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示范项目海上光伏区EPC标段四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nsc-23jsny02075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岩158106217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示范项目海上光伏区EPC标段四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示范项目海上光伏区EPC标段四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CNSC-23JSNY020751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示范项目海上光伏区EPC标段四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核电温排水区域和附近滩涂处。项目利用滩涂约28110亩,总装机容量2003.0976MWp,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一座。通过35kV电缆和架空线混合集电线路接入光伏升压站,分别通过8台220kV升压变压器和2台110kV升压变压器升压至220kV和110kV,采用220kV和110kV两个电压等级混合送出,接入电网。升压站按照200MW/400MWh配置储能,放电倍率为0.5C,共设置58个储能单元,包括116个电池舱,58个变流升压一体机舱。
为满足本项目工期及综合管理要求,将本项目分为八个标段,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投标人在投多个标段时,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优先中标排序。
标段号 招标编号 装机容量(W)
标段一 CNSC-23JSNY020748 301734720
标段二 CNSC-23JSNY020749 306398160
标段三 CNSC-23JSNY020750 230275440
标段四 CNSC-23JSNY020751 214786080
标段五 CNSC-23JSNY020752 133073280
标段六 CNSC-23JSNY020753 263991960
标段七 CNSC-23JSNY020754 261044640
标段八 CNSC-23JSNY020755 291793320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依据地段和容量的不同划分为标段1~标段8,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光伏场区工程施工总承包:
(1)所有设备、材料和相应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投标方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的卸货、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场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光伏场区到电缆登陆点线路的施工、负责光伏场区电缆敷设至升压站等);设备安装与调试,包括消防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配合等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电站性能试验;组织消防验收、电站并网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站验收、电网公司验收、防雷验收等)及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工程各类政府专项验收(含环保等)配合生产移交及缺陷处理;本工程一切险由招标方购买。
(2)工程阶段防洪监测,光伏场区到登陆点,光伏场区北区与南区架空线路方案设计,海堤局部开口、维修加固、堤顶道路修复(如有发生),以上工作的相关许可手续办理。
(3)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并网前技术监督、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检查、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涉及报验及验收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负责设备材料采购(除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及箱变设备本体外)、施工、施工码头堆场、相关试验、各项验收及手续办理等。
(5)本项目桩基采购及运输到项目地指定堆场的工作暂定通过短名单(详见附件预制桩推荐短名单)的形式由承包方承担,招标方有权根据项目招标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最终是否由承包方承担。若由招标方承担本项工作,相应费用按照承包方投标价格扣除。
(6)满足项目所在地,环保、海事、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规范要求,负责就海上部分施工与政府部门的接口及手续办理。
(7)负责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海上光伏的施工图纸进行设计,并承担向各机关、部门上报审核、备案、竣工。
(8)本项目某标段承包方严重偏离投标时承诺的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招标方有权将该承包方的部分或者全部尚未实施的工作内容调整给另外标段承包方。
(9)承包方根据需要承担陆上堆场,生产生活临建设施,转运码头及相应的供水供电等一切配套工程。承包方根据需要承担陆上堆场到光伏场区的运输通道的政策处理及一切生产保障工作。陆上堆场,生产生活临建设施,转运码头及运输通道的方案需经过招标同意。
(10)承包方需要根据海上光伏施工需要制定海上应急保障方案,并充分考虑应急保障费用。
(11)承包方需要根据海上施工需要办理海事相关许可手续、施工不得影响田湾核电站机组安全运行。2.5 建设地点
项目所在地2.6计划工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5个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要求提供签字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且持有安全B证,担任过新能源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累计100MWp或累计三个及以上已完工的新能源电站工程的EPC业绩或类似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若2022年审计报告未出具,可提供2019年至2021年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示范项目海上光伏区EPC标段四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4月14日17时00分—2023年04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闫岩
电话:15810621706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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