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竞价编号:MTJJ18FJ202201306656
标段:安徽分公司2022年1月份市场煤竞价0109(芜湖下水煤5000大卡2月20日到厂交货)
开始报价时间:2022-01-30 15:17:38
报价截至时间:2022-02-07 15:00:00
发布人:商琪
发布单位: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收货单位: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回应货币:人民币
标段属性
保证金(元):
交货地点:芜湖电厂码头
备注:
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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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购销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肥
买受人(甲方):_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_
出卖人(乙方):
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和出卖人(以下简称:
“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同信息及质量标准
1.1合同信息:
收货人: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煤炭品名 | 约定数量(吨) | 发货港 | 卸货港 | 交接方式 |
气肥煤 |
1.2合同性质:_革船媒炭买卖合同_
1.3有效期限:_2021年且__日至2021年且日
1.4交货日期:_2021年月_日前完成交货。若超过交货日期,若交货日期超过到
厂时间,超出_天不考核:超出时间在_天以上_天以内的(含_天),每超_天媒炭单价考核_元
/吨:超出时间在_天以上的部分,每超_天媒炭单价考核_元/吨,以上时间以每条江船报
达电厂锰地时间为准。
1.5乙方在合同签订前缴纳恩约保证金_20_元/吨,合同恩行完毕后无息返还。
1.6约定质量:
收到某低位发热量 | Qet,ar | kcal/kg |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Vdar | ≥ | 允 | |
干燥基全硫 | st,d | < | 为 | |
价 | ~ | “ | ||
灰熔融性 | ST | 子 | c |
第二条结算依据及煤款付款
2.1煤炭价格:全额含税一票基准价为__元/吨(包含煤炭基准价、13%全额增值税
海运费、过驳费,其中不含税价格__元/吨,税__元/吨),根据实际煤炭交接质量检验结
果按质计价。本价格为含税价单价(下同),其中:税率为13%,不含税单价将按照上述税
率计算: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出台税率调整政策,将按照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乘以新税
率重新核定含稳价后进行结算,
2.2煤质奖罚:
奖罚标准 | 奖罚范围 | 奖罚幅度 | 奖罚企额 | |||
当Qnet,ar= | keal/kc | 合格 | 不奖不罚 | |||
当Qnet,ar< | kcal/kg | 每低1kcal/kz | 诚价 | 元/吨 | ||
当Qnct,ar< | kcal/kg | 每低lkcal/kg | 诚或价 | 元/吨 | ||
当qnet,ar> | kcal/kc | 每高lkcal/kg | 加价 | 元/吨 | ||
当Vdafc | 览 | 每低1.0% | 诚皮价 | 元/吨 | ||
当St,d | 中 | 合格 | ||||
当St,d>= | 音 | 每石0.1% | 减价 | 元/吨 | ||
当St,d》 | % | 每高0、1% | 减或价 | 元/吨 | ||
当St,d> | 兆 | 每高0.1% | 诚价 | 元/吨 |
以上奖罚幅度参照对应奖罚标准,扣款采用阶梯式扣款,(例:当Qnet,ar<4800Kcal/ke
时,低于-4800Kcal/kg以下部分对应指定奖罚企额,4800Kcal/k;以上按
Qnet,ar<5000Kcal/kg的约定执行),各项扣款累加计算,一般以扣完全部煤款为限。不足
约定奖罚幅度按百分比计算。单船(万吨)应为同一媒种,同批次江船磷分加权平均St,e
<%且革条江船确分不超过%时不做考核,若超出约定则该批次单独结算。
2.2.1拒收标准:乙万供应凝突来自非合同矿点或非合间品种时,出现以下情说中方有
权拒收,当灰熔点STC1250℃时:供应煤炭中发现移杂、使假、使水、若火情况时
2.3激量确认:在煤炭_ _,以_ _计章验收为准,并作为结引依据
2.4质量确认:甲乙双方以以_ _检验结果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2.6结算与付款:说物交接毕后,10个工作自内单乙双万很据所看所需的看效先执
结算媒款。双方对结算结果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率13%)
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货款。结算有效凭据如下:
2.5.1有效水路货物运准。
2.5.2收货电厂出具的质量化验报告
2.5.3货权转移证明。
2.6 付款方式:货款全部以人民币现汇方式支付。
第三条 责任与义务
3.1 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备货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以确保供货质量及数量。甲乙双方均应密
切配合做好煤炭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在乙方所备煤炭符合装船条件后,适时指派船舶承运。
