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房产建筑段鹤岗地区物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施工
金额
4018.8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19/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18.81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17545502589
标书截止时间2019/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25
公告正文
中铁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房产建筑段鹤岗地区物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施工

中铁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房产建筑段鹤岗地区物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房产建筑段鹤岗地区物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已由鹤岗市市政府以鹤政办发【2017】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岗市惠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岗市惠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屋面改造,墙体改造,门窗改造,楼梯间改造,更换消防爬梯,落水管,下水改造,弱电线路清理,小区硬化绿化和亮化等,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市政面积:144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鹤岗市工农区站前路两侧和向阳区团结桥北侧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1月20日;计划工期:82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屋面改造,墙体改造,门窗改造,楼梯间改造,更换消防爬梯,落水管,下水改造,小区硬化绿化和亮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4018.812076万元;计划工期8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近期(2016年-2018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3.5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工长)资格证书,省外提供施工员证书;质量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安全员:3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顺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答疑会(如有)、开标会等。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确需分包的,需经项目法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8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8月02日16时00分至2019年8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5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4.3清单资料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处”下载,清单编制时请使用黑龙江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正式版)进行编制。
4.4 潜在投标人应在2019年08月07日16时00分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8月25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24小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468-3415813
招 标 人:鹤岗市惠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鹤岗市向阳区
电 话:139467391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7545502589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日 期:2019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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