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民中心广场公共停车场项目(西区)玻璃雨棚暂估价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DLGC2024-1225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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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庆阳市民中心广场公共停车场项目(西区)玻璃雨棚暂估价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张宏丽 | 联系电话 | 15393427799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2-27 1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31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鼎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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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庆阳市民中心广场公共停车场项目(西区)玻璃雨棚暂估价工程 | GSDLGC2024-1225 | 工程-施工 | 691600.0(元)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市民中心广场公共停车场项目(西区)玻璃雨棚暂估价工程,招标人为庆阳广锦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鼎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庆阳市民中心广场公共停车场项目(西区)玻璃雨棚暂估价
2.2招标范围:轻钢结构玻璃顶棚、幕墙二次深化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暂估价工程。
2.3地点:西片区东临董志塬大道、南临南苑路、西临南大街、北临安定东路。
2.4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03月15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2.7招标控制价:6916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3.3对于被各级行政、司法机关等部门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或官网公布结果为准)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采取隐瞒等方式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按无效处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等信用查询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3.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7日18 时30分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印章的PDF格式文件)。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6、竞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8、结果公示
8.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天。
8.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鼎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阳广锦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安化东路10号北辰茗苑2栋4楼
联系人:马菁
联系电话:1999347900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鼎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8号
联 系 人:张宏丽
联系电话:15393427799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