乙方以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交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即视为履行完毕交付义务,货物的所有
权及风险同时转移给甲方。
3.2 乙方责任与义务:
3.2.1 乙方为本合同所签订煤炭的港口作业委托人,负责办理港口作业委托事宜。煤炭
在交接前的一切费用(含港建费)由乙方支付,且包含在交易煤炭的基准价中。
3.2.2 乙方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
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于乙方所供煤炭质量原因造成装卸作业单位或燃煤单位不良后果
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经济损失,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3.2.3 若实际交货数量小于合同约定交货数量的 90%,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数量*90%
-实际交货数量)*20 元/吨从乙方结算煤款中扣除。
3.2.4 若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实际交货数量大于合同约定交货数量的 110(不含)%,则
超过部分合同价=原合同价-20 元/吨。
3.2.5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未履约,有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的按
10 元/吨进行扣款。
3.3 双方责任与义务:
3.3.1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与权力指派专人监督煤炭质量检验工作,并办理有关质检过
程确认手续。但未派人监督煤炭质量检验工作,则视作自动认可,不影响检质工作的有效性
和权威性。采样一经确认,各方一般均不得再次提出重新采样要求,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共同
协商解决。本合同有关煤样至少应保留到相应煤炭检验后的一个月。
3.3.2 因地震、雷电、火灾、水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
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
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3.3.3 因对本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终止而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首先
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 30 天内解决有关争议。若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条款以
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3.3.4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3.5 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
费用、律师代理费用、诉讼费用等)。
3.3.6 本合同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业务(包括货款质押等)。除双方另行签署
补充协议单独约定外,本合同项下双方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签订地为乙方所在地。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
各执壹份,副本一式伍份,乙方持贰份,甲方持叁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
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
乙方:(盖章) 公司
公司安徽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开户银行:
政务新区支行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 999 号新际商务
地址:
中心 A-1901、1912 室
帐号:1302025209200083443
帐号:
税号: 91340100078735592N
税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2021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2021 年 月 日
平台竞价发布文件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 竞价名称 | 安徽分公司2022年1月份市场媒竞价0109(芜湖下水煤2月20日到厂交货) |
~ | 竞价文件编号 | AHXS20220109 |
3 | 竞价方式 | 竞价平台公开竞价 |
4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2年2月7日15时00分 |
5 | 发布人 | |
6 | 审核人 | |
7 | 批准人 |
竞价有关要求
一、竞价煤炭数量、质量要求及到站(港)
填报电厂:安徽华电莞湖发电有限公司 | 时间:2022.01.30 | 单位:万吨,大卡/公斤,务,管 | |||||||||
标段数量 | 主要媒质指标 | 交货或到厂时间 | 数量验收方质量验收式 | 方式 | 其他要求 | ||||||
热值(Onet,ar) | 硫分(St,d) | 爱分(Vdaf) | 灰熔点(ST) | 水分(l) | |||||||
