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科技法庭设备的自行采购公告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14〕15号)中“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科技法庭设备
项目预算金额:41万元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我院拟新改建科技法庭一间,采购一体化庭审设备一套及互联网庭审设备三套(详见货物清单),以缓解当前开庭难、排期时间长的问题,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另我院梅林诉调对接中心已投入使用,为进一步增强
“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拟配置自助查询设备一台,让当事人享受到优质、高效、专业的司法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本项目确定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数量为:1 家。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1万元。
五、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需求货物清单如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高清庭审主机

1
2
书记员控制系统

1
3
桌面话筒

8
4
POE集线器

1
5
席位摄像机

4
 
6
法庭信息发布终端

1
 
7
时序电源

1
8
高清分配器

1
9
功放

1
10
音箱

4
11
语音识别采集器

1
12
庭审语音识别授权

1
13
庭审语音识别软件

1
14
音视频编解码处理系统

3
15
庭审控制平板

3
16
手写签名系统(含硬件)

1
17
自助查询系统

1
18
机柜配件

1
19
线材配件

1
含管线施工

 
(二)技术标准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1
高清庭审主机
1.设备采用不大于2U的标准机架式安装,需要内置不小于3.5英寸的显示模块,设备采用AC 220V电源供电。
2.视频:配置不少于6路HD-SDI摄像机接入接口,配置不少于4路VGA、2路DVI-I接口输入;配置不少于4路DVI-I接口输出;视频输入、输出接口均可支持1080P分辨率。
3.音频:配置不少于12路麦克风接入端口,配置不少于6路LINE-IN音频输入,配置不少于8路LINE-OUT音频输出;
4.支持音频变音功能,能够对输入的音频信号进行男声/女声等变音设置,变音等级可调。
5.控制:配置不少于4路RS232、不少于1路RS422/RS485、不少于4路红外端口;具备多种控制接口,可连接强电开关控制器、触摸屏、控制面板等多种集控设备。可通过网络采用浏览器以WEB页面方式对主机进行远程控制、管理、系统升级。
6.编码:支持不少于8路1080P格式同时编码输出,可支持各路摄像机或证据或合成画面的独立编码,码流速率可设;
解码:支持不少于2路远程1080P格式解码能力,用于远程提讯、远程三方庭审(嫌疑人、公诉人均在远端),满足远程开庭需求。
7.支持语音激励功能,自动将对准发言人的摄像机画面切换到画面分割模式中的主画面窗口。内置画面分割显示功能,可提供2/4/6/8等多种合成画面格式,满足远程庭审、互联网庭审、本地庭审的不同显示要求,利用法庭现有的显示屏展示不同的复合画面。
8.具备区域遮挡功能,可在每个画面上设置不少于3个遮盖区域,区域的位置和透明度可调。
9.具备啸叫抑制功能,能有效抑制输入音频产生的啸叫;支持回声消除功能,能消除远程通话回声。
10.支持H.264/H.265视频压缩标准,支持AAC/G.711音频压缩标准。
11.兼容现有数字法庭管理系统(和兴宏图HX2010庭审中心管理系统V2000),实现对庭审主机统一管理。
2
书记员控制系统
1.具备笔录一键打印和光盘刻录功能,实现笔录信息当庭打印或笔录与庭审录像信息同时刻录;具备庭审过程中当庭录像回放功能,回放录像时,不影响庭审进程。
2.需具备庭审即时通讯功能,信息提示方式采用对话框模式,不影响正常笔录工作。
3.系统采用C/S架构,集笔录录入、视频预览、录播控制、过程控制、设备控制等功能于一体,在统一的界面上完成庭审模式及各类庭审控制、笔录速记、笔录校对等工作;系统具备案件导入、开庭、休庭、闭庭等庭审过程控制;具备笔录、视频界面、设备控制等功能集成于同一界面。
4.需具备远程开庭控制功能,可开启或关闭对远端的法院法庭或看守所的庭审画面解码、显示,以及本庭画面向远端的推送。
5.系统支持无后台运行,可用于移动审理、断网审理。无后台运行时客户端单独形成相关配置文件,闭庭后可将庭审数据导入后台管理系统。
3
桌面话筒
1.指向性:带有发言指示灯;
2.频率响应:30Hz-18KHz;
3.咪管长度:≤100mm。
4
POE集线器
接口:≥8个POE供电网络RJ45端口,包转发率:≥1.2Mbits。
5
席位摄像机
1.传感器类型: 1/2.8"progressive scan CMOS
2.最低照度: 彩色:0.005 Lux @(F1.5,AGC ON);黑白:0.001 Lux @(F1.5,AGC ON)
3.宽动态: 120 dB超宽动态,光学变倍: 4倍焦距:2.8~12 mm,视场角: 93.8~31.7度(广角~望远),水平范围: 350°,垂直范围: 0°~90°
3.水平速度: 水平键控速度:0.1°~60°/s,速度可设;水平预置点速度:60°/s ,垂直速度: 垂直键控速度:0.1°-50°/s,速度可设;垂直预置点速度:50°/s
主码流帧率分辨率: 50 Hz:25 fps(2560 × 1440);60 Hz:30 fps(2560 × 1440)
4.视频压缩标准: 主码流/子码流:H.265,H.264,MJPEG
网络存储: NAS(NFS,SMB/CIFS),支持萤石接入HD-SDI: 支持1920 × 1080 @25 fps SDI输出;
5.报警: 支持1路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RS-485;
6.网络接口: RJ45网口,自适应10 M/100 M网络数据
7.音频输入: 音频输入(LINE_IN输入、SDI音频输入)
音频输出: 1路音频输出,接口类型: 一体外甩线
8.供电方式: POE供电,功耗: 最大功耗:10 W
9.工作温湿度: -30 ℃~65 ℃;湿度小于90%
10.恢复出厂设置: 支持
11.防爆: IK10,防护: IP66。
6
法庭信息发布终端
1、主机:采用安卓系统;运行内存≥2G,存储内存≥8G;
2、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
;LED背光源;尺寸≥15.6寸;刷新频率≥60 Hz;响应时间:≤5毫秒;
3、接口:电源接口,USB≥2,网口≥1,TF插口≥1;
4、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中标人负责墙面开孔和恢复;
