限价(元):8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微信公众服务
(一)微信基础功能
1、政策资讯:政策法规、租房指南、办事指南
2、便民工具:窗口信息、咨询电话
3、中介机构展示:中介机构信息、门店信息、中介人员信息
4、租金参考价:对外接口
5、房源扫描核验:房源核验扫描、住宅备案信息扫描、非住宅备案信息扫描、网签合同核验扫描
6、首页、我要找房、房源详情等基础功能:首页轮播图,“我要找房”、“我要发布”、“个人求租”、操作指南、主菜单个人房源及中介房源展现,房源信息链接根据关键字查询、查询结果列表展现、房源筛选(地区,月租金,户型,来源,方式,类型,装修程度)房源轮播图、个人/中介联系信息、电话拨打、此房源其他报价、小区地图展示。
7、个人中心:"个人用户登录、个人用户注册、人员身份认证、身份证附件上传、密码修改、登录手机修改、我的房源列表
(二)微信求租信息发布和我的房源列表信息发布
(三)微信房源发布、房源核验、房源信息填报、房源附件文件上传、房源二维码生成、我的求租列表
二、租赁备案管理系统 
(一)住宅管理
1、统计报表:对住宅租赁备案信息进行统计并按照要求生成报表,可实现报表的导出,打印
2、日志管理:对住宅办理过程,修改记录,打证记录等日志信息进行查询。
3、租金参考价:实现对沈阳市住房租赁平台和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所有房屋租赁相关数据按照行政区、参考价区域、小区名称、单价区间等条件进行查询统计,并形成相应报表。
4、数据迁移:将老备案系统的住宅数据迁移到新备案系统中。
(二)非住宅管理
1、非住宅电子档案管理:对非住宅备案登记电子档案进行查看,补扫,打印,删除等管理操作
2、统计报表:对非住宅租赁备案信息进行统计并按照要求生成报表,可实现报表的导出,打印
3、日志管理:对非住宅办理过程,信息修改记录,打证记录等日志信息进行查询。
4、数据迁移:数据迁移:将老备案系统的非住宅数据迁移到新备案系统中。
信息采集管理实现对房屋租赁信息进行规范化信息采集,包括房源地址核验,房源租赁规范化信息录入,删除,修改,查询等操作。
三、租赁登记房源管理系统
实现国有企业租赁管理和开发商租赁管理功能。
四、其他要求
运维服务期:本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一年免费运维服务。在此期间内,中标人须提供1名工程师驻场服务,以及非驻场技术支持团队3人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25,000.00
最高限价(元):82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网格端GIS办公系统
1、网格端划分为市房产局一级网格,行政区二级网格,行政街道三级网格,社区四级网格,网格员级别权限设置。
2、展示本级和下级网格地理坐标范围及网格内房屋租赁出租率、备案率数据图表统计。
3、外网GIS地图展示,网格地理位置快速定位,快速查看网格周边地理信息。所有网格化分布、边界、应急突发事件、事件上报情况、城管数据上报等。
二、网格GIS数据采集及处理
1、将四级网格四至数据分别进行坐标转换,网格端网格化GIS管理系统转换成百度坐标系。
2、管理端网格化GIS管理系统转换成02坐标系,及租赁热点区域四至坐标转换。
3、利用空间数据进行计算网格隶属关系,与一期建设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的租赁数据做空间数据化处理。
4、试点社区内外业网格内蓝牌数据采集。
三、App网格化管理接口服务
1、App网格管理系统与GIS网格化管理系统数据信息时时同步。
2、网格空间坐标接口服务,获取所在网格的边界坐标集合。
3、房源空间位置、房源信息接口服务。获取百度地图中待租房源所在小区的分布情况。
4、中介结构空间位置、中介机构属性信息接口服务。
四、中介机构房源检索模块
根据中介公司和实际房源发布的地理位置,将GIS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关联,可检索到该中介公司所在网格范围内房源信息。
五、微信端GIS住宅租金参考价模块
1、普通用户关注《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GIS可视化方式显示71个租金参考价范围,参考价四至范围清晰。
2、262个项目小区GIS标注及租金参考价分别展示。
3、租金参考价数据同步处理。
六、其他要求
运维服务期:本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一年免费运维服务。在此期间内,中标人须提供1名工程师驻场服务,以及非驻场技术支持团队3人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沈阳市房改档案系统升级
由于房改档案管理功能新增需求,以及公房历史数据和房改历史数据查询需要,原房改档案管理系统需要增加相应功能和历史数据库,同时由于各房改业务系统在建立后经过系统功能升级,相关档案管理也要对新增功能产生的电子档案进行管理,所以需要对原房改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系统功能调整和增加新的功能子系统。
沈阳市房改档案系统升级功能包括调整和增加原有三个业务档案归档子系统和其他档案归档子系统功能,建立公房历史数据库和房改历史数据库,在房改档案数据库和历史数据库基础上建立综合查询系统和档案后期管理子系统。
升级后的房改档案管理系统包括:
1、业务档案归档子系统:将沈阳市自管公有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维修基金、退售房款、货币补贴、账户更名、资金划转的相关业务档案归档数据、审批流程信息及扫描件通过接口直接读取进行归档;将沈阳市城镇住房货币化信息系统中的人员补贴、改档的相关业务档案归档数据、审批流程信息及扫描件通过接口直接读取进行归档;将沈阳市出售公有住房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公房出售报批、公房出售清册的相关业务档案归档数据、审批流程信息及扫描件通过接口直接读取进行归档。
2、其他档案归档子系统:对于除业务档案之外的其他档案进行归档管理类,包括文书档案归档管理、人事档案归档管理、党务档案归档管理、行政档案归档管理、车辆档案归档管理、报纸档案归档管理、影音声像档案,录入档案信息,扫描相关要件进行归档。
3、档案动态管理子系统:对于已成功归档的电子档案,需要增加新的内容时使用档案追加管理。归档后的档案变更管理,修改后重归档功能可以使被修改后的电子档案替换掉旧档案,使用户能够在检索查询时直接浏览到修改后的新电子文件,记录了修改信息和旧档案。
4、档案销毁管理子系统:档案销毁管理子系统允许用户对过期的旧档案进行鉴定,按设定的档案保存时间鉴定后的档案可进行保管期限和密级的自动更改或销毁处理,即从档案库中删除,同时在系统日志中记录鉴定信息。
5、旧房改档案管理子系统:导入旧档案系统中的数据和未录入过系统的历史档案数据到新系统建立的历史数据库中,对原档案数据可以正常使用及管理,无缝对接,保证历史档案的完整性。并增加对这些老档案的修改、删除功能,保证历史档案数据和新系统融为一体,可以通过新系统进行档案数据查询。
