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标公告】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建设运营服务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货物招标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站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街道社工站建设社工总站驻站社工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办公场所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文具用品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婚姻家庭辅导殡葬改革流浪乞讨救助婚俗婚前辅导红白事心理疏导教育矫治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志愿者队伍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发展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社会治理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绩效评估经验推广人才队伍建设标准化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专业服务办公用品志愿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站设施设备老年人服务社工服务站空间建设系统整体设计方案创新设计工作方法基层党建社区建设睦邻空间志愿服务平台
金额
10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shx2022-09-02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张娜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娜0411-39576855
中标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00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公告】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LNSHX2022-09-02 二、项目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投标人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投标人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西段鼎盛佳苑174号1单元806号 中标金额:1968000.00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肖雪晶、温志红、董克菲、李继红、刘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30%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15921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普兰店区民政局 地 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三段80号 联系方式:0411-83114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丝绸路39号2-1 联系方式:0411-39576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娜 电 话:0411-3957685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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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代理机构: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大连市普兰店区民政局(项目编号:LNSHX2022-09-02)招标文件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32-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7-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7-招标公告-2-目录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
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招标公告附件2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54-附件1评标方法-51-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7-
采购需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最高限价:198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预算金额:198万元。项目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SHX2022-09-02一、项目基本情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或其他组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年)。
1、有意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方式:网上报名(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络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4、项目评审开始前在开标室进行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免费提供电子版,需投标人自行下载。5、潜在投标单位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疑义的,可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网上提问”→“新增提问”进行网上提问,如有质疑事项请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4、投标单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明确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以便开标等事宜通知,若因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具体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3、平台操作手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2、电子标的项目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下载最新版本)。
2、依据大财采【2020】54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不接受投标人现场报名及审查,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2022年10月20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大厅进行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因本项目调整为远程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的最后,再次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签到及解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技术支持请联系国泰新点公司客服:4009980000。5、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登录线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dlpb.ggzyjy.dl.gov.cn/VirtualServiceHall/Default.aspx?ReturnUrl=%2fVirtualServiceHall%2fZBDLEntrance%2fDefault.aspx)进入本项目,开标时间截止后进行线上签到及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4、本项目开标调整为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493f3c1a-03af-475d-a300-220c6eee81e0&CategoryNum=073003)”处自行下载学习,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登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技术支持请联系国泰新点公司客服:4009980000。3、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疫情相关通知。按照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如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应按要求提供。如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必须自行戴好口罩,做好卫生消毒。因自身原因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自行承担后果,其他事项严格执行大连市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最新相关文件。
名称: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411-83114920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三段80号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民政局1.采购人信息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电话:0411-39576855项目联系人:张娜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411-39576855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丝绸路39号2-1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一、总则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NSHX2022-09-02采购需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本项目不接受联体投标 |
2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或其他组织。4、项目评审开始前在开标室进行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3 | 资金来源:大连以上专项资金预算金额: 198万元。最高限价: 198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4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dltf(加密)、.ndltf(不加密),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格式为.dltf(加密),投标文件光盘(优盘)刻录的文件格式为.ndltf(不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多份光盘刻录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2、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优盘)三份,光盘/(优盘)上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开标结束后,请立刻将电子光盘邮寄至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3、电子格式投标文件中要求签章的地方必须使用CA锁签章。4、无论投标单位是否中标,投标文件不予退还。5、开标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文件或开标现场因上传文件格式错误,以及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与解密所使用的CA锁不一致等问题,导致无法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6、如招标人需中标人另补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人不得拒绝,不得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或提出任何主张。7、与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问题,投标人需与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注:1.以网络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2. 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
5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6 | 投标保证金数额: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7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开标时间截止前。递交投标文件形式及地点:☑网络递交: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将无法在线上传。2.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时间为2022年 10 月 20 日 9 : 00 - 9: 30(北京时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邮寄:电子光盘3份(开标结束后,把电子光盘邮寄至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电话:0411-39576855,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丝绸路39号2-1,拒收到付件。) |
