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P2实验室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8日
【副本】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江丰现代实验室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P2实验室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0]000189
(3)项目内容: P2实验室建设
(4)项目负责人: 李佳 。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999866元
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玖仟捌佰陆拾陆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整体包干。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0年11月16日,完成日期2020年12月 15日。总日历天数: 30天。
地点: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方式:乙方负责提供货物及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直至甲方验收合格。
4.付款:
(1) 双方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总合同5%(即¥:4999.3元)的履行担保金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合同完成后自动转变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贰 年;质量保证期满壹 年后全额无息退回(¥:49993.3元)。
(2)甲方收到履约担保金后,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即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玖玖佰伍拾玖元捌角整:(¥:2999598元);
(3)项目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0%:即大写人民币参拾玖万玖任玖肆拾陆元肆角整(¥:399946.4元)
(4)经甲方验收合格,财评审计完成,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合同剩余所有款项。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3)成交通知书
(4)乙方响应文件
(5)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6)合同通用条款(如果有)
(7)合同专用条款(如果有)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其他
(1)如合同中的产品属于进口产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口产品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甲方应当立即终止合同,乙方损失自负并承担甲方损失及相关危害责任,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2)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正本肆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乙方执正本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0731-85160628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长沙银行金瑞支行
帐 号: 810000172748000001
合同订立时间: 2020 年 11 月 16 日