6、历史公房数据管理子系统:建立公房历史数据库,通过建立的接口,导入外部提供的90万条公房历史数据,对不合格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使数据可以和档案系统数据一起查询。将数据进行验证处理,兼容15位和18位身份证号码,对于经过时间变化的老房屋蓝牌地址按地名办提供的信息进行处理,按房屋地址查询房改信息。
7、档案及数据查询管理子系统:建立综合查询系统可以对三个业务档案、其他档案、历史档案库和导入公房房改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综合查询,查询系统主要用于对本系统所管理的各类档案进行多种方式的检索、浏览和下载,可按分类、项目、文件、进行各种条件的组合检索,并可以统计数据和报输出表。
8、档案监督管理子系统:登记房改档案相关的监督检查信息,功能包括监督检查管理、核查处理管理和表彰奖励管理。
9、档案利用管理子系统:房改档案信息公开和查询功能,对相关的部门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接口,利用房改档案信息,为房改业务申请、审核、分配、复核等管理工作服务,为房屋管理、使用、维护提供依据。
10、档案借阅管理子系统:档案借阅管理子系统主要是面向纸介质档案的利用。功能包括:借阅、归还和催还,并打印借阅单和催还单。还可以对用户的借阅情况,以及用户对档案查询和利用情况进行方便地统计和打印。
11、统计报表子系统:统计报表系统可以对电子档案库所有档案类型下的业务系统库、历史档案库和外部导入房改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统计和报表输出,将统计信息汇总分类,可以打印档案管理及数据查询所需的报表。
二、其他要求
运维服务期:本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一年免费运维服务。在此期间内,中标人须提供1名工程师驻场服务,以及非驻场技术支持团队3人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775,900.00
最高限价(元):775,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系统集成工作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提前深入了解、熟悉采购方本次项目的需求情况,并根据采购方的需求,完成新购设备的集成与使用文档整理、产品调试、网络调试等,期间要同主机、网络等岗位进行积极配合,在项目约定工期内完成本次产品集成工作。
2、供应商需要为本项目指定固定项目经理,在项目集成实施期间负责协调相关事宜,项目经理需保证电话及邮件畅通。
3、供应商在项目开始正式实施前需制定详细的设备集成实施计划,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供应商需在项目验收前提供验收方案和验收计划,以确保项目顺利验收。
4、供应商应首先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完成操作系统安装集成文档的整理工作,集成文档具体内容应包括服务器安装操作系统、配置系统用户、配置网卡冗余绑定、配置安全基线等所有服务器具备上线条件所需的内容;供应商需要按采购方要求完成服务器上架位置规划图制定、跳线表制定、操作系统安装、用户配置、时间同步配置、网卡冗余配置、补丁安装、内核参数调整、主机网络路由配置、系统安全加固、存储空间划分、性能监控配置、历史命令留痕配置、snmp功能配置、服务器跳线整理、资产表整理等所有系统具备上线条件所需的工作。
5、供应商应根据系统集成实施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完成设备的上架、安装、标识、系统软硬件配置调试工作,使设备具备安装、测试第三方应用软件的条件,各设备之间的网络连接正常。
6、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的相关要求提供产品集成完成后的验收测试方案、并配合采购方完成相关的验收测试,出具相关的功能验收报告。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其它集成工作的未尽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完成。
二、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1
数据库服务器
(核心产品)
2U机架服务器,标配原厂导轨及安全面板;
配置1颗处理器,Intel Cascade 5220系列及以上;
配置32GB DDR4内存;
配置8块600GB 12G SAS 10K硬盘;
配置1块2G缓存RAID卡,支持RAID0/1/5/10/50/6/60;
配置4端口千兆电口;
支持10个PCIE 3.0插槽;
配置≥1Gb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配置虚拟KVM功能,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更新Firmware、虚拟媒体等操作,提供服务器健康日记、故障现场还原,支持智能电源管理,支持服务器内部温度切面的3D显示,可支持动态功率封顶;
配置2个≥800w铂金版热插拔冗余电源。
1台
2
交换机1
语音交换机主机(含S电源),2个16路模拟中继板,4个8路来电显示卡,3个16路普通分机板,含来电显示。
1台
3
应用服务器
2U机架服务器,标配原厂导轨及安全面板;
配置1颗处理器,Intel Cascade 5220系列及以上;
配置16GB DDR4内存;
配置3块600GB 12G SAS 10K硬盘;
配置1块2G缓存RAID卡,支持RAID0/1/5/10/50/6/60;
配置4端口千兆电口;
支持10个PCIE 3.0插槽;
配置≥1Gb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配置虚拟KVM功能,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更新Firmware、虚拟媒体等操作,提供服务器健康日记、故障现场还原,支持智能电源管理,支持服务器内部温度切面的3D显示,可支持动态功率封顶;
配置2个≥800w铂金版热插拔冗余电源。
1台
4
备份服务器
2U机架服务器,标配原厂导轨及安全面板;
配置1颗处理器,Intel Cascade 5220系列及以上;
配置32GB DDR4内存;
配置8块600GB 12G SAS 10K硬盘;
配置1块2G缓存RAID卡,支持RAID0/1/5/10/50/6/60;
配置4端口千兆电口;
支持10个PCIE 3.0插槽;
配置≥1Gb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配置虚拟KVM功能,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更新Firmware、虚拟媒体等操作,提供服务器健康日记、故障现场还原,支持智能电源管理,支持服务器内部温度切面的3D显示,可支持动态功率封顶;