5、软件功能:与数字法庭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庭审状态同步并显示法庭状态,庭审过程中显示正在开庭的案件信息(法官、当事人、案由等)、庭审画面、当天庭审排期信息,未开庭时段显示定制的宣传信息。
7
时序电源
1.不低于8路可控电源输出,具备实时电流电压显示功能;
2.整机最大输入负载不小于40A;
3.需具有以下控制接口:TC/IP、IO等。
8
高清分配器
1.1路HDMI信号输入8路HDMI信号输出;
2.分辨率:支持480P、576P、720P、1080P、4K等;
3.具备信号放大功能。
9
功放
1.频率响应:20Hz-20kHz,功率:8Ω 120W,4Ω 120W;
2.具备峰值限幅、直流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过热保护、开机软启动等功能。
10
音箱
1.吸顶式安装,具备低音与高音单元,功率不低于100W;
2.频响:50Hz-20kHz。
11
语音识别采集器
1.支持不少于8路麦克风/线路输入接口,不少于8路平衡式输出接口;
2.内置网络音频模块,支持千兆标准以太网;
3.支持ASIO、WDM模式录音;
4.每个通道的采样位深支持16位、24位、32位;
5.支持独立音频输出;
6.支持48V幻想供电;
7.最高可支持64路麦克风扩展;
8.音频采集灵敏度可调。
12
庭审语音识别授权
提供智能转写客户端接入识别引擎使用授权,需兼容福田区人民法院现有的庭审语音转写系统(阿里云语音识别专用云软件v1.0)。
13
庭审语音识别软件
1.可以将语音转写模块嵌入到书记员庭审软件中或者将数字庭审软件功能嵌入智能转写系统中,实现统一应用;
2.要求在连续中文语音流进行实时语音转写识别,并持续进行转写结果文本内容的实时输出;
3.要求能够自动区分出庭审各方说话人的角色,并且要求对角色称谓能够进行人工标注修改。具备将庭审过程的音频、笔记一键打包生成完整的离线文档的功能,实现笔录资料离线保存和回听校对;
4.要求在实时语音转写过程中对转写文本结果进行编辑,可进行快捷替换等操作。对识别的文本内容,可选择文尾模式、光标模式自动插入、也可选择手动插入等模式;
5.要求支持在实时语音转写过程中,可调整排版、文字字体、布局等,以有利于文字编辑;
6.要求针对语音识别错误的结果修改进行人工快速修正,提供增删改、复制粘贴、撤销等通用文档编辑功能;
7.要求在实时语音转写过程中、暂停或者结束时,需要能够选中文本来进行重点内容标记,已标记的文本也可以进行修改和标记取消;
8.系统支持以word插件的形态存在,直接集成在word里,不用另外安装其它客户端软件,打开word即可直接进行实时编辑、音频回听、转写模式选择、打印等操作;支持通过语音控制法庭设备的开关与视频切换;
9.智能模糊查找替换:通过输入正确结果,系统可通过音相近快速搜索到转写错误的文本,并快速替换。即系统支持模糊查找和批量修改,能够让书记员通过输入正确结果匹配搜索出近似音结果,无需手动定位即可实现批量修改;
10.庭审信息语音播报:对于开庭需要宣读的法庭纪律、审判人员入庭、证人出庭等内容,能够通过客户端软件由系统进行自动播报,并且支持播报速度的人工调整。支持不少于4种角色的播报;
11.字幕功能:支持字幕投屏功能,字幕位置、字幕框大小、字体、字号、背景色可快捷调整,字幕支持置顶功能,叠加在屏幕上,具备参数调整后的记忆功能。须与庭审主机对接,将识别文字实时叠加于庭审画面上;
12.材料唤醒:支持各种格式的文稿、图片、音频、视频的语音唤醒,支持唤醒脚本的自定义功能。支持与庭审助手对接,通过语音调阅电子卷宗材料;
13.需兼容福田区人民法院现有的庭审语音转写系统(阿里云语音识别专用云软件v1.0)
14
音视频编解码处理系统
1.主机采用19"标准单一机箱,设备高度不高于1U,内置显示模块便于查看设备运行状态;内置不少于2T的存储硬盘,支持本机录制音视频文件;
2.视频:配置不少于6路SDI输入;不少于2路HDMI输入接口,不少于2路HDMI输出接口;
3.音频:配置不少于8路具备48V幻想供电的麦克风接入;不少于3路立体声线路接入;不少于4路远端音频解码输入,不少于1路3.5mm音频接口;
4.具备反馈消除功能,能有效抑制输入音频产生的啸叫;支持回声消除功能,能消除远程通话回声;
5.控制接口:配置不少于2路USB接口、不少于8路RS232串口、不少于1个10/100/1000M自适应以太网接口;
6. 支持B/S、C/S、GUI、IOS管理及控制,支持外部设备控制主机,将案件信息传输到本机进行记录并启动互联网庭审;
7.编码:支持H.264、H.265编码,分辨率需支持4K@30Hz;支持不少于2种的编码输出方式,满足互联网庭审的同时满足庭审的音频备份功能;支持叠加字幕、图像马赛克处理;
8.不少于2路的画面合成能力,提供2/4/6/8等多种合成画面分割模式选择,满足不同的互联网庭审参与人数进行合适的选择;合成画面分辨率需要支持4K/2K/1080P等设置;
9.远程互动支持H.323/SIP/RTSP/RTMP方式;支持设备与设备、设备与手机、设备与视频会议终端之间一键交互;
10.实现与深圳移动微法院平台对接,需满足当事人可通过平台与法庭进行互联网庭审。
15
庭审控制平板
1.可视触控面积不小于10寸,内嵌推送控制系统,具备不少于1个HDMI接口、不少于1个RJ45网口、不少于2个USB接口;
2.要求操作人员填写案号后,可根据案号自动获取深圳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相关的案件信息。
3.按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移动微法院移动庭审接口技术规范》,实现与微法院平台互联网开庭的数据交互。
16
手写签名系统
1.以插件的形式,嵌入到word或wps,无须安装第三方软件
2.手写板通过USB进行连接通信,庭审笔录核对完,当事人通过手写板,进行现场电子签名,手写板签名区域不小于100mm*60mm,分辨率不小于5080lpi;显示区域:像素不低于800x480 (16:10),区域不小于100mm*60mm,手写板采用电磁感应方式,反应速度不低于280点/秒,压感级别:不低于2048级
3.要求系统自动按比例将签名放大和缩小,并自动插入笔录页脚指定签名处,无须人工干预。
4.支持多人会签,多个签名自动依次排列;
5.支持通过选择相对应的签名角色,将签字附着在笔录不同位置,无需人工调整,如法官签字、书记员签字、当事人签字等,自动识别笔录页数页码,支持按需选择不同的页面,将签字附着在笔录不同页面上。
6.签名完成后,要求将电子签名的数据随同笔录保存在数字庭审系统中,将带有电子签名的庭审笔录,转换为不可编辑的文档(PDF等格式)后,推送给法院电子卷宗系统,实现无纸化卷宗材料的完整性。
17
自助查询系统
1.硬件配置:不小于43寸触摸一体机,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不低于120G固态硬盘,内置不低于8G内存;
2.立案文书查看,裁判文书查看;
3.案件信息查询:身份证查询、当事人查询、案号查询,立案指引查看,法院宣传信息,查看案件文书生效时间,可自助打印生效证明文书。
18
机柜配件
1.定制机柜配件,与家具样式及尺寸相匹配;
2.需按照标准机柜方式设计,要求设备能安装上架固定。
19
线材配件
法庭升级改造线材包含HDMI、SDI、网线、电源线、HDMI接头、SDI接头等,需符合国家标准。

