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8-30 11:10:24
采购编号:440000-201708-146136-0006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一、采购人: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8-146136-0006
三、采购项目名称: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扫描加工项目(二期)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三五规划要求,目前急需要对现有的诉讼档案进行整理扫描数字化加工,形成的电子文件挂接到对应的档案系统中,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和节约档案的查找时间并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司法公开平台、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集控中心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全省诉讼档案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鉴于法院档案工作的特殊性、安全性和连贯性,而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现有的诉讼档案电子化平台是由广州市顶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且该公司已完成部分诉讼档案扫描加工。为了与现有档案扫描管理系统、司法公开平台、中级人民法院集控中心平台无缝对接,档案扫描数据必须实时同步自动上传,实现可视音频调度、电子档案统一归档和调取及保障法院的保密性,避免法院的档案资料外泄,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同意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以尽快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州市顶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9号7层南13-15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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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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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31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06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小姐 | 联系电话:0766-88392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66-898398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5楼 |
联系人:邓小姐 | 联系电话:0766-8839266 |
传真:0766-8839033 | 邮编:527300 |
(三)采购人: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天平路8号 |
联系人:谢舜旺 | 联系电话:0766-8986097 |
传真:0766-8983989 | 邮编:527300 |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
发布人: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