标段一 | 10,0 | 3500 | <0,8 | ≥30 | ≥1260 | 2022年2月20日24点前 | 到厂度带称计量驶收 | 到厂登收 | 一票结算 |
二、竞价单位资格
合格的竞价单位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
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年检合法的资质,经过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
流有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审核纳入供应商库名单的。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汝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竞价发布单
位行贿等廉洁问题,参与竞价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公
司同样需符合上述要求。
3.有参、控股媒矿、有固定煤源、有铁路运力、有铁路
站台的,有月发运量3万吨及以上区域内市场煤销售业绩的、
年度煤炭贸易量超过 100 万吨的单位优先考虑。
4.竞价保证金收取:参与铁路直达煤、汽运煤竞价不收
取竞价保证金;参与下水煤、跨期采购竞价按 1 元/吨收取,
各参与竞价的单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缴纳。
5.通过公开竞价、询价、议价入选的单位在签订购销合
同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额度为:铁路直达煤、汽运
煤按合同数量 5 元/吨缴纳;下水煤按合同数量 20 元/吨缴
纳。竞价成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签合同,则扣除竞价保
证金;竞价成功缴纳履约保证金但未签订合同或未履约,则
扣除履约保证金。
6.参与竞价单位的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
7.入选单位需在 3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负责后续相关
工作。当月未签订合同,每发生一次,暂停竞价资格三个月。
三、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
单位名称: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40100078735592N
地址、电话: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 999 号新际商务中心
A-1901、1912 室,0551-637125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 1302025209200083443
四、合同条款
(一)相关合同条款
收货单位: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标段一:
质量以到厂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数量以到厂皮带秤计
量验收结果为结算依据,一票结算。
1.以合同热值为基准,当热值每升高或降低 1 大卡/公
斤时,结算价格相应增、减(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
当 Qnet,ar≤(基准热值-200)大卡/公斤时,热值每降低 1
大卡/公斤时,结算价格相应减(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2 元
/吨。
2.Vdaf 以招标指标≥30%为基准,每低 1%煤价下浮 2 元
/吨,不足 1%按比例计。
3.Ad 不做限制。
4.灰熔点(ST)以招标指标≥1250℃为基准,每低 50℃
煤价下浮 4 元/吨,不足 50℃按比例计。
5.St,d 以 0.8%为基准,St,d≤0.80%时不做考核;0.8%
<St,d≤0.9%时,每超出 0.1%煤价下浮 2 元/吨,不足 0.1%
按比例计;0.9%<St,d≤1.0%时,每超出 0.1%煤价下浮 5 元/
吨,不足 0.1%按比例计;1.0%<St,d 时,每超出 0.1%煤价
下浮 15 元/吨,不足 0.1%按比例计,各阶段累加扣款。
6.出卖人应保证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完成兑现,若交
货日期超过约定时间,超出 2 天以内的(含 2 天)不考核;
超出时间在 2 天以上 3 天以内的(含 3 天),从第 3 天开始
计算每超 1 天煤炭单价考核 3 元/吨;以上时间以每条江船抵
达电厂锚地时间为准。
7.应为同一煤种,同批次江船硫分加权平均 St,d≤0.8%
且单条江船硫分不超过 1.0%时不做考核,若超出约定则该批
次单独结算。
8.兑现率考核标准:实际交货数量小于合同约定交货数
量的 90%,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数量*90%-实际交货
数量)*20 元/吨从结算煤款中扣除;若实际交货数量大于合
同约定交货数量的 110(不含)%,则超过部分按照合同单价
减 20 元/吨执行。
9.中标后,到达长江港口前应提供煤质检测报告(含灰
熔点特性)。
10.运输江船每条载重量在 6000-12000 吨之间。
平台竞价发布文件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 竞价名称 | 安徽分公司2022年1月份市场媒竞价0109(芜湖下水煤2月20日到厂交货) |
~ | 竞价文件编号 | AHXS20220109 |
3 | 竞价方式 | 竞价平台公开竞价 |
4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2年2月7日15时00分 |
5 | 发布人 | |
6 | 审核人 | |
7 | 批准人 |
竞价有关要求
一、竞价煤炭数量、质量要求及到站(港)
