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2024年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马良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省监狱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力提升试点项目)EPC总承包(HBSJ-202411SL-051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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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1210.5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411sl-051001001
预算金额1210.56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东山18971838437
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元杰133852577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9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4年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马良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省监狱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力提升试点项目)EPC总承包(HBSJ-202411SL-05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11SL-05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马良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省监狱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力提升试点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监狱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4年襄北监狱等四个单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鄂监复【2024】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资金70%;省级资金14%;地方配套资金(单位自筹资金)16%。招标人为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沙洋县马良镇马良公司一、二农场(原马良监狱机耕一队、二队)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0.46万亩。
其他:建设内容包括:(1)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面积1668.84亩;(2)地力提升工程:地力培肥1668.84亩(商品有机肥333.77吨);(3)灌溉与排水工作:新建泵站5座、明渠7252m、管道10719m、渠系建筑物286座,清淤沟35193.54m、衬砌沟903m;(4)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水泥机耕道3194m、碎石机耕道2564m;(5)农田防护林和生态环境工程:新植防护林430株;(6)其他工程:太阳能灭虫灯50盏。其他: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已进行项目前期勘测、编制概算书、绘制设计图册,已根据概算定额进行审计确定控制价,即合同估算价。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和《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通知》(鄂农发[2020]1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承担项目的设计(不含初步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服务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是:1.施工图设计,包括勘察设计和施工图编制、预算编制、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竣工测量、上图入库、编制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等工作以及后续服务,上述内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成果文件;2.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建设、竣工验收、新增耕地项目申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工程建设并达标验收。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9
合同估算价:1210.56万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中施工图设计费为固定费用,投标人采取整体报价,报价中已含施工图设计费。招标人不负责联合体的设计、施工费分配比例,送审施工图设计费不得突破合同估算价中所列金额。中标人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提供预算报价(预算报价中须对暂列金进行归集),报送财政投资评审出具结论(控制价),财政投资评审结论需双方进行确认。工程施工费用采用总价合同方式,工程完工后,工程施工费用以财政投资评审结论办理工程结算审核(除合同相关条款中约定的可进行调整的外,其余不做调整,本项目一般不得变更,如果发生了经审批机关批复同意的变更事项,另外核算)。工程结算审核结果高于财政投资评审控制价的,按财政投资评审控制价办理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审核结果低于财政投资评审控制价的,按照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办理工程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水利(行业或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证书。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程总承包的能力。3.1.2信誉要求:(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 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没有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5)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8)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1)-(5)、(7)项信誉要求,联合体应具备(6)项信誉要求。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3.1.4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成员负责提供)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提质改造旱改水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程总承包的能力。3.1.5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农林(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农林(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行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4)拟派设计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不含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农林(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施工方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
代理机构:
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沙洋县松林路17号
地址:
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邮编:
448000
邮编:
448000
联系人:
郑东山
联系人:
孙元杰
电话:
18971838437
电话:
1338525775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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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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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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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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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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