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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电梯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fz-20240320173232
项目名称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电梯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单位名称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发布时间
2024-03-2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3-28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电梯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fz-20240320173232
采购人: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2024年3月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电梯维保
2.项目编号:fz-20240320173232
3.采 购 人: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4.采购方式:本次采用询价采购。响应供应商需要以采购人给定的控制价为依据向下进行响应报价,提供响应文件,并参与报价。本次采购对未成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采购范围
办公楼2台及主副井2台,共4台电梯进行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检查。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资质要求:持有特种设备生产或安装维修许可证。
3.业绩要求:需具备相关经验,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合同复印件。
4.财务要求:能自负盈亏,企业的投入产出、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均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经济履约能力。
5.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有关部门通报过;
(3)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
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请于2024年3月21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止,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注册账号(客服电话:4006210777-1,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后方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二)首次参与者,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办理需登陆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干将APP”并注册账号,登陆干将APP后,申请CA数字证书,申请成功后登陆电子招标平台绑定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CA办理”及“服务中心”。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数字证书申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4006210777-2,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本项目为电子采购,提交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本章四(二)规定。
(二)第一次公告(本次)第一次响应报价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15:00(北京时间),第二次响应报价及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5:00(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xy.minegoods.com)递交电子响应资料。具体操作,响应供应商可登录后在“服务中心”下载“操作手册”。
(三)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
(二)采购人于2024年3月28日15:00在翟镇煤矿运营管理部二楼会议室开启响应文件会议,无异议后根据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必要时,通知响应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经理、黄经理
联系电话:15376203669、13296401745
八、时间安排
1.第一次公告(本次)第一轮报价时间作为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15:00。潜在响应供应商需在2024年3月24日15:00前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获得采购文件并提交响应报价(第一次报价),视为报名成功。
2.2024年3月24日15:00前提交响应报价的单位不少于3家时,采购人开启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5:00。由第一轮报价的响应供应商提交第二轮报价及报价响应文件(应包含第一次及第二次报价资料),视为响应成功,未提供响应文件,视为响应失败。
3.2024年3月24日15:00前提交响应报价的单位少于3家或首次公告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5:00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少于3家时,视为一次公告采购失败,采购人将发布二次公告。
4.采购人采购公告设置最终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7:00分。
2024年3月28日15:00~17:00时之间,为弹性时间,主要提供给报价厂家补充不可缺少的报价资料等特殊情况。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低价成交原则。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根据响应文件报价金额,按金额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响应报价相等时,将开启第三轮报价,或由采购人或者经采购人授权谈判评审小组自行确定。
1.1 响应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谈判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2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山能平台报价金额与响应报价单金额不一致的,以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响应报价单或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的价格为准。
2.1 谈判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2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 在评标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评审小组不接受响应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 谈判评审小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评审小组的要求。
3.1 评标结果
(1)原则上,谈判评审小组按照合格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谈判评审小组通过评审,确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人采购文件要求、或经沟通后认为该响应最低价可能低于其成本,导致不推荐其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应当在书面评标报告中说明。
(2)谈判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
维修保养合同
被服务方: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服 务 方:
签订地点:新泰市翟镇
签订日期:
被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服 务 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维修保养设施名称
蒂森MC-2办公楼电梯2台、东芝电梯CV190主副井电梯2台。
第二条 维修保养范围
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全年24次)、季度(全年4次)、半年(全年2次)、年度(全年1次)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 维修保养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 。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服务地点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第五条 付款条款
1.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6%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元。
2. 付款方式: 承兑支付
3.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
(1)合同签订后,乙方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每半年支付一次维保费(电子承兑),每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第一次支付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前;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合同履行完毕后前。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支付时间为当次维修结束后次月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6 %)。
4. 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 电梯 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2. 制定 电梯 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负责电梯设施操作人员通过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必要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电梯设施;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具体负责人李伟,联系电话13792128357;
3. 按照有关规定对 电梯 设施进行值班检查、巡查、检测,每年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 电梯 设施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全年24次)、季度(全年4次)、半年(全年2次)、年度(全年1次)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4. 发现 电梯 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修复,并承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
5. 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6. 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依法取得 电梯 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内资质的有效性;