填报电厂:安徽华电莞湖发电有限公司 | 时间:2022.01.30 | 单位:万吨,大卡/公斤,务,管 | |||||||||
标段数量 | 主要媒质指标 | 交货或到厂时间 | 数量验收方质量验收式 | 方式 | 其他要求 | ||||||
热值(Onet,ar) | 硫分(St,d) | 爱分(Vdaf) | 灰熔点(ST) | 水分(l) | |||||||
标段一 | 10,0 | 3500 | <0,8 | ≥30 | ≥1260 | 2022年2月20日24点前 | 到厂度带称计量驶收 | 到厂登收 | 一票结算 |
二、竞价单位资格
合格的竞价单位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
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年检合法的资质,经过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
流有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审核纳入供应商库名单的。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汝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竞价发布单
位行贿等廉洁问题,参与竞价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公
司同样需符合上述要求。
3.有参、控股媒矿、有固定煤源、有铁路运力、有铁路
站台的,有月发运量3万吨及以上区域内市场煤销售业绩的、
年度煤炭贸易量超过 100 万吨的单位优先考虑。
4.竞价保证金收取:参与铁路直达煤、汽运煤竞价不收
取竞价保证金;参与下水煤、跨期采购竞价按 1 元/吨收取,
各参与竞价的单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缴纳。
5.通过公开竞价、询价、议价入选的单位在签订购销合
同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额度为:铁路直达煤、汽运
煤按合同数量 5 元/吨缴纳;下水煤按合同数量 20 元/吨缴
纳。竞价成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签合同,则扣除竞价保
证金;竞价成功缴纳履约保证金但未签订合同或未履约,则
扣除履约保证金。
6.参与竞价单位的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
7.入选单位需在 3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负责后续相关
工作。当月未签订合同,每发生一次,暂停竞价资格三个月。
三、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
单位名称: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40100078735592N
地址、电话: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 999 号新际商务中心
A-1901、1912 室,0551-637125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 1302025209200083443
四、合同条款
(一)相关合同条款
收货单位: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标段一:
质量以到厂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数量以到厂皮带秤计
量验收结果为结算依据,一票结算。
1.以合同热值为基准,当热值每升高或降低 1 大卡/公
斤时,结算价格相应增、减(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
当 Qnet,ar≤(基准热值-200)大卡/公斤时,热值每降低 1
大卡/公斤时,结算价格相应减(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2 元
/吨。
2.Vdaf 以招标指标≥30%为基准,每低 1%煤价下浮 2 元
/吨,不足 1%按比例计。
3.Ad 不做限制。
4.灰熔点(ST)以招标指标≥1250℃为基准,每低 50℃
煤价下浮 4 元/吨,不足 50℃按比例计。
5.St,d 以 0.8%为基准,St,d≤0.80%时不做考核;0.8%
<St,d≤0.9%时,每超出 0.1%煤价下浮 2 元/吨,不足 0.1%
按比例计;0.9%<St,d≤1.0%时,每超出 0.1%煤价下浮 5 元/
吨,不足 0.1%按比例计;1.0%<St,d 时,每超出 0.1%煤价
下浮 15 元/吨,不足 0.1%按比例计,各阶段累加扣款。
6.出卖人应保证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完成兑现,若交
货日期超过约定时间,超出 2 天以内的(含 2 天)不考核;
超出时间在 2 天以上 3 天以内的(含 3 天),从第 3 天开始
计算每超 1 天煤炭单价考核 3 元/吨;以上时间以每条江船抵
达电厂锚地时间为准。
7.应为同一煤种,同批次江船硫分加权平均 St,d≤0.8%
且单条江船硫分不超过 1.0%时不做考核,若超出约定则该批
次单独结算。
8.兑现率考核标准:实际交货数量小于合同约定交货数
量的 90%,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数量*90%-实际交货
数量)*20 元/吨从结算煤款中扣除;若实际交货数量大于合
同约定交货数量的 110(不含)%,则超过部分按照合同单价
减 20 元/吨执行。
9.中标后,到达长江港口前应提供煤质检测报告(含灰
熔点特性)。
10.运输江船每条载重量在 6000-12000 吨之间。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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