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集团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材料2024年9月水闪蒸助凝剂、絮凝剂物资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24090201851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9-10 09:1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9-13 09:18: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1 | 絮凝剂 | 聚丙烯酰胺(PAM) | 15 | 吨 | 2024-09-30 00:00:00 | ||
2 | 助凝剂 | 聚合氯化铝(PAC) | 25 | 吨 | 2024-09-30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湖北宜昌市当阳市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坝陵工业园一号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二、资质要求:原则上需为材料的生产制造厂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采购所需货物制造商须具有完成采购内容货物的制造、供货、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所投产品须具有相应制造许可证及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的强制认证、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等(需根据国家、行业对所投产品的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货物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文件)。 三、售后服务: 1、产品的设计制造要符合国家标准。 2、要提供全部的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材质证明书等)。 3、能够提供三包及便捷的产品售后服务。 四、供货时间规定:9月30日,具体以合同履行期限为准 五、付款方式: 1、支付条件、时间: (1)合同签订生效,出卖人根据买受人要求供货。货物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出卖人提供合同总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三个月内支付货款。 2、支付方式: (1)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买受人不承担贴息)。 (2)出卖人须持正规财务收据、单位公函或有效证件到买受人公司办理款项。每一笔付款前出卖人应先向买受人提供等额正规财务收据。 (3)相关手续、收据、资料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 六、运输方式:包括铁路、公路、水路、管道运输等。 七、交货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 八、交货时间:9月30日,具体以合同履行期限为准 九、包装要求:供应商应将货物妥善包装,其材料、标记及固定方法应达到运输标准,防止运输及露天库存过程中出现损坏或腐蚀现象。 装箱单等随机文件要放置在防水密封袋中。投标人保证此包装在交货时货物完好无损,不受潮,不污染。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整包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 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6-3664117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监督邮箱:hbqtqgb@126.com 监督电话0717-3900019
四、技术条款:
一、项目名称 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水闪蒸助凝剂、絮凝剂药剂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年产55万吨氨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当阳市坝陵工业园区,以晋城无烟块煤为原料,采用碎煤加压气化技术,建设一条年产55万吨氨醇生产线和配套装置。项目已经投料进入试生产阶段。 2、目前现状 来自加压气化装置粗煤气洗涤后的含尘煤气水,经中压闪蒸、真空闪蒸,再经管道混合器,与絮凝剂(现使用聚丙烯酰胺)充分混合进入澄清槽后进行沉降分离,底部污泥送入板框压滤机进行压滤,上层溢流水经冷却后送至污水处理装置。 助凝剂加药装置、絮凝剂加药装置各一套,设备规格型号一致。助凝剂溶解后的加入点为现絮凝剂加入点,絮凝剂加入点后移至澄清槽入口。 现场实时数据如下: 1、管道混合器,2台,DN350。 2、澄清槽,2套,容积1100m3/套,配套旋转耙料机,具有升降功能。 3、澄清槽进水流量:最大220m3/h、平均135m3/h,温度85℃左右,密度933kg/m3,含尘量1.17wt%。 4、澄清槽底部含尘煤气水的含尘量8~12wt%。 5、絮凝剂投加装置,1套(絮凝剂槽+搅拌器+计量泵+螺旋输料机,各2台),絮计量泵流量1000L/h、絮凝剂槽容积6.4m3。 三、供货范围 投标人负责水闪蒸装置助凝剂、絮凝剂药剂的供货及售后技术保障,负责根据招标人水质情况调整药剂的加入量及比例。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水质情况及要求标准,提供水闪蒸外送污水处理一年所需助凝剂、絮凝剂规格及数量并标明药剂单价(含税及运费)。 四、供货期限要求 根据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现场加药情况分批次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 五、货物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定,满足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使用要求。 六、售后保障: 1、质量指标必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 2、絮凝剂(聚丙烯酰胺)的分子量不低于900万,助凝剂中氧化铝含量不少于26%。 3、助凝剂中不得掺杂含磷化合物及其他可能影响气化水外送的物质。需严格控制氨氮含量、悬浮物、COD等指标,确保澄清槽溢流水外送至污水处理合格,详细数据如下: pH:7-9 悬浮物:<30mg/L 氨氮:<140mg/L COD:<1000mg/L 总硬度:<150mg/l 总碱度:<303mg/l no3-:<5mg/l 总酚:<450mg/l 硫化物:<50mg/l ***:<1 mg/l 油:<150mg/l 全硅:<1.9 mg/l 七、报价范围与要求: 药剂供应及售后技术指导,确保药剂使用效果达到排水指标要求。 八、其他要求: 1、根据甲方生产现状,指导调整加药量及加药比例,确保水质合格。药剂售后应包含甲方学员培训。 2、当指标出现较大波动时,乙方需在2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直至合格。 3、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文件:1)产品出厂合格证;2)产品质保书;3)产品检验报告; 5、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检测后如发现技术参数达不到合同要求,先由乙方立即无条件为甲方调换或补充,再检查原因,追究责任。若重金属参数超标,甲方有权要求退货。 九、供货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投标人未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