2.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 电梯 设施维修保养业务,保证维修保养后的设施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 制定 电梯 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派遣能够满足计划实施的足够数量的合格技术人员;
4. 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派遣足够数量的合格技术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并承担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
5.经过维修故障排除后要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报经甲方相关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要如实记录;
6. 对设施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甲方批准更换的,由乙方予以更换,其中维修更换设备或零部件价值超过 100 元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7. 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8. 乙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 。
9. 乙方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10. 乙方是安全责任主体,在电梯维保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按照电梯维保操作规程进行维保,维保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八条 禁止转让
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第九条 通知联系的变更
合同双方联系人信息及其他签署页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信息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一方送达信息发生变更未按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未履行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
第十条 保密条款
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任何一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终止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派遣的维修保养人员不合格,经甲方要求后仍不调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 合同金额的30% 违约金。
2. 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乙方不能按时派遣足够数量的合格技术人员到现场修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合同金额的10%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甲方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3. 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支付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4. 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相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扩大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不可抗力持续 10 日以上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执行。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 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向第三人转让该合同义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2)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4. 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应当以书面发出解除通知,该通知自送达另一方时生效;
5. 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影响此前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已经享有的权利和/或承担的义务。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5 份,其中甲方 3 份,乙方 2 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电梯维保时,所更换配件,乙方必须进行交旧,否则甲方不予结算维保费用。
第十八条 附件:
电梯维保技术要求
一、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全年保养项目,严格按电梯有关规定及参数维护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配合我单位迎接关于电梯各类检查。
二、在维保期内,如电梯自身出现问题需要更换零部件,由维保单位负责采购更换及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保证两年内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如在两年内更换的零部件出现问题由维保单位承担责任(免费负责更换)
三、维保单位协助我单位制定并实施每年至少两次电梯困人等应急演练,并及时处理上级部门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保证电梯在维护保养后能正常安全可靠的运行。
四、因电梯质量问题,维保单位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电梯事故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维保单位承担电梯复检所有费用。
五、我单位4部电梯年度检验检测及责任保险等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
(签字页)
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一、项目维修工期:
1.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全年24次)、季度(全年4次)、半年(全年2次)、年度(全年1次)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二、技术指标和要求:
1.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全年保养项目,严格按电梯有关规定及参数维护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配合我单位迎接关于电梯各类检查。
2.在维保期内,如电梯自身出现问题需要更换零部件,由维保单位负责采购更换及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保证两年内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如在两年内更换的零部件出现问题由维保单位承担责任(免费负责更换)
3.维保单位协助我单位制定并实施每年至少两次电梯困人等应急演练,并及时处理上级部门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保证电梯在维护保养后能正常安全可靠的运行。
4.因电梯质量问题,维保单位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电梯事故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维保单位承担电梯复检所有费用。
5.我单位4部电梯年度检验检测及责任保险等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电梯维保维修服务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单
4.响应报价明细
5.资格审查资料(含历史业绩证明)
一、响应报价函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含税总价进行投标,税率: % ,税金人民币(大写) (¥) ,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单
(4)响应报价明细;
(5)服务方案
(6)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7)资格审查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函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按时开展工作;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 (其他补充说明)。
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三、响应报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
1.报价中如有优惠应含在报价内。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副页。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1
四、响应报价明细
单位:元
注:报价中如有优惠应含在报价内。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副页。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明细表及合同原件扫描件)
(三)资质证明
1
fz-20240320173232
项目名称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电梯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单位名称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发布时间
2024-03-2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3-28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电梯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fz-20240320173232
采购人: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2024年3月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电梯维保
2.项目编号:fz-20240320173232
3.采 购 人: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4.采购方式:本次采用询价采购。响应供应商需要以采购人给定的控制价为依据向下进行响应报价,提供响应文件,并参与报价。本次采购对未成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采购范围
办公楼2台及主副井2台,共4台电梯进行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检查。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资质要求:持有特种设备生产或安装维修许可证。
3.业绩要求:需具备相关经验,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合同复印件。
4.财务要求:能自负盈亏,企业的投入产出、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均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经济履约能力。
5.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有关部门通报过;
(3)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
