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VI视觉识别系统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jg-sd-集团公司-2023-1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VI视觉识别系统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VI视觉识别系统
集中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SD-集团公司-2023-120
1.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河南、湖北、大湾区、江苏等地范围内VI视觉识别系统集中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收货人为所辖各项目部,货款由项目自行支付,本次集中招标采购已具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确定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辖山东、河南、湖北、大湾区、江苏等地区范围内项目(招标人认为需要另行单独采购的项目除外)的VI视觉识别系统集中招标采购。
2.2本次招标的数量及包件划分、付款方式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注册账户—申请企业认证—提交服务订单
4.2响应
4.3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9:30
各投标单位前往开标地点参加开标即可,携带标书、公章、样品参加。

开标地点1:青岛市城阳区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左侧生活楼106会议室(地址如下图所示)
联系人: 0532-80991520 (或添加微信a80991520



开标地点2:开标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会展东路1号德仲广场17楼会议室(请携带身份证在一楼前台备案)(地址如下图所示)
联系人:李工15670992617



开标地点3: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6号楼33楼会议室(地址如下图所示)
联系人:李工 15726487362



开标地点4: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9号(岳家嘴地铁站F2口步行260米)2层会议室(地址如下图所示)
联系人:刘工 13964206288




开标地点5:开标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 C座6楼中铁建工江苏分公司开标室(地址如下图所示)
联系人:陈工17853272632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前程社区807号中铁建工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19963600150(招标采购部)
电子邮件:2544294621@qq.com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附件: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暂定招标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保证金

计划交货期

送货地点

1

VI视觉识别系统

VI-01
VI-02
VI-03

一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所代理品牌生产厂家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以上;经销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证书。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有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主要人员的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7.有充足的检验合格的专业供应设备。
8.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有近3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业绩。
9.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税率13%。

不收取

共5万元

2023.12-
2024.12

青岛、潍坊、东营、烟台、淄博、威海、日照等地区各项目

一批

一批

VI-04
VI-05
VI-06

一批

济南、聊城、德州、滨州、济宁、泰安、菏泽、枣庄、临沂等地区各项目

一批

一批

VI-07
VI-08

一批

河南地区项目

一批

VI-09
VI-10

一批

湖北地区项目

一批

VI-11
VI-12

一批

广东地区项目

一批

VI-13
VI-14

一批

江苏地区项目



一批





注:1、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付款条款: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6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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