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城市更新行动—中央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43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10099821487
预算金额430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哲024-22565169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续晓明024-2253007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公告正文
监督部门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袁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83962563
项目地址
沈阳市
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沈阳市城市更新行动—中央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项目编号
202421010099821487
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43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1)制定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机制。结合国家城市更新建设要求,制定适宜沈阳本地的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资金绩效监管政策文件;
(2)制定资金分配计划,做好专项资金使用考核验收。制定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计划,开展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时效性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要求,做好完工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验收。(3)开展项目资金自评,做好财政绩效现场考核验收。一是开展项目单位自评价。对中央补助资金的用款单位开展中央补助资金绩效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指导用款单位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对批复的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编制自评估报告;二是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根据国家、省、市对补助资金的日常监督检查、季度、年度和终期考核验收要求,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协调组织开展沈阳市城市更新项目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三是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的现场考核验收工作。针对国家部委复核有异议自评内容的复审材料清单,整理并提出解决措施的相关佐证材料。积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对沈阳市城市更新绩效自评材料的现场复核工作,对财政部专家的相关疑问进行解答和解释,保障沈阳市资金绩效评价考核验收工作顺利推进。
标段(包)名称
沈阳市城市更新行动—中央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99821487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投标人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参加本次招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围绕城市更新行动核心目标,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估与考核体系,加强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开展城市更新行动中央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投标保证金
4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1-15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8-01-15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无
标段(包)估算价
43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2-27 08:30至2025-01-02 16: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1-20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5-01-20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指定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7.3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及时获取澄清、补遗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
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联系人
王哲
电话
024-22565169
邮箱
12002886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人
续晓明
电话
024-22530070
邮箱
jdzbgs@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续晓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续晓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袁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83962563
项目地址
沈阳市
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沈阳市城市更新行动—中央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项目编号
202421010099821487
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43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1)制定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机制。结合国家城市更新建设要求,制定适宜沈阳本地的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资金绩效监管政策文件;
(2)制定资金分配计划,做好专项资金使用考核验收。制定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计划,开展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时效性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要求,做好完工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验收。(3)开展项目资金自评,做好财政绩效现场考核验收。一是开展项目单位自评价。对中央补助资金的用款单位开展中央补助资金绩效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指导用款单位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对批复的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编制自评估报告;二是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根据国家、省、市对补助资金的日常监督检查、季度、年度和终期考核验收要求,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协调组织开展沈阳市城市更新项目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三是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的现场考核验收工作。针对国家部委复核有异议自评内容的复审材料清单,整理并提出解决措施的相关佐证材料。积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对沈阳市城市更新绩效自评材料的现场复核工作,对财政部专家的相关疑问进行解答和解释,保障沈阳市资金绩效评价考核验收工作顺利推进。
标段(包)名称
沈阳市城市更新行动—中央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99821487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投标人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参加本次招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围绕城市更新行动核心目标,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估与考核体系,加强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开展城市更新行动中央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投标保证金
4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1-15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8-01-15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无
标段(包)估算价
43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2-27 08:30至2025-01-02 16: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1-20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5-01-20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指定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7.3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及时获取澄清、补遗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
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联系人
王哲
电话
024-22565169
邮箱
12002886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人
续晓明
电话
024-22530070
邮箱
jdzbgs@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续晓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续晓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