8 | 开标日期及时间:2022年10月 20 日9 :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大厅进行开标。注:1.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登录线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dlpb.ggzyjy.dl.gov.cn/VirtualServiceHall/Default.aspx?ReturnUrl=%2fVirtualServiceHall%2fZBDLEntrance%2fDefault.aspx)进入本项目,开标时间截止后进行线上签到,开标及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本项目开标为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493f3c1a-03af-475d-a300-220c6eee81e0&CategoryNum=073003)”处自行下载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进行开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产生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公司客服:4009980000。 |
9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网络电子评标为主 |
10 | 文件获取:自2022年 9 月 28 日起至2022年 10 月 10 日,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后免费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 |
11 | 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期限: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时限: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之内)。 |
12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
13 | 服务要求:(一)★服务期限: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4 | ★付款形式:采购人和中标人签定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在项目实施中如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付款方式:2022-2023 年度,分三次支付项目该年度的费用。合同签订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 50%,半年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 35%,签订合同截止日期支付年度剩余总金额的 15%。 |
15 | 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设备费(含其运输及保险费)、道具服装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人员保险费、税金、不可预见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
16 | 评标委员会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有关方面的专家4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
17 | 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依序推荐其他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 |
18 |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普财政发[2020]136号文件要求,按实际中标金额计价收取。 |
19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合同金额的5%。 |
20 | 按照大财采【2020】54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补充提交与开标时提供的电子光盘相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5套,如出现所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情况造成偏差,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
21 | 其他要求: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3、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疫情相关通知。按照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如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必须自行戴好口罩,做好卫生消毒。其他事项严格执行大连市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最新相关文件。 |
付款方式:2022-2023年度,分三次支付项目该年度的费用。合同签订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50%,半年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35%,签订合同截止日期支付年度剩余总金额的15%。(5)★付款方式付款形式:采购人和中标人签定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在项目实施中如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年)。(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采购人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民政局
4.项目评审开始前在开标室进行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或其他组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资金来源:大连以上专项资金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他要求: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投标费用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可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大财采〔2022〕891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③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大财采〔2022〕891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五)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六)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3.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七)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说明2.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大财采〔2022〕891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6.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应按以下方式进行评审:5.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采购文件中应以“▲”标注,并作为符合性审查条款,若未按规定提供强制采购产品,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证明资料。3.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目清单进行实时调整。在调整公布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应按照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列入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包括强制采购产品和优先采购产品。
1.招标文件包括:(一)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7.对于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分别享受优先采购政策。(2)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1)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投标产品价格给予5%的加分,对技术项目给予5%的加分。
附件1评标办法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招标公告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招标文件的修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二)招标文件的澄清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附件2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一)投标的语言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变更公告或澄清文件等方式进行网络发布,投标人须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对应的相关信息,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各阶段服务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5.服务方案4.商务条款偏离表:3.资格证明文件:2.投标报价表;1.投标函;
(三)投标函以上1-10(各项中标记如有的除外)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须提供相关资料。以上材料(各项中标记如有的除外)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10.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9.其他;8.人员配备7.项目配套
(五)投标货币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设备费(含其运输及保险费)、道具服装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人员保险费、税金、不可预见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2.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服务来源地的声明。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
(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九)投标有效期(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如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字后扫描至电子文件。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签章)。2.招标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签,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1.投标人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dltf(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当日,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未使用数字证书(CA)或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9:00-9:30(北京时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业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中上传加密投标文件(.dltf加密),并进行模拟解密,确认“模拟解密成功”。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无效。(三)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4.系统导出开标记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折扣声明(如有)、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一)开标五、开标与评标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的三分之二。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三)社会影响较大。(二)技术复杂;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五)投标文件的审查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四)投标文件的澄清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5)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发生重大偏离;(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10)服务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9)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对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6)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
