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彭红明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浩182588062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3121414
原文链接

一、项目名称: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监理

二、招标人: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范围包含建设规模内所有工程,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污染控制工程、水系连通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景观提升工程及智慧水务工程五大项(本项目涉及河道整治面积约9870亩)。(1)水污染控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控源截污工程和湖泊内源污染治理2大项。其中,控源截污工程涉及沿湖排口溯源排查、源头地块和市政道路混错接改造、沿湖散排口截污纳管、海绵城市建设及初期雨水截流调蓄5个子项;内源污染治理包括三湖污染底泥清淤和脱水处置2个子项。(2)水系连通工程利用西江泵站的双向引水(排水)功能,通过港二路明渠—武夷山路明渠—银湖—凤鸣湖—蜻蜓湖—千泰明渠—嵩山路明渠—银湖北路明渠—下闸泵站,实现湖泊的补水及换水。水系连通工程主要由湖泊形态优化工程、西江泵站取水口改造工程、明渠整治工程、长江路箱涵工程、港湾路涵管工程、节制闸工程、凤鸣湖船闸工程组成。(3)水生态修复子项包括入湖污染缓冲净化、清水生态系统构建和生态平衡三个子项工程。(4)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凤鸣湖、蜻蜓湖及周边区域景观绿化工程、港湾路品质提升工程(港湾路为主干道)、银湖提升泵站及沟渠品质提升工程。(5)智慧水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务信息基础设施、水务数据资源整合及一套“三湖”流域智慧水务系统。(本项目建设内容中市政公用工程投资规模为164392.19万元,水利工程投资规模为33966.85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以最终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不含景观提升工程中的银湖公园西区景观工程。

3.项目建设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198359.04万元

5.资金来源:国企自筹资金

6.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日期:2024130日;建设周期:1080日历天(36个月)

7.监理服务期限: 1800日历天(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8.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35%(监理费最终结算不超过2692.72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的独立法人:

1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1)和(2)业绩要求:

1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少于5亿元的水环境类(或水系类或水处理类或生态治理类或黑臭水体治理类)工程的监理项目业绩。

2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少于2亿元的水利工程的监理项目业绩。

注:

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水环境类(或水系类或水处理类或生态治理类或黑臭水体治理类)工程的监理项目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职责的单位提供,水利工程的监理项目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水利工程监理职责的单位提供。(2)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如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单项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如项目规模、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3)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本项目须分别委派2名总监理工程师:

1)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须取得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职责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总监理工程师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相应工程类别监理职责的单位提供(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职责的单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总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水利工程监理职责的单位提供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的总监理工程师)。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12 15 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4 1 4 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华山路商业街2#楼07

联系人:彭红明      

电话:13615530918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联系人: 王浩、胡欢

电话: 1825880622718056474366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 号皖江财富广场A4 9

电话: 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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