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滨江东路站拆迁复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1109-jc-2023-3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4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CR1109-JC-2023-36
1.招标条件
1.1广州10号线复建项目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滨江东路站拆迁复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政府筹资,出资比例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 商品混凝土 公开招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西北部,处于海珠区“一区一谷一圈”的中大国际创新生态谷,滨江东路和怡乐路交汇处。地上由一栋打捞局复建办公楼和一栋复建住宅楼组成,地下四层(回迁房局部地下室三层)。项目包含两个地块,分别为AH0205009和AH0205010,其中AH0205009地块复建打捞局办公楼、地铁风亭及地铁出入口,AH0205010地块复建回迁住宅、公交站务用房、社区卫生站、物业管理用房及地铁风亭。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表1);
3.2 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招标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11月9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下支付标书费,上传标书费回执单(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待招标组织机构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无需使用CA数字证书。
购买标书及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单 位 名  称: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建行武汉省直支行
账        号:42001868608053006254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招标编号、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表1,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开具,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统一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需完成CA锁的申请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09:00时。
5.3 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平台(http://https://www.crccep.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本次招标以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报价为准,铁建云采平台报价不做为报价依据,铁建云采平台总报价与投标文件总报价保持一致即可。
6.开标
6.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方式
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滨江东路站拆迁复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17号 
联系人:颜会  18368378900
邮箱:610788757@qq.com
 
8.2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23号
联系人:冉先生(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 18872211008
屠志同(保证金退款及发票开具联系人)18652466034
(铁建云采平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6296888  邮箱:crccepservice@163.com
 
2023年11月2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     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元)
1
商品混凝土
HNT01

2971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滨江东路站拆迁复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
3、供货能力要求:供货商须具备商品混凝土年供货20万方以上的供货能力,必须提供往年供货的业绩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0-2022)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1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地铁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二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
6、运距要求:投标人商混站需在我部施工现场距离不超过30km内(以百度地图重车到货最短距离为准),运输途中单程车站不得超过60分钟。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8、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搅拌站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搅拌站,搅拌站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9、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为确保混凝土质量,预拌商品混凝土厂商所使用的减水剂必须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桥梁有限公司抚州工业分公司(甄浩18639728588)生产的减水剂。
11、只接受建设单位甲控名录(附表2)内混凝土供应商投标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保申请。
500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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