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泰州典型油气藏CO2地质储存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泰州典型油气藏CO2地质储存决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TCC220021378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硕025-518161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律025-8324090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泰州典型油气藏CO2地质储存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泰州典型油气藏CO2地质储存决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一)
(招标编号:JSTCC2200213780)
一、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4、工期要求”更正为
“4、工期要求
4.1 中标后15日内完成用户需求分析;
4.2中标后45日内完成系统详细设计,并通过甲方组织评审,质量达不到有关技术要求或未通过专家评审,应按专家意见及甲方要求进行返工;
4.3设计通过后15日内完成数据库设计工作;2个月内完成三维结构模型建立;3个月内完成泰州CO2地质储存决策管理平台建设,同时编写成果报告并通过验收,质量达不到有关技术要求或未通过专家评审,应按专家意见及甲方要求进行修改;
4.4 通过专家评审并按要求修改后15日内提交需求分析、详细设计、数据库建库标准、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和项目成果报告。
4.5 如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双方的实际工作有所延误,延误的一方需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通知对方,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延长履行期限。如由于甲方在自身工作安排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项目进度得以相应顺延,乙方项目人员撤出,待项目重新启动后再进入。”;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13、甲方违约责任”更正为:
“13、甲方违约责任
13.1合同签订后,如由于甲方原因中止合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项目预算费10%的违约金;
13.2甲方未按第9条支付乙方项目经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中“10、工期要求”更正为:
“10、工期要求
10.1 中标后15日内完成用户需求分析;
10.2中标后45日内完成系统详细设计,并通过招标人组织评审,质量达不到有关技术要求或未通过专家评审,应按专家意见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返工;
10.3设计通过后15日内完成数据库设计工作;2个月内完成三维结构模型建立;3个月内完成泰州CO2地质储存决策管理平台建设,同时编写成果报告并通过验收,质量达不到有关技术要求或未通过专家评审,应按专家意见及招标人要求进行修改;
10.4 通过专家评审并按要求修改后15日内提交需求分析、详细设计、数据库建库标准、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和项目成果报告。
10.5 如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双方的实际工作有所延误,延误的一方需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通知对方,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延长履行期限。如由于招标人在自身工作安排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项目进度得以相应顺延,中标人项目人员撤出,待项目重新启动后再进入。”;
4、原招标文件中与以上更正不一致处,按照以上更正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700号
联 系 人:张硕
电 话:025-51816189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
联 系 人: 汪律,顾建钧
电 话: 025-83240902
电 子 邮 件: js02583240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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