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金额小写:379417.5元
合同标的金额大写:叁拾柒万玖仟肆佰壹拾柒元伍角
合同标的金额明细;按385床位,2.7元/床/天,365天计费(385*2.7*365)
379417.5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三年总金额1138252.50元
乙方每48小时内派专人专车至甲方医疗废物暂存点收集医疗废物,转运至长沙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1、按实按月结算(385*2.7*当月天数)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由乙方开具合格发票后,第二个月上旬支付第一个月费用。
3、本项目服务期限:自供应商提供服务开始之日起三年。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自行确定本项目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1.向甲方提供相应数量的周转箱,使用专用车辆和周转箱收集甲方的医疗废物。
2.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后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按时上报环保部门存档。3.指定专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甲方的医疗废物暂存仓库接收医疗废物。转运周期为48小时内转运。
4.周转箱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再进行交换使用。
5.运送车辆专用,并符合“医疗废物运送车技术要求。
1.乙方每48小时内派专人专车至甲方医疗废物暂存点收集医疗废物,转运至长沙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并做到当面交接,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五年。
(一)指定专人负责衔接、配合乙方的收运及处置工作,将本单位的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的规定进行分类包装且放置于周转箱内;核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并配合乙方完成相关电子系统资料录入及信息确认,报主管部门存档保存五年
(二)甲方指定专人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做好医疗废物分类工作,其中化学性废物须标识具体成份,甲方产生的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三类医疗废物须用乙方提供的红色胶带在周转箱封口处封箱标识。
(三)指定专人负责乙方提供的医疗废物周转箱的接收及管理工作,所有的医疗废物周转箱必须集中放置在甲方建立的医疗废物暂存仓库待运,并保证医疗废物周转箱完整不破损。由于乙方提供的周转箱承担一定的成本费用,甲方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节俭使用。如果因甲方人为造成周转箱破损、毁坏、丢失,甲方应按照壹佰元/套进行赔偿。
(四)医疗废物暂存仓库必须方便医疗废物装卸及运送车辆的出入,保证医院内医疗废物运输通道畅通,如因甲方医疗废物运输通道拥堵导致的医疗废物无法及时转运,责任由甲方承担。暂存仓库应符合“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条件,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配备水龙头、通风设施,有1米高的墙裙防渗处理,有污水处理措施。
(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并做到当面交接,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五年。
(六)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甲方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如乙方在收运过程中发现甲方医疗废物中的锐器未安全包装,可拒收。如乙方工作人员因未安全包装的锐器刺伤,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形式按时结算医疗废物处置费。
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在合同期间,乙方持续拥有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资质和条件,因资质和条件问题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者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二)向甲方提供相应数量的周转箱,使用专用车辆和周转箱收集甲方的医疗废物。(1)周转箱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再进行交换使用。
(2)运送车辆专用,并符合“医疗废物运送车技术要求”。
(三)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后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按时上报环保部门存档。
(四)指定专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甲方的医疗废物暂存仓库接收医疗废物。转运周期为48小时内转运一次。
(五)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中做好自我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子),定期体检。
(六)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在运输中,若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执行处理。
(七)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区内文明作业并遵守甲方的安全卫生制度和疫情防控要求。
(八)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收运甲方医疗废物次数达15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请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乙方在转运过程中,因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收运医疗废物,造成二次污染的,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甲方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执行,按规定分类医疗废物,不得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或非《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规定的其它物质混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造成医疗废物无法及时规范处置的事实,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约定的周期内未及时将医疗废物转运并处置,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环保部门负责协调、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停炉超过72小时所导致的处置能力缺失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