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NCZ002871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馆“清凉宁夏”广场文化活动舞台设备更新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馆“清凉宁夏”广场文化活动舞台设备更新项目的采购需求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002871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馆“清凉宁夏”广场文化活动舞台设备更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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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馆“清凉宁夏”广场文化活动舞台设备更新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 600000.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无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馆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按合同要求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履约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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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1 | A02450300-舞台设备 |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馆“清凉宁夏”广场文化活动舞台设备更新项目 | 项 | 1 | 600000.00 | 否 | 标的1-舞台设备: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馆“清凉宁夏”广场文化活动舞台设备更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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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725.docx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馆“清凉宁夏”广场文化活动舞台设备更新项目
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甲方责任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照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乙方责任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违约责任
接到甲方通知后72小时内完成修理,如无法修理则在72小时内完成重作或更换。除不可抗力或经过甲方同意推迟交货期,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按时交货,延误一天按合同货款的1%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保密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 (2)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详见验收方案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附件.doc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馆指定地点,乙方确保收到甲方通知后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双方协商)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甲方分三次向乙方支付货款,设备进场后甲方支付货物合同总价的30%,合计¥ 元(人民币: 元整);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合计¥ 元(人民币: 元整);结算审计后,按审定值金额支付该项目尾款,合计¥ 元(人民币: 元整)
售后服务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3年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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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30 | 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投标报价得30分。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 | 30 | 磋商文件技术方案中带“★”的技术指标、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未带“★”的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得30分;投标供应商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投标供应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注:1、投标供应商不得直接复制粘贴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应根据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根据实际逐项填写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 2、带“★”项的技术指标、参数产品必须提供与其产品一致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能够实质性证明技术指标、参数的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白皮书或原厂商所做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放入响应文件中),对于未提供“★”项参数佐证材料的或其佐证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无法实质性证明“★”项参数的,按照以上标准进行扣分。 3、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评标时发现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标书;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成交)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不符时,中标(成交)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 | 售后服务 | 15 |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承诺、②售后服务体系、③售后服务内容、④服务流程、⑤免费质保期、⑥质保期内服务方案、⑦问题解决方案、⑧设备维修方案、⑨备品备件保证、⑩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程度、⑪技术支持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以上11项方案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目标明确且具有亮点并提供与其有关的证明材料的得15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方案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2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基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简单,实用可行性一般的得3 分,只提供少量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其他不相关内容描述过多,内容不完备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项目实施方案 | 15 | 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实施方案的完整性、详尽性、可行性、实用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方案;②进度计划;③测试运行方案:④培训方案;⑤应急风险管控方案;⑥应急处置方案:⑦安装调试方案;⑧质量控制方案;⑨质量保障方案。) 以上9项方案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目标明确且具有亮点的,得15分;实施方案详细具体,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方案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2分;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基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实施方案内容简单,实用可行性一般的得3 分,只提供少量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其他不相关内容描述过多,内容不完备的,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应急预案 | 5 | 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内容完整、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全面,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了完善的应急预案的得 5 分; (2)应急预案内容完整,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有相关的保证措施,缺乏合理的应急预案,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3分 (3)应急预案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没有制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 保证措施和方案,缺少应急预案,的1 分; (4)未提供应急预案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
6 | 培训方案 | 5 |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培训计划、培训时长、培训时间、培训时间次数、培训模块、培训课程内容等。 (1)培训方案详细全面,有培训次数、培训时长、时间、具体服务内容、技术辅导培训等内容符合本项目需求、定位明确、针对性强,对于产品使用的重点、难点等方面有描述,完全符合上述要求的得5分; (2)培训方案具体,基本满足项目实际情况,承诺培训至操作人员完全学会使用,并提供承诺函的,得3分的; (3)培训方案一般,不相关内容描述过多,内容不完备得承诺培训至操作人员完全学会使用,并提供承诺函的的得 1分 (4)未提供承诺函的或未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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