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一年)污水排水管道安装工程劳务分包、机械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一年)污水排水管道安装工程劳务分包、机械租赁项目 / 标段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污水排水管道安装工程劳务分包、机械租赁工作,分为非开挖修复和开挖修复两个部分。(1)非开挖修复部分的工作内容主要有:管道检测前预处理、紫外光固化法修复、局部树脂固化法修复、拖拉钢套管修复、人工嵌补修复、止水丁基胶修复、检查井及管道喷涂法修复、管道功能性修复、土体注浆等;(2)开挖修复部分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土石方开挖及弃置、检查井砌筑、钢筋混凝土承插管安装、PE管道安装、波纹管安装、pvc管道安装等各类管道安装、管道混凝土基础浇筑、道路拆除及恢复、化粪池清理、隔油池清理、绿化恢复等施工图纸上的所有内容,本工程预估费用约1.99亿元/年,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自劳务分包任务发放开始之日起,至劳务分包任务发放结束止,为期1年。
2.3 服务地点: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由企业工商注册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建筑专业作业企业(①②任选其一,若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①或②)资质的企业(单位);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若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
3.1.4 类似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采用联合体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给排水管网施工(或劳务)业绩,合同内容应包含 ①排水管网病害治理、②排水管网修复(非开挖修复或开挖修复)、③给排水管网修建中的任意一种;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参选,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7 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参选,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8 拟派安全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参选,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9 设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2套清疏设备(每套清疏设备包含①1台高压清洗车及1台吸污车或②1台联合吸污车)、不少于2台紫外光固化车(含紫外光固化设备)(以上设备可为比选申请人自有或租赁,若采用联合体的,以上设备应由联合体中的机械租赁单位提供),证明材料为:购买发票复印件或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2.2 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若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
3.3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施工劳务资质或建筑专业作业企业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参选)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 中选人数:
比选人在中选候选人中取前10名作为中选人,若中选候选人不足10名,则确定所有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中选人等分本标段预估工程量作为暂估量签订合同。比选人根据中选人本合同的履约情况,对其分包工作量进行分配,实际工程量和预估工程量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其风险由中选人自行综合考虑承担。若中选候选人拒签合同,则按中选候选人排名依次递补。
3.5中选价:
以排名第1的中选候选人的参选总报价、参选单价及参选费率作为中选价。
排名第2-10名中参选总报价高于排名第1的参选总报价的,按排名第1的参选总报价、参选单价及参选费率作为中选价签订合同;排名第2-10名中参选总报价低于排名第1的参选总报价的,按其自身的参选总报价、参选单价及参选费率作为中选价签订合同。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1栋1单元7层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法务合约部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万象南路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www.sccin.com.cn/)、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1栋1单元7层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28-83408801-6075
传 真: /
比选代理机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1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污水排水管道安装工程劳务分包、机械租赁工作,分为非开挖修复和开挖修复两个部分。(1)非开挖修复部分的工作内容主要有:管道检测前预处理、紫外光固化法修复、局部树脂固化法修复、拖拉钢套管修复、人工嵌补修复、止水丁基胶修复、检查井及管道喷涂法修复、管道功能性修复、土体注浆等;(2)开挖修复部分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土石方开挖及弃置、检查井砌筑、钢筋混凝土承插管安装、PE管道安装、波纹管安装、pvc管道安装等各类管道安装、管道混凝土基础浇筑、道路拆除及恢复、化粪池清理、隔油池清理、绿化恢复等施工图纸上的所有内容,本工程预估费用约1.99亿元/年,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自劳务分包任务发放开始之日起,至劳务分包任务发放结束止,为期1年。
2.3 服务地点: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由企业工商注册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建筑专业作业企业(①②任选其一,若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①或②)资质的企业(单位);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若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
3.1.4 类似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采用联合体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给排水管网施工(或劳务)业绩,合同内容应包含 ①排水管网病害治理、②排水管网修复(非开挖修复或开挖修复)、③给排水管网修建中的任意一种;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参选,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7 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参选,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8 拟派安全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参选,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9 设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2套清疏设备(每套清疏设备包含①1台高压清洗车及1台吸污车或②1台联合吸污车)、不少于2台紫外光固化车(含紫外光固化设备)(以上设备可为比选申请人自有或租赁,若采用联合体的,以上设备应由联合体中的机械租赁单位提供),证明材料为:购买发票复印件或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2.2 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若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
3.3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施工劳务资质或建筑专业作业企业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参选)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 中选人数:
比选人在中选候选人中取前10名作为中选人,若中选候选人不足10名,则确定所有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中选人等分本标段预估工程量作为暂估量签订合同。比选人根据中选人本合同的履约情况,对其分包工作量进行分配,实际工程量和预估工程量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其风险由中选人自行综合考虑承担。若中选候选人拒签合同,则按中选候选人排名依次递补。
3.5中选价:
以排名第1的中选候选人的参选总报价、参选单价及参选费率作为中选价。
排名第2-10名中参选总报价高于排名第1的参选总报价的,按排名第1的参选总报价、参选单价及参选费率作为中选价签订合同;排名第2-10名中参选总报价低于排名第1的参选总报价的,按其自身的参选总报价、参选单价及参选费率作为中选价签订合同。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1栋1单元7层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法务合约部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万象南路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www.sccin.com.cn/)、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1栋1单元7层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28-83408801-6075
传 真: /
比选代理机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