配置2个≥800w铂金版热插拔冗余电源。
1台
5
边界防火墙
整机防火墙吞吐量≥4G,新建连接数≥5万/秒,并发连接数≥300万;
支持路由模式、透明(网桥)模式、混合模式;
支持静态路由、策略路由、RIP、OSPF、BGP等路由协议;
≥2个业务扩展插槽;
配置≥16个千兆电口,≥8个千兆光口;3年IPS授权,3年AV防病毒授权;
支持一体化安全策略,能够基于时间、用户/用户组、应用层协议、五元组、内容安全统一界面进行安全策略配置;
支持安全区域划分,访问控制列表,配置对象及策略,动态包过滤,黑名单,MAC和IP绑定功能,基于MAC的访问控制列表,802.1q VLAN 透传等功能;
提供热线服务网络的边界防护。
1台
6
UPS设备
额定容量10 KVA,单进单出工频机。
1台
7
铅酸免维护蓄电池
免维护铅酸蓄电池12V100AH,包含电池架、电池连接电缆、电池连接UPS电缆、直流空开箱等。
32个
8
线路改造
针对ups等硬件进行线路改造;
含2组电池柜、2套空开、电池连接线缆若干、两组散力架。YJV-4*25+1*16电力输入 25米;辅料(接插件、穿线管等);
人工安装服务。
1项
9
服务器机柜
机柜 42U 加厚19英寸标准机柜 ,原厂一年质量保修。
1台
10
热线服务语音卡部分
16路音卡底板,8路音卡底板,14个2路中继模块,3个8路录音卡。
1套
11
工控机
最低配置:P4 2.4/1G/160G/6个PCI槽位,能够插全长的PCI板卡/windows 2003/百兆网卡/声卡。
2台
12
热线服务基带软件
HELLO 2.0 MS_3 基本包,包括CTI、IVR、录音、ACD、标准坐席端。HELLO 2.0 MS_3 的许可数量为61到90,话务统计分析报表系统。
1套
13
呼叫中心软件系统
在现有功能基础上,加强大数据统计功能和数据展示功能。实现跨平台(不绑定硬件)、兼容性强、先进开发言语等特性。
1套
14
交换机2
以太网交换机主机,支持16个1G/10G BASE-X SFP Plus端口(2XG Combo)(含12个万兆模块)
2台

三、其他要求
1、集成工作应完全适应采购方的机房环境,与现有网络环境匹配。
2、本项目的免费质保期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3、提供7*24小时的服务支持,1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2小时内解决问题;如采购方需要,安排专人节假日值班。
4、硬件设备按照国家“三包”的相关规定,提供免费维修或退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76,856.56
最高限价(元):76,856.56
采购需求:查看
一、监理服务
(一)项目建设内容:
1、根据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业务部门需要建设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二期、房屋征收系统升级、沈阳房产服务热线系统、房改房系统和保障房系统。
1.1 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二期应用系统(业务系统部分):在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一期基础上完善住房租赁业务应用系统功能。
1.2 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二期应用系统(GIS系统部分):在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一期GIS系统建设的基础上,补全租赁GIS平台建设等功能。
1.3 沈阳市房改系统升级:完善沈阳市房改档案管理系统功能。
1.4 沈阳房产服务热线系统及住房保障系统平台硬件部分:提供房产服务热线软硬件及住房保障管理系统交换机设备,满足业务增长需求。
2、为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确保系统建成后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建设完成后系统符合三级等保建设要求。
监理服务内容: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监理工作分为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二个阶段。各阶段要从“四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协调等八个方面进行实施监理。
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辅助业主对项目的网络安全建设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协助业主对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进行定级辅导,定级备案材料的编制;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为业主提供包括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要求的咨询服务。
1. 项目实施阶段:
1.1 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要求如下:项目实施前,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审核根据项目需要而增加的设计图纸,并纠正项目中的设计、施工缺陷。任何指示和命令必须为书面形式。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方法。施工过程主要对如下监理要点进行检查:
1)对项目整体、分项建设的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⑴ 设备的安装调试,包括各类设备的采购、进场、配置、调试和管理等;
⑵ 系统集成、联调,包括软硬件系统集成、系统连通性验证;
⑶ 系统拓扑图、设备布局图、配线图;
⑷ 基础设施、网络服务、网络安全和网络管理系统各部分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与承建合同、项目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⑸ 项目实施组织,包括实施人员、实施顺序、实施测量、安全措施、特殊处理措施等;
⑹ 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实施步骤、实施方法、实施进度等;
⑺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组织、实施方法、实施进度,以及有关质量、安全等主要技术和组织措施。
2)对项目采购硬件、系统软件进行质量控制;
