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餐饮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hy-202401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禹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89979727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20240117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以下简称采购方)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67号,采购方提供场地,以购买餐饮服务方式(运营管理费)作为运营辅助的同时可以考虑水、电、暖、房租费用的减免内容。中标单位须自行承担采购方食堂后堂所有设备设施购置和装修改造等全部费用,采购方不再列支设备购置与改造等任何费用。餐饮服务对象满员约为205人,拟将205人餐补(700元/人/月)汇入食堂,作为职工餐标计次结算。要求提供早餐以及午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次采购虽包含购买餐饮服务内容,但不保证中标单位经营利润,中标单位仍须自主经营,知晓并承担相应风险。
合同履行期限:招标成交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继续履行合同至一年期满;合同期满若双方满意,可续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的供应商;(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餐饮服务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4).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04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方式:方式:现场报名 备注:各投标人请将购买磋商文件所须提交的资料:①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营业执照;④《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需材料原件,原件备查,同时提供1套复印件留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67号
联系方式:禹主任 联系电话:0991—8759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联系方式:王工、李工、姚工 18997972745、13179816599、18099108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李工、姚工
电 话: 18997972745、13179816599、1809910869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20240117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以下简称采购方)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67号,采购方提供场地,以购买餐饮服务方式(运营管理费)作为运营辅助的同时可以考虑水、电、暖、房租费用的减免内容。中标单位须自行承担采购方食堂后堂所有设备设施购置和装修改造等全部费用,采购方不再列支设备购置与改造等任何费用。餐饮服务对象满员约为205人,拟将205人餐补(700元/人/月)汇入食堂,作为职工餐标计次结算。要求提供早餐以及午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次采购虽包含购买餐饮服务内容,但不保证中标单位经营利润,中标单位仍须自主经营,知晓并承担相应风险。
合同履行期限:招标成交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继续履行合同至一年期满;合同期满若双方满意,可续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的供应商;(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餐饮服务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4).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04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方式:方式:现场报名 备注:各投标人请将购买磋商文件所须提交的资料:①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营业执照;④《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需材料原件,原件备查,同时提供1套复印件留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67号
联系方式:禹主任 联系电话:0991—8759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联系方式:王工、李工、姚工 18997972745、13179816599、18099108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李工、姚工
电 话: 18997972745、13179816599、1809910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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