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dys-zc2024084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学良0532-87205667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毅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雪0532-665651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YS-ZC202408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 16 万元,招标人为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6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械;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index.shtml)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0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按照上述时间、地点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邮箱(qdyishi@126.com)发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扫描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129 号 C 座一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129 号 C 座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DYS-ZC2024084 项目预算:16 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便携式支气管镜采购(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 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械;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index.shtml)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至 2024 年 07 月 3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129 号 C 座。 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按照上述时间、地点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授 权委托书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邮箱(qdyishi@126.com)发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 描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 400 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 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 年 08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129 号 C 座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 地 址:胶州市云溪河南路 99 号 联 系 人:崔学良 电 话:0532-872056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毅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129 号 C 座 联 系 人: 孙雪 电 话: 0532-66565116 电子邮件: qdyishi@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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