(1)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等证明资料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在评标现场要求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六)串标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七)评标原则及方法:(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
中标的标准(九)定标3.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采购人审查。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报监督部门依法处理。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采购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一)合同授予标准六、授予合同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三)签订合同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2.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同时发放“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合同金额的5%。(四)履约保证金4.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五)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5.退付金额为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履约保证金本息。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采购人。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六)其他注意事项:账号:805101209013683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兰店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普财政发[2020]136号文件要求,按服务类实际中标金额计价收取向中标人收取。合计收费=1.5十3.2+2.25=6.95(万元)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一)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七、质疑和投诉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招标代理人: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二)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3.对中选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选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四)如有未尽事宜,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2.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辖区的财政局提起投诉。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丝绸路39号2-1联系电话(传真):0411-39576855联系人:张娜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日期:2022年月日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合同书
服务地点:二、服务期限: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一、合同范围: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双方就采购项目有关事宜约定如下。合同编号:
五、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详见报价表)(一)本合同金额总计为(大写):元(¥:元)人民币。四、合同金额付款方式:2022-2023年度,分三次支付项目该年度的费用。合同签订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50%,半年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35%,签订合同截止日期支付年度剩余总金额的15%。三、付款形式:采购人和中标人签定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在项目实施中如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乙方逾期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六、违约责任(一)、服务内容及要求:。由于服务的技术性所决定,不能对此次采购项目的详尽内容一一列举,具体事宜,应服从招标人的解释说明。
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交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2种方法解决。八、争议的解决(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2.服务方案1.服务清单和分项价格表(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发生法律效力。(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真:传真:电话:电话: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地址:
项目背景一、采购需求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3、儿童福利。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政策宣传、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2、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1、社会救助。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排查、信息管理、咨询评估、满意度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业务培训、需求分析、绩效评价、政策宣传等服务,并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等服务。街道社工站要在属地民政部门领导下,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领域开展专业服务。同时,结合属地实际情况,按照购买服务资金来源、性质、使用方向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服务范围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发〔2021〕12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民函〔2022〕31号),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民发〔2022〕4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以提升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坚持以民为本、政府主导、循序渐进、部门协同的原则,全面加强街道社工站建设,发展基层社会工作人才(以下简称“社工”)队伍,着力解决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问题,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丰富基层民政工作内涵,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2022年年底前,完成全区18个街道社工站建设,实现街道社工站项目建设全覆盖。同时完成1个区级社工总站建设。
3、★人员配备:各社工站建设承接主体要根据协议约定,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每个街道社工站配备驻站社工至少2名)。驻站社工原则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原则驻站社工3年内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2、制度建设:各社工站要建立完备的管理运行制度,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1、★硬件设置:街道要为社工站配备必需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有条件的街道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建设标准5、社会事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4、社区治理。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发展(简称“五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作用。
4、社工总站:负责我区街道社工站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绩效评估、经验推广和人才队伍建设、标准化工作。3、承接主体: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合同设立服务站点,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建立规范的运行流程和管理服务标准,制定务实管用的制度,完善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区民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2、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社工站场地的建设,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品;加强与社工站承接主体的联系,协助区民政局开展项目实施的监督考评。依托已建成的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面向社区(村)开展社会工作服务。1、区民政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资金保障情况,制定社工站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实施本区域内社工站项目,督促街道为社工站设置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职责分工4、设置标识:各社工站应采取户外挂牌或室内张贴等形式,挂设站点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六、其他要求4、加强创新实践。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社工站的功能和作用,选树品牌项目,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街道社工站在困难群众帮扶、老年人服务、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社区参与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机构与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等方面发挥作用,成为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3、加强资金保障。全面落实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转发〈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民发〔2021〕83号)要求,做好经费测算,为街道社工站建设提供经费保障。2、加强人才培养。由区民政局主导、承接主体配合,依照“全员覆盖、形式多样、按需施教”的原则,每年组织多次业务培训,提高社工服务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发展制度体系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与岗位等级和绩效考核相衔接的职业化薪酬体系。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共同监督的工作要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做好统筹谋划,做好工作部署,把握工作进度,充分调动街道积极性,切实推进项目落地;街道要积极给予支持,落实配套政策,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规范项目流程,明确服务标准,努力形成可复制做法,示范引领社工站项目实施。五、保障措施
