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7南京至德令哈公路玛沁经昌麻河至花石峡段公路改造工程、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河卡山南至姜路岭段(路面改造)工程、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巴颜喀拉山至雁口山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 220 线建设桥至下红科(青川界)段公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家(第二次)HSB-1
发布时间:2023-08-24 14: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347南京至德令哈公路玛沁经昌麻河至花石峡段公路改造工程、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河卡山南至姜路岭段(路面改造)工程、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巴颜喀拉山至雁口山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 220 线建设桥至下红科(青川界)段公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家(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47南京至德令哈公路玛沁经昌麻河至花石峡段公路改造工程、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河卡山南至姜路岭段(路面改造)工程、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巴颜喀拉山至雁口山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 220 线建设桥至下红科(青川界)段公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家(第二次)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22]540号、青发改基础[2022]582号、青发改基础[2022]581、青发改基础[2018]34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境内
(2)规模:G347南京至德令哈公路玛沁经昌麻河至花石峡段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路线起点KO+000位于玛沁县大武镇与当洛路平交,经东倾沟乡、江前村、尼卓玛垭口、昌麻河、玛积雪山垭口,路线终点K204+300位于花石峡镇与G214线平交,路线全长198.296公里。昌麻河大桥连接线起点接主线K120+260,终点LK2+550顺接S219,路线长2.55公里。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河卡山南至姜路岭段(路面改造)工程、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巴颜喀拉山至雁口山段(路面改造)工程 。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河卡山南至姜路岭段(路面改造)工程路线起点K273+670位于兴海县河卡山南青根河收费站,经鄂拉山、温泉乡,路线终点K405+600位于姜路岭,顺接G214线震后公共基础设施恢复工程起点,路线全长131.93公里。。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巴颜喀拉山至雁口山段(路面改造)工程路线起点K622+300位于巴颜喀拉山南侧接G214线震后公共基础设施(道路)恢复工程终点,经清水河镇、珍秦镇,路线终点K777+300位于雁口山南,路线全长155公里。 (3)省道 220 线建设桥至下红科(青川界)段公路建设工程K0+000-K136+800 段公路工程。路线起点接国道 345 线达日至玉树公路建设桥岔口,终点在下红科乡然宋沟顺接四川省省道 454 线色达县城至泥朵公路终点(川青界),路线全长 136.34 公里,其中利用旧路扩建 119.21 公里,裁弯取直等改线17.13 公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5845001001
标段名称:G347南京至德令哈公路玛沁经昌麻河至花石峡段公路改造工程、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河卡山南至姜路岭段(路面改造)工程、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巴颜喀拉山至雁口山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 220 线建设桥至下红科(青川界)段公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家(第二次)HSB-1
服务期 :①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环保、水保专项验收止,预计服务期1460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730日历天。②各标段实际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环保管家:①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②施工期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施工期环保咨询工作,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③服务期内环保宣传和培训教育;④负责本项目竣工验收前的环境监理工作;⑤开展项目全过程的环境监测工作;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含相关变更工作);⑦负责环境保护档案整理归档;⑧依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负责完成环保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⑨负责环保验收备案组件工作并取得备案通知书、组织项目竣工阶段的专项验收,完成验收报告并取得验收意见;⑩招标人安排的环保相关的其他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设计不合理的环保设施提出优化建议并对环评批复中与实际不一致的进行补充和完善。 水保管家:①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期水保管理制度;②施工期工程水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施工期水保咨询工作,落实现行法律法规及水土保持报告及批复中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③服务期内水土保持宣传和培训教育;④负责本项目竣工验收前的水保监理工作;⑤开展项目全过程的水土保持管理和监测工作;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及后续设计编制、报批工作;⑦负责水土保持档案整理归档;⑧依据国务院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负责完成水保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专项水保方案编制及报审);⑨负责水保验收备案组件工作并取得备案通知书、组织项目竣工阶段的专项验收,完成验收报告并取得验收意见;⑩招标人安排的水保相关的其他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设计不合理的水保设施提出优化建议并对水土保持报告及批复中与实际不一致的进行补充和完善。
合同估算价:251.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资质和业绩详见投标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附录1”、“附录2”。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联合体最多有4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环境监测单位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4)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45845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8月25日0:00时至2023年09月01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5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七(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并经2013年第23号令修正《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规定,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全面评审,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然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人无需评审投标报价或无需投标人报价时,可以不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当招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报价时,无价格调整因素或标准,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程度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公路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荔继华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187714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 |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五四百货十二楼1210室 |
联系人:荔继华 |
联系人:何晓东 |
电 话:0971-6187714 |
电 话:0971-6308711 |
传 真: |
传 真:0971-6308711 |
2023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