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请于2024年3月21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止,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注册账号(客服电话:4006210777-1,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后方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二)首次参与者,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办理需登陆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干将APP”并注册账号,登陆干将APP后,申请CA数字证书,申请成功后登陆电子招标平台绑定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CA办理”及“服务中心”。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数字证书申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4006210777-2,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本项目为电子采购,提交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本章四(二)规定。
(二)第一次公告(本次)第一次响应报价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15:00(北京时间),第二次响应报价及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5:00(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xy.minegoods.com)递交电子响应资料。具体操作,响应供应商可登录后在“服务中心”下载“操作手册”。
(三)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
(二)采购人于2024年3月28日15:00在翟镇煤矿运营管理部二楼会议室开启响应文件会议,无异议后根据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必要时,通知响应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经理、黄经理
联系电话:15376203669、13296401745
八、时间安排
1.第一次公告(本次)第一轮报价时间作为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15:00。潜在响应供应商需在2024年3月24日15:00前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获得采购文件并提交响应报价(第一次报价),视为报名成功。
2.2024年3月24日15:00前提交响应报价的单位不少于3家时,采购人开启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5:00。由第一轮报价的响应供应商提交第二轮报价及报价响应文件(应包含第一次及第二次报价资料),视为响应成功,未提供响应文件,视为响应失败。
3.2024年3月24日15:00前提交响应报价的单位少于3家或首次公告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5:00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少于3家时,视为一次公告采购失败,采购人将发布二次公告。
4.采购人采购公告设置最终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7:00分。
2024年3月28日15:00~17:00时之间,为弹性时间,主要提供给报价厂家补充不可缺少的报价资料等特殊情况。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详见采购公告 |
2 | 项目名称 | 详见采购公告 |
3 | 采购范围 | 详见采购公告 |
4 | 项目地点 |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
5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采购范围 | 详见采购公告 |
8 | 保养工期 | 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全年24次)、季度(全年4次)、半年(全年2次)、年度(全年1次)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
9 | 质量要求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10 | 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采购公告 |
11 | 踏勘现场 | / |
12 | 响应供应商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 | 获取响应文件后3日内 |
1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疑问或异议的时间 | 收到疑问或异议3日内 |
14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以及采购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
15 | 偏离 | 不接受偏离 |
16 | 分包 | 不允许 |
17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成交供应商的承诺与响应文件澄清资料 |
18 | 最高响应限价 | 2.95万元 |
19 | 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 |
20 | 响应报价的要求 | 1.该报价应是供应商正确、全面完成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 2.固定总价报价。要求响应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执行一般计税方法。 3.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
21 | 采购文件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算起) |
2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逐页签盖响应供应商电子章及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人名签章。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包括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
23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齐全。 |
24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 |
25 | 谈判程序 | / |
26 | 谈判评审小组的组建 | 谈判评审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
27 | 是否授权谈判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 |
28 | 付款方式 | 见第四章。 |
29 | 成交供应商公示 | 公示 |
30 | 履约担保 | 无。 |
31 | 合同签订 | 成交供应商根据谈判结果分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低价成交原则。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根据响应文件报价金额,按金额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响应报价相等时,将开启第三轮报价,或由采购人或者经采购人授权谈判评审小组自行确定。
1.1 响应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谈判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2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山能平台报价金额与响应报价单金额不一致的,以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响应报价单或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的价格为准。
2.1 谈判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2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 在评标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评审小组不接受响应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 谈判评审小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评审小组的要求。
3.1 评标结果
(1)原则上,谈判评审小组按照合格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谈判评审小组通过评审,确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人采购文件要求、或经沟通后认为该响应最低价可能低于其成本,导致不推荐其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应当在书面评标报告中说明。
(2)谈判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 |
| |
维修保养合同
被服务方: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服 务 方:
签订地点:新泰市翟镇
签订日期:
被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服 务 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维修保养设施名称
蒂森MC-2办公楼电梯2台、东芝电梯CV190主副井电梯2台。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办公楼、主副井电梯 | 蒂森MC-2、东芝电梯CV190 | 台 | 4 | | | |
合计: | 元整(¥)税率6% |
第二条 维修保养范围
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全年24次)、季度(全年4次)、半年(全年2次)、年度(全年1次)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 维修保养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 。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服务地点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第五条 付款条款
1.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6%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元。
2. 付款方式: 承兑支付
3.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
(1)合同签订后,乙方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每半年支付一次维保费(电子承兑),每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第一次支付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前;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合同履行完毕后前。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支付时间为当次维修结束后次月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6 %)。
4. 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 电梯 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2. 制定 电梯 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负责电梯设施操作人员通过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必要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电梯设施;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具体负责人李伟,联系电话13792128357;
