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红花山路北侧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土壤修复方案编制中标公示
金额
11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1cg2023fw2263
预算金额112万元
招标公司芜湖市弋江区生态环境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燕17756542890
中标公司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11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3FW2263(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31551号)
二、项目名称:红花山路北侧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土壤修复方案编制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D-19栋4楼
中标金额:11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军、王立耕、蒋荣、沈华勇、石宗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48%
金额:1257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中标单位业绩:①龙六安市硫酸厂原厂址场地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②灵璧县永辉化工有限公司原县化肥厂灵璧县恒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县水泥厂土壤水质等环境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83号
联系方式:0553-4829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南路弋江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17756542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
电话:17756542890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名称:红花山路北侧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土壤修复方案编制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D-19栋4楼
中标金额:11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红花山路北侧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土壤修复方案编制 服务范围:红花山路北侧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修复技术方案工作等; 服务要求:按照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技术方案 服务时间:80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军、王立耕、蒋荣、沈华勇、石宗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48%
金额:1257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中标单位业绩:①龙六安市硫酸厂原厂址场地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②灵璧县永辉化工有限公司原县化肥厂灵璧县恒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县水泥厂土壤水质等环境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83号
联系方式:0553-4829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南路弋江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17756542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
电话:17756542890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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