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水务(临朐)有限公司自来水厂V型滤池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水务(临朐)有限公司自来水厂V型滤池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龙泉水务(临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龙泉水务(临朐)有限公司自来水厂V型滤池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XZL-SA-20250113-001
项目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
计划工期: 2025-04-30
项目范围: 工程内容及招标范围:过滤工段升级改造内容为将更换滤料和承托层, 具体工作内容:
(1)移除现状滤池中滤料和承托层;
(2)拆除底部滤头,复核滤板现状,并根据滤头安装要求修复滤板。
(3)更换新滤头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需进行冲洗试验。
(4)为避免滤料损失,将现状反洗排水槽加高。需将原有反洗排水槽拆除一部分,露出原有钢筋后,加高部分钢筋与原有钢筋连接后,再支护模板浇筑。
(5)滤料及承托层加高后,需拆除原有V型进水槽,更换为不锈钢进水管,进水管采用不锈钢304 材质,单根长8.3m,管径DN350,壁厚4mm,共12 根,采用钢制托架和管箍进行固定。进水管改造后,利用混凝土对现状滤池进水口进行局部封堵。
(6)进水管抬高后,需加高现状进水渠配水堰及溢流堰。利用不锈钢板(配套止水橡胶垫及安装螺栓)将配水堰加高至3.25m,利用混凝土将溢流堰加高至3.60m。
(7)装填新的承托层及滤料,承托层厚度0.3m(d=2-4mm,100mm,d=4-8mm,100mm,8-16mm,100mm),体积95m3;石英砂厚度1.2m(d=0.95~1.2mm),体积380m3。
(8)更换滤料后,需调整滤池反冲洗程序,保留先气冲后水冲程序,气冲强度15L/m2.s,时间3-5min;水冲强度6-7L/m2.s,时间8-12min。
本次招标标段为: 龙泉水务(临朐)有限公司自来水厂V型滤池改造项目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龙泉水务(临朐)有限公司自来水厂V型滤池改造项目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企业资产负债表显示偿还能力良好,损益表显示利润状况良好,现金流量表显示资金运用状况良好。
3、近一年城市供水厂滤池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的业绩。
4、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不得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13时30分 至 2025年01月20日 13时30分
获取方式:
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njxic.com)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然后在下载中心下载鑫智链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的“招标文件”画面,点击“立即购买”,打开的画面中点击“去支付”,默认从资金池里扣费,资金池余额不足时会弹窗提醒,根据画面指引去支付。
平台服务费: 300.0元 (按项目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使用投标管家进行投标,同时在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中招互连APP,注册并验证身份后购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证书。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3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服务端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鑫智链投标管家
七、其他说明
1、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35400元,大写:叁万伍仟肆佰元,或购买投标电子保函,拒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购买投标保函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平台为每位供应商建立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保证金,投标时系统冻结相应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定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被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中标人在交纳中标服务费、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解冻。
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本平台提供投标保函线上购买渠道,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24小时前,在投标管家的投标保证金页面进行申请、付款与开立,未及时完成投标保函全部流程可能导致投标保函开立失败,请预留充足时间。保函一经开立,视为已缴纳保证金,无论中标与否皆不予退还;如项目流标,供应商可申请退保,返还全部保函购买费用。
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我方有权在所欠其货款中扣除本项目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若无货款,则必须补交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2、本项目将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
3、招标人可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标额的5%,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处有已结未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的,可以用来抵作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履约保证金缴纳事宜,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同意且承诺其若未主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无须经中标人另外授权,有权将中标人在招标人或招标人的关联公司处的合同项下的已结未付或待结业务的等额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业务款项金额的财务账做相应扣减调整。
合同履行完毕且确认无异议的,属于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属于扣减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应付款项或待结业务款项用于履约保证金缴纳的,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原路退回至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账户。中标人不全面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货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发生履约异常需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的,按优先顺序从:1.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2. 从应付中标人的已结未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金额中扣减;3. 按民事争议等流程执行,履约保证金扣减/不予退还后,中标人仍需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开具全额发票,款项扣减金额由招标人开具收据。
4、平台服务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可使用在线扫码支付或在线网银转账(供应商可登录鑫智链平台https://www.njxic.com ,在【费用管理】-【充值】画面进行充值,充值机构请选择“南京鑫智链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也可使用线下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也可使用在线购买保函方式。线下汇款请汇至以下账户:
人民币账户:
单位名称:南京鑫智链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钢支行
账 号:501467823691
单位名称:南京鑫智链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高淳支行
账 号:32050159643600001522
欧元账户(EUR):
受款银行地区 CHINA - 南京
受款银行名称 BANK OF CHINA LTD
受款银行地址 JIANGSU BRANCH
148 ZHONG SHAN NAN LU
NANJING 210005 CHINA
受款银行 SWIFT 地址/BIC BKCHCNBJ 940
受款人户口号码/IBAN 498871973291
受款人名称 NanJing Xin Intelligent Chain Technology Information CO.,LTD
受款人地址 No1 Xinfu Rd Xie jia dian Yan Jia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District Nanjing City
美元账户(USD):
受款银行地区 CHINA - 南京
受款银行名称 BANK OF CHINA LTD
受款银行地址 JIANGSU BRANCH
148 ZHONG SHAN NAN LU
NANJING 210005 CHINA
受款银行 SWIFT 地址/BIC BKCHCNBJ 940
受款人户口号码/IBAN 501471968686
受款人名称 NanJing Xin Intelligent Chain Technology Information CO.,LTD
受款人地址 No1 Xinfu Rd Xie jia dian Yan Jia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District Nanjing City
友情提醒:
在线扫码充值或银联转账成功后即可下载标书;如选择线下电汇,财务需对账,预计第二个工作日可开通相关权限。在线扫码充值或银联转账视同投标人的行为。
5、供应商一旦投标,则视为对上述条款的认可。
6、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前完成投标,以免集中在投标截止日投标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影响投标。如投标人未按前述投标建议日期进行投标的,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导致投标不成功、虽联系客服但客服人员来不及排查处理的,由投标人自担全部不利后果。
7、每天 18:00 到 20:00 是系统维护时间,请勿在此期间投标。强烈建议投标人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2:00、13:00-17:00)操作,以便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客服进行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理人):许黎明
联系电话:137936256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 张奇山
联系电话: 15951016614
注:项目经理评标期间手机无法接通,在此期间如有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在线客服】(招标平台首页右下角、投标管家上方)
八、付款方式
根据施工进度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70%的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剩余3%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结算时间为质保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九、投诉方式
纪检监察室:
史先生:13218077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