3. 按照有关规定对 电梯 设施进行值班检查、巡查、检测,每年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 电梯 设施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全年24次)、季度(全年4次)、半年(全年2次)、年度(全年1次)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4. 发现 电梯 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修复,并承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
5. 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6. 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依法取得 电梯 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内资质的有效性;
2.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 电梯 设施维修保养业务,保证维修保养后的设施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 制定 电梯 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派遣能够满足计划实施的足够数量的合格技术人员;
4. 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派遣足够数量的合格技术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并承担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
5.经过维修故障排除后要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报经甲方相关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要如实记录;
6. 对设施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甲方批准更换的,由乙方予以更换,其中维修更换设备或零部件价值超过 100 元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7. 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8. 乙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 。
9. 乙方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10. 乙方是安全责任主体,在电梯维保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按照电梯维保操作规程进行维保,维保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八条 禁止转让
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第九条 通知联系的变更
合同双方联系人信息及其他签署页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信息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一方送达信息发生变更未按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未履行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
第十条 保密条款
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任何一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终止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派遣的维修保养人员不合格,经甲方要求后仍不调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 合同金额的30% 违约金。
2. 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乙方不能按时派遣足够数量的合格技术人员到现场修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合同金额的10%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甲方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3. 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支付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4. 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相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扩大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不可抗力持续 10 日以上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执行。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 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向第三人转让该合同义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2)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4. 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应当以书面发出解除通知,该通知自送达另一方时生效;
5. 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影响此前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已经享有的权利和/或承担的义务。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5 份,其中甲方 3 份,乙方 2 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电梯维保时,所更换配件,乙方必须进行交旧,否则甲方不予结算维保费用。
第十八条 附件:
电梯维保技术要求
一、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全年保养项目,严格按电梯有关规定及参数维护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配合我单位迎接关于电梯各类检查。
二、在维保期内,如电梯自身出现问题需要更换零部件,由维保单位负责采购更换及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保证两年内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如在两年内更换的零部件出现问题由维保单位承担责任(免费负责更换)
三、维保单位协助我单位制定并实施每年至少两次电梯困人等应急演练,并及时处理上级部门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保证电梯在维护保养后能正常安全可靠的运行。
四、因电梯质量问题,维保单位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电梯事故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维保单位承担电梯复检所有费用。
五、我单位4部电梯年度检验检测及责任保险等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
(签字页)
甲方(签章) | | 乙方(签章)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
联系人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
地 址 | | 地 址 | |
开户单位 | | 开户单位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 帐 号 |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号 | |
日期 | | 日期 | |
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一、项目维修工期:
1.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全年24次)、季度(全年4次)、半年(全年2次)、年度(全年1次)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二、技术指标和要求:
1.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全年保养项目,严格按电梯有关规定及参数维护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配合我单位迎接关于电梯各类检查。
2.在维保期内,如电梯自身出现问题需要更换零部件,由维保单位负责采购更换及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保证两年内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如在两年内更换的零部件出现问题由维保单位承担责任(免费负责更换)
3.维保单位协助我单位制定并实施每年至少两次电梯困人等应急演练,并及时处理上级部门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保证电梯在维护保养后能正常安全可靠的运行。
4.因电梯质量问题,维保单位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电梯事故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维保单位承担电梯复检所有费用。
5.我单位4部电梯年度检验检测及责任保险等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电梯维保维修服务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单
4.响应报价明细
5.资格审查资料(含历史业绩证明)
一、响应报价函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含税总价进行投标,税率: % ,税金人民币(大写) (¥) ,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单
(4)响应报价明细;
(5)服务方案
(6)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7)资格审查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函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按时开展工作;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 (其他补充说明)。
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三、响应报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 | |
响应总报价 | 含税:大写: 小写: ,税率: |
工期承诺 | |
项目负责人 | |
其他声明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注:
1.报价中如有优惠应含在报价内。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副页。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1
四、响应报价明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金额(元) | 税率 | 备注 |
1 | 蒂森MC-2办公楼电梯、东芝电梯CV190主副井电梯 | 4 | | | 6% | |
| | | | | | |
合计 | | | | | | |
单位:元
注:报价中如有优惠应含在报价内。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副页。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明细表及合同原件扫描件)
(三)资质证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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