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江市华坪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二次)_招标/资审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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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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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9/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丽江市华坪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丽江市华坪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二次)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09-29 08:0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10-10 23:59 |
备注: | 本项目实行现场踏勘,请各投标单位于2018年10月11日上午9时在华坪县星瀚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报到,报到后由招标人统一安排各投标人到现场进行踏勘答疑。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和负责,各位投标单位均应按时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对不按时参加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注:由于招标人所提供的车辆有限,请各投标人自行安排交通工具;所有投标单位都应按时参加现场踏勘和踏勘答疑会) 现场踏勘要求公司法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到场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附有二维码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4)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如有授权,可不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如有授权) (6)被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如有授权) (踏勘现场联系人:覃勤,联系电话:15108898395)。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华坪县星瀚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覃工 |
办公电话: | 15108898395 | 移动电话: | 15108898395 |
招标代理机构: | 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工 |
办公电话: | 13170777277 | 移动电话: | 13170777277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700201800101001001 |
标段名称: | 丽江市华坪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二次)查看文件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10-10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10-26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二(三楼)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本次发包估价: | 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丽江市华坪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招标范围包含社区道路改造约120314.05㎡,雨污管网改造约5725.34m,照明提升改造388盏路灯,停车场建设约20020.00㎡,休闲广场建设约6500㎡、公厕建设约300.00㎡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和建设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本次投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资格预审)申请。 |
其他: | 1.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2015至2017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2.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无行政处罚信息、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工程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要求中标企业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携相关证书资料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基本信息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对提供虚假信息登记,或项目现场监管中核实与投标配置人员不符的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8-10-26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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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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