 
(三)其他要求
1.保修期。
货物免费保修期 3 年,时间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两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3.免费培训。
供应商免费在现场对采购人单位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以及常见故障的判断与解决。
4.关于交货。
4.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施工完毕,交付采购人验收。
4.2供应商必须承担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5.关于验收。
5.1供应商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由供应商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5.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供应商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六、费用要求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并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40%预付款;
项目设备到货和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工作人员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55%;
验收合格满一年、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
七、保密要求
供应商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守工作秘密的规定并签订有关保密协议,如违反,则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并由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报价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如发现承诺不实,将按违反诚信原则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 年
11月 14日下午18:00,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一正四副,加盖单位公章,密封):
(一)供应商公司简介、概况及资质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
(三)报价(不得超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其他响应采购需求的材料;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如:同类业绩材料、荣誉奖项证明等)。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接受现场登记,请前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法院608室。
四、相关事宜
(一)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二)采购人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满足三家以上报价的,采购人将组织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服务供应商,并将该结果予以公示(为期三个工作日)。
(四)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张先生0755-21981388
(五)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前,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或相关财政政策调整或取消本项目采购,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经采购结果公示后,若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无故放弃中选供应资格或存在其他违反采购诚信行为的,将列入采购人采购黑名单,今后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5-21981352
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7日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圳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购买主体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5个工作日内,购买主体应公告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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