注: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付款方式:2022-2023年度,分三次支付项目该年度的费用。合同签订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50%,半年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35%,签订合同截止日期支付年度剩余总金额的15%。3、★付款形式:采购人和中标人签定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在项目实施中如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投标文件内承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全部配置完毕。中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专职人员定员定岗。若出现人员变动,须征得采购人同意。1、投标机构应为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工作机构,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投标函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本服务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投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2.本服务要求作为投标人参考。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要求。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金额数,(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8.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服务期限:。
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日期投标人公章
注:序号服务内容单位合价(元)1项23456合计总价(元)小写:7合计总价(元)大写:序号服务内容单位合价(元)1项23456合计总价(元)小写:7合计总价(元)大写:二、投标报价表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3.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
说明:如有偏离需投标人详细填写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服务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 |
四、资格证明文件(2)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注:(1)本表中填写的规格、参数、功能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服务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注:投标人须对★条款进行明确应答,如不应答或应答出现负偏离的投标属无效投标;
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包号)(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信用承诺书(三)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如是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四)信用承诺书4、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不合法的电子制版签名。2、法定代表人盖章和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投标人(公章):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格式自拟)六、各阶段服务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五、服务方案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日期: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九、其他(格式自拟)八、人员配备(格式自拟)七、项目配套
(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2)地址:传真:(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7)其他说明:(6)营业注册执照号: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四)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附件1: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十、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如有)(五)评标办法中涉及的其他内容(如有)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一)基本评分标准1、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方法
分项 | 评分因素 | 满分分值 | 说明 |
价格 | 投标报价 | 10分 |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解: 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 |
技术 | 满足服务要求的情况 | 15分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服务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所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得15分(标“★”参数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非“★”项每有一项不响应的扣1分,扣至0分为止。 |
技术 | 服务方案 | 26分 | 本项目的技术要求理解明确,重点突出,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系统整体设计方案、软件系统功能方案满足招标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并且具有创新创意, 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等方面十分优秀(得21-26分); 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等方面较好(得14-20分); 3.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等方面一般(得1-19分)。 |
技术 | 各阶段服务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 | 25分 | 1.投标人提供的各阶段服务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完善程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等方面十分优秀(得20-25分);2.投标人提供的各阶段服务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完善程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等方面良好(得14-19分);3. 投标人提供的各阶段服务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完善程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等方面一般(得1-13分)。 |
技术 | 项目配套 | 20分 | 1.投标人不拘泥于项目需求,能够在社工服务站空间建设提供创新设计和工作方法,并能提供基层党建、社区建设、睦邻空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相关案例证明,并提出创新建议和方法(得16-20分); 2.投标人不拘泥于项目需求,能够对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做出、对接社会资源等方面创新(得11-15分); 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配套方案对于社工站工作的开展做出合理规划,能满足项目需求(得1-10分)。 |
技术 | 人员配备 | 4分 | 1.社工站人员配备合理,团队中具备社区工作站、民政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各一名(得4分);2.社工站人员配备合理,团队中具备社区工作站或民政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一名(得2分);注:须提供以上人员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3)商务部分得分高的。(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表附件2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6、保密要求
序号 |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要求情况 | ||||
2 | 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情况 |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符合要求情况 | ||||
4 |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情况符合要求 | ||||
5 | 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 | ||||
6 | 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以提供的声明为准) | ||||
审查结论 |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审查人签字:审查人单位: |
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符合性审查表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序号 |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3 | 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4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 | |||||
5 | 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 |||||
6 | 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 |||||
7 |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
8 |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
9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符合要求。 | |||||
审查结论 | ||||||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
连市普兰店区民政局(单位名称)的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
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
务(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行业(商务服务行业);承接企
业为大连市普兰店区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7人,营业收入为10万元,资产总额为10万元,
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
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大连市普兰店区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日期:2022年10月20日
投标人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西段鼎盛佳苑174号1单元806号投标人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三、中标(成交)信息二、项目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一、项目编号:LNSHX2022-09-02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30%计取。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五、评审专家名单:肖雪晶、温志红、董克菲、李继红、刘鹏。四、主要标的信息中标金额:1968000.00元整
服务类 |
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普兰店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无八、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15921元人民币。
名称: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411-83114920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三段80号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民政局1.采购人信息
十、附件电话:0411-39576855项目联系人:张娜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411-39576855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丝绸路39号2-1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1.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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