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菏泽】东明县秋水路(工业路-黄河路)道路工程项目(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明县秋水路(工业路-黄河路)道路工程项目(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明县秋水路(工业路-黄河路)道路工程项目(EPC)已由东发改审批【2022】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EPC)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明县秋水路(工业路-黄河路)道路工程项目(EPC);
2.2项目编号:FZJT20230403-06;
2.3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560.433万元;
2.4建设地点:东明县秋水路;
2.5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建设道路1501.28米,红线宽度36米,包括道路工程、强电管网、路灯、绿化和交通工程设施。具体以最终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180 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并达到设计条件要求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8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保修及手续办理、整体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具体工程范围以后期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4)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5)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②同一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招标人的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事业证书;
四、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15日前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1.34.18.28:81/TPBidder)”进行注册。
4.2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第一步:在业务管理项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信息;第二步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进入领取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进入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4.3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4.4系统技术支持:0530-5319100,0530-5319060。
4.5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一经网上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资料的时间),不再予以书面回复通知。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或询问确认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4.6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本次招标为电子化招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所有投标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进行加解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6.1时间:2023年05月31日09时00分;
6.2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接受投标人来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准时于线上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招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3开标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化招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所有投标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进行加解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东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菏泽市东明县南华路南段18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5153068166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联系人:田经理
联系方式:18005300987/0530-6269996
邮 箱:sdfzhz01@163.com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明县秋水路(工业路-黄河路)道路工程项目(EPC)已由东发改审批【2022】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EPC)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明县秋水路(工业路-黄河路)道路工程项目(EPC);
2.2项目编号:FZJT20230403-06;
2.3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560.433万元;
2.4建设地点:东明县秋水路;
2.5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建设道路1501.28米,红线宽度36米,包括道路工程、强电管网、路灯、绿化和交通工程设施。具体以最终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180 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并达到设计条件要求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8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保修及手续办理、整体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具体工程范围以后期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4)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5)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②同一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招标人的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事业证书;
四、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15日前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1.34.18.28:81/TPBidder)”进行注册。
4.2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第一步:在业务管理项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信息;第二步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进入领取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进入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4.3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4.4系统技术支持:0530-5319100,0530-5319060。
4.5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一经网上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资料的时间),不再予以书面回复通知。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或询问确认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4.6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本次招标为电子化招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所有投标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进行加解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6.1时间:2023年05月31日09时00分;
6.2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接受投标人来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准时于线上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招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3开标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化招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所有投标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进行加解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东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菏泽市东明县南华路南段18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5153068166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联系人:田经理
联系方式:18005300987/0530-6269996
邮 箱:sdfzhz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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