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数字化工厂功能开发及交付实施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数字化工厂功能开发及交付实施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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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GP-YF-CBZB-2023-001
数字化工厂功能开发及交付实施服务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GP-YF-CBZB-2023-001/01 | 数字化工厂功能开发及交付实施服务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数字化工厂功能开发及交付实施服务
2026年12月31日
拟基于招标人现有的数字化交付平台,根据LNG接收站项目运行需求开展智能应用功能开发,完成6个LNG接收站项目的数字化交付实施服务。同时完成江苏项目数字化工厂平台与生产信息化系统、五位一体系统等的融合,建设江苏LNG项目数字化生产运营一体化平台。
北京市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拥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
1)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具有国内石油石化行业数字化交付实施(交付内容为数据或文档或模型)项目业绩1项(单个合同额大于200万);
2)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具有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工厂运维期智能应用功能开发项目业绩1项(单个合同额大于200万)。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列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页、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工作范围页和合同信息页。服务(货物)验收证明资料应为服务(货物)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上述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2022年财务未完成审计,请按2019年-2021年的年份提供。)
5.其他
1)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拥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
1)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具有国内石油石化行业数字化交付实施(交付内容为数据或文档或模型)项目业绩1项(单个合同额大于200万);
2)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具有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工厂运维期智能应用功能开发项目业绩1项(单个合同额大于200万)。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列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页、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工作范围页和合同信息页。服务(货物)验收证明资料应为服务(货物)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上述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2022年财务未完成审计,请按2019年-2021年的年份提供。)
5.其他
1)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否
2023-04-17 到 2023-04-24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元
2023-05-11 10: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3-05-11 10: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无
联系方式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南街6号院
宋玥
songyue3@cnooc.com.cn
100028
010-84523450
宋玥
010-84523450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附件2: 第三章评标办法.pdf
附件2: 第三章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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