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农安隆达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农安县合隆镇海之恋10KV备用电源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农安县合隆镇海之恋10KV备用电源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二道区西派府G5-01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GL-20230907

项目名称:农安县合隆镇海之恋10KV备用电源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2.069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2.069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农安县合隆镇海之恋10KV备用电源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QCGL-20230907

项目概况

农安县合隆镇海之恋10KV备用电源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启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GL-20230907

项目名称:农安县合隆镇海之恋10KV备用电源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农安县合隆镇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人民币2420693

最高限价人民币242069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招标范围:农安县合隆镇海之恋10KV备用电源改造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承装类五级承试类资质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55号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网络截图(投标人磋商文件内附“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仿,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方式)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年(2020 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2.4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2.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2.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近三年 (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约记录

2.8 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自行查询;

2.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的通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2.10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并购买磋商文件、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被授权人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仿,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方式)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911日至20239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将下列获取采购文件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指定邮箱2408231344@qq.com(邮件名称应该是: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拨打招标代理电话确认;2、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发送投标报名登记表和汇款账户;3、投标单位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汇款凭证截图发送到指定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会保险证明;             

5)投标人企业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税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材料;

售价:人民币80   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3年9月25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经济开发区吉林大路东方广场中意国际大厦A座(全季酒店)3楼会议室 

4.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标公示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隆达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坤媛

电话: 18946599953

地址:农安县合隆镇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启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西派府G5-010

联系人:陈佳宇

电话:1999051177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承装类五级承试类资质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55号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网络截图(投标人磋商文件内附“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仿,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方式)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年(2020 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2.4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2.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2.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近三年 (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约记录

2.8 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自行查询;

2.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的通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2.10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并购买磋商文件、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被授权人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仿,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方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承装类、五级承试类资质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55号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网络截图(投标人的磋商文件内附“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仿,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方式),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0 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2.4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2.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2.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近三年 (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7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约记录2.8 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自行查询;2.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的通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2.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并购买磋商文件、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被授权人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仿,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西派府G5-010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经济开发区吉林大路东方广场中意国际大厦A座(全季酒店)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经济开发区吉林大路东方广场中意国际大厦A座(全季酒店)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安隆达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农安县合隆镇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坤媛 电话: 18946599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启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西派府G5-010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佳宇 电话:19990511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佳宇

电 话:  1999051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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