中标供应商应组织对项目采购硬件的数量、型号、技术指标进行复核;对定制软件的数量、功能等进行复核;对于重要设备可依据承建合同、技术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方法检测其功能和性能;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型产品,监理单位可采取抽样方法进行测试;必要时,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
主要设备的到货验收应包括:
⑴ 根据承包商提供的设备装箱单和提货单,对货物进行外包装检查;
⑵ 开箱检查,对照设备订货合同,保证设备型号、类别准确无误,数量正确,附件配套,文档齐全;
⑶ 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如产品序列号,系统软件的版本和授权;
⑷ 必要时,可确认设备的合法性;
⑸ 进行加电自检测试;
⑹ 由采购人、中标供货商、中标监理三方共同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
⑺ 对采购的系统软件的数量、版本、型号等进行复核,对知识产权所属进行鉴别。
3)对项目中各个系统的基础建设、装修、设备的安装、调试进行质量控制。
⑴ 项目现场实施人员与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实施人员的一致性检查;
⑵ 主要系统软件、设备和服务的到货验收;
⑶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进行旁站;
⑷ 系统的阶段性测试、系统集成测试的监理;
⑸ 定期检查、记录项目的进度情况;
⑹ 按照既定程序处理项目中出现的质量事故。
⑺ 在项目掩盖之前,及时检查、监督、检验、测量已完工项目,并通知承建单位。要求对未经监理机构验收的项目不得掩盖。
⑻ 按照合同条款要求,确认材料、设备等的检查、检验结果(以及再检验结果)。必要时检查/检验时到场。
4)对项目中各个系统的安装调试进行质量控制。
5)对系统试运行阶段进行质量控制。
1.2 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控制要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应审核承建单位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承建单位提交开工申请后,中标供应商应审核开工申请,检查项目准备情况。项目实施条件具备时,中标供应商应签发开工令,并报采购人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项目实施;
3)中标供应商应定期检查、记录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
4)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处项目延期申请。
5)中标供应商应组织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采购人,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1.3 项目实施阶段的变更控制要求如下:
1)采购人或承建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提交给中标供应商组织审核,并由三方在项目变更单上予以签认;
2)中标供应商了解项目变更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数据或信息;
3)中标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承建合同的有关条款,对项目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签发监理通知单,并报采购人、承建单位;
4)中标供应商对项目变更过程及结果做项目备忘录。监理单位要求承建单位在变更文件签署前,不得实施项目变更;
5)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变更文件监理承建单位实施。
1.4 项目实施阶段的对合同的管理要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监理合同执行情况,要定期向采购人、承建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2)中标供应商要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1.5 项目实施阶段的信息管理要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要妥善管理项目实施阶段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报告、监理日志和项目备忘录等数据;
2)中标供应商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
3)督促采购人、承建单位及时整理项目文件。
1.6 项目实施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如下:
1)对参与项目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
2)中标供应商需有专人负责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3)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数据、数据的保管和使用、软件登记等保护手续的履行等,做出明确规定;
4)确保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
1.7 项目实施阶段的协调要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要组织三方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
2)中标供应商要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并做会议纪要,提交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3)中标供应商负责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4)中标供应商负责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索赔的意见达成一致;
5)中标供应商负责协调采购人配合承建单位的项目实施。
2. 项目验收阶段:
