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梅州西行车公寓、汕头综合公寓文化阵地建设项目施工总价承包竞争性磋商(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0.7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fgc-d2024-40
预算金额30.74万元
招标联系人-1868861653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候选人公示

   梅州西行车公寓、汕头综合公寓文化阵地建设项目施工总价承包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HFGC-D2024-40]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该项目共有3家供应商递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评审,3份响应文件均为有效响应文件。磋商小组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现将成交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4 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23 时59 分59止),具体如下:

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

第三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湖南广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东弘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衡阳市盛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含税成交价(元)

312760

307449.2

316800

评分情况

81.46

63.62

61.57

工期

15日历天

15日历天

15日历天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公示单位提出。异议资料须在公示期间以面交或邮寄方式递交(邮寄方式其时间以异议人寄出时间为准,并须在公示期内传真或电话告知公示人)。

异议资料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是法人的,其异议资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的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

6.异议函件有关资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真实性证明。

异议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无异议,采购人将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不再另行公示成交结果。

公示人联系电话:18688616531

收件地址:惠州市铁路生活区惠州二号办公楼

收件人:江工          

采购人名称: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

   

                       采购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日期: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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