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中交一公局集团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华中营销中心沥青外加剂采购询价通知27 | |||||||||||||||||||||||||||||||||||||||||||||||||||||||||||||||||||||||||||||||||||||||||||||||||||||||||||||||||||||||||||||||||||||||||||||||||||||||||||||||||||||||||||||||||||||||||||||||
公告内容: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 基本情况介绍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作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贸企业,在集团集采推进工作中按照要求质量较高的完成了工作,公司领导考虑到业务发展和区域实际情况,为进一步避免应急等特殊情况出现,强化项目服务,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故按照区域为公司进行沥青外加剂供应应急贸易商备选工作,用于紧急、应急情况的补充保障。 此次沥青外加剂采购协议询价涵盖华中营销中心河南区域信阳市鸡商高速项目。沥青外加剂规格详见报价单。所有沥青外加剂执行国标。以实际装货的规格和吨位为准。供应范围为华中营销中心河南区域信阳市鸡商高速项目。 二、供应商注册 投标人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ec.ccccltd.cn)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注册后需提交合作意向申请,选择“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待凯通公司审批通过后方能参与报价。 三、 询价时间: 2023年11月27日下午14时至2023年12月1日下午18时 四、报价要求 投标人需将报价单盖章扫描件 (PDF版本)上传系统。 第二部分: 联系方式 询价人: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西 145号 联系人: 甘宇 联系电话: 15838342458 第三部分:报价具体要求 一、询价内容:沥青改性剂、沥青助溶剂、沥青稳定剂、沥青胶粉、沥青乳化剂、沥青胶乳 规格,沥青外加剂共计: 2104 吨。 二、定价原则: 结算单价 =基准价+调节价+运输单价 基准价:基准价为固定价。 调节价:指乙方为物资销售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网价优惠、保险费、包装费、装卸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所有费用(可为正数也可为负数),合同执行期间调节价固定不变,详见合同清单。 运输单价:指把货物由生产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三、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2、甲方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款。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3、付款方式: 网银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支付。如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后,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据实或双方协商,在结算单上进行确认,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当期国家政策)。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4、结算款一律通过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转帐支付,甲乙双方未办理结算的,不支付任何价款。 5、乙方接受货款的账户应是本合同约定的账户,户名与乙方的法定注册信息一致,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可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四、报价截至日期2023年12月1日。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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