2.1 项目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要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应有计划地监理系统的试运行,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2)中标供应商负责协助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验收报审表由监理单位签认后报采购人签认。具备验收条件时,监理单位在验收报审表中予以签认,并报采购人签认;否则,中标供应商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3)中标供应商负责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2.2 项目验收阶段的进度控制要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2)中标供应商应审核承建单位验收和项目整改计划的可行性,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2.3 项目验收阶段的变更控制要求如下:中标供应商要及时向采购人、承建单位通报承建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项目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2.4 项目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中标供应商协助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签署其它补充协议。
2.5 项目验收阶段的信息管理要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负责管理项目验收阶段的文件,如验收报审和验收报告等相关文档;
2)中标供应商负责督促采购人、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件;
3)中标供应商负责督促采购人、承建单位及时整理项目文件;
4)中标供应商负责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件,并提交采购人。
2.6 项目验收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
1)中标供应商负责收集、整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所有材料并归档;
2)中标供应商负责确保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
2.7 项目验收阶段的协调要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负责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2)中标供应商负责协调采购人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
3)中标供应商负责及时对验收阶段协调的结果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4)中标供应商负责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完成项目移交工作。
二、人员及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现场全过程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处6个月内任意一期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2.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投标书中的人员全部同时参与现场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现场实施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所更换人员工作资历及技术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要求。
3.中标供应商负责协调采购人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出具(或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国家认可实验室检测报告
4.中标供应商对有关采购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料和信息保密。
5.中标供应商不得与承担项目的设计单位、建设承包人及软件开发商、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所处地位通过上述单位直接或间接获益处。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转包、分包。
三、现场保障
1.配备专门的施工监理车辆,以确保工地间运输畅通。
2.每名监理工作人员都需配备通讯设施,保证 24 小时随时沟通。
3.配备监理现场测试工具(包括网络系统、机房环境、布线、软件系统、信息安全),提供发票复印件。
4.配备完善的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器材。
5.有文明监理工作及安全施工保障制度。
6.其它有关本项目现场保障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
四、总体服务方案的制作
中标供应商应编制详细的监理大纲,内容应有:项目概况、监理工作内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项目监理目标、监理技术保障措施、监理工作流程、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检测设备的配备。
五、其他要求
本包组预算中包含前期咨询费25,618.85元,由本包组中标供应商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9日至2021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疫情期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投标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287号
联系方式: 韩春富 024-82978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梦溪
电  话: 024-22896636、2289004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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