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迳下乡村振兴总部基地检验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9天
金额
397.7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3-440112-04-01-283864
预算金额397.74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和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罗工1867688343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20-88529135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迳下乡村振兴总部基地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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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迳下乡村振兴总部基地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3-440112-04-01-283864 | ||
投资项目名称 | 迳下乡村振兴总部基地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迳下乡村振兴总部基地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迳下乡村振兴总部基地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为迳下乡村振兴总部基地检验检测服务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结构实体检测、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节能与绿建检测、智能检测、幕墙检测、支护结构检测、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沉降观测、消防检测等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监测报告。具体检测/监测项目及工程量以清单报价表、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 ||
招标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迳下乡村振兴总部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3-440112-04-01-28386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和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和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检测和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迳下乡村振兴总部基地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迳下村。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8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56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218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3414.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69188.40平方米,建筑高度≤80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约18000平方米。以乡村振兴为载体,打造现代农业科技及会议服务、乡村振兴企业总部及配套商业,主要建设办公、商业、酒店式公寓、地下车库等。具体以招标人最终实施的方案为准。(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项目总投资约107012.91万元。 2.1.4若本项目因国土、规划、建筑主管部门等原因,调整建设规模或终止实施,中标人只能就已经完成且通过业主确认的工作量申请补偿,其他内容均不得索赔,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为迳下乡村振兴总部基地检验检测服务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结构实体检测、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节能与绿建检测、智能检测、幕墙检测、支护结构检测、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沉降观测、消防检测等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监测报告。具体检测/监测项目及工程量以清单报价表、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内容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具体检测/监测项目及工程量以清单报价表、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检测/监测工作须满足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及质量要求。 (2)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及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代建、业主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4)本检测/监测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计划、方案等)须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传至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其它政府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如有),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需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含电子数据上传)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用于完成本项目检测/监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配备、运输、存管。仪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等合格证明,同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7)中标人提交的检测/监测报告在招标人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备案时发现因中标人原因有遗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中标人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8)监测/观测后,监测/观测数据报警或由于其他客观情况需要,招标人要求中标人进行复检时,中标人应负责进行监测/观测,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基坑监测清单中观测费为传统监测费用,自动化监测费用已在观测点埋设中综合考虑,不再计取。 (9)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非驻场式的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包括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相关问题等服务,人员办公住宿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2.3服务期限: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终审验收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后需完成的相关服务。具体按合同条款约定。 2.2.4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3977419.87元(其中,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64209.87元;监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1321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2)、(3)项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注:资质标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规定执行。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监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 (3)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节能智能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 3.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4年11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注:(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须以其中1家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如任一方违约时,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4)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5.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index.html)。 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5.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3.5.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并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 14日0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 14日09时00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 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4年1月14日08时45分至2025年1月 14日0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6 开标时间:2025年1月 14日0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5.7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和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迳下村 联 系 人: 罗工 电 话:18676883431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和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迳下村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1867688343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0号1706-1707-1708-1709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852913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和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迳下村 监管电话:18676883431 招 标 人:广州和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2月25日 | ||
工期(交货期) |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终审验收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后需完成的相关服务。具体按合同条款约定。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3977419.8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内容。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2-25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1-14 09: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1-14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1-14 09:00:00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和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迳下村 |
招标人联系人 | 罗工 | 联系电话 | 18676883431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93号2栋501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88529135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和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8676883431